<br>这个帖子看过N遍了都
你们打完了还有人罩着,我们打完了只能跑了。。。。。
不顶这样的实战经历,还顶什么?
<br>你的四级士官朋友`你居然说他胆小??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天歌</i>在2009-1-18 0:24:00的发言:</b><br/>
<br>好帖子!这社会 有关系就是好办事
<br>要是我们的话 估计棍子被没收不说 还要罚款 。。。</div>
<br>+1
<br> 嗯啊嗯啊,LZ的关系链很挺不错的~~~~
正义的楼主
好贴在来顶一遍
看来用甩棍以前还要先找好警戒里的硬人才行。
看来“身份不明”很重要啊,蚂蚁一出,谁与争锋,但蚂蚁一出,就注定要做个孤独的隐士,所谓神龙见首不见尾
认识几个警察真不错啊 一般拿棍子见义勇为完事不赶紧跑 咱的gas就去接jcss的警棍班了
<br>楼主反印很快 很远就发现拉 楼主很厉害
小偷这得自己拿钱看病吧,这是赔本买卖啊,要是每个地方都有你们这样的,小偷会越来越少了。
我被偷手机好几个了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bbxiaozhao</i>在2009-1-18 13:49:00的发言:</b><br/>
今天去问了一下,小孩小臂粉碎性骨折,年轻人的颅内出血,乖乖,不知道可有事来,那警察到是很好说话,昨晚在一起喝的酒,他说没事,打也白打了,记录写过了,我看的,说“当事人反抗,正当自卫,双方皆有伤,当事人在警察到达之前,自行去医院包扎,身份不明”,呵呵。
</div><br>
<br>哈哈 打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