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ord 发表于 2010-11-2 10:59

建议对3dlabs1234进行处理

<br>此人在论坛内,尤其是休闲娱乐区发表大量无意义的帖子,或者直接是复制黏贴其他帖子的内容,以此来混分,影响坛友的正常交流,且其头像也引起了绝大多数棍友的反感。建议对此人进行警告或者其他处理
<br>
<br>老兄,想换棍子是要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要达到常客以上级别。按你这种发帖方式是不可能达到这一条件的,分数再高金币再多也是没用的,那个炽天使你也看到了。歇歇吧,别这么损人不利己了

成国宝 发表于 2010-11-2 11:01

终于抓住一个挖坟党? 还是爱发黄图的那个 ?哈哈哈

yifu1277 发表于 2010-11-2 11:10

瞧瞧咱们的正义感,哈哈哈哈,看到希望了

河北老虎 发表于 2010-11-2 11:12

<br><font size="6">老和尚发威了!呵呵!</font>
<br><font size="6"></font>&nbsp;
<br><img src="http://i.6.cn/cvbnm/96/2e/8c/19d58004a69617248db9380db6f42789.jpg"/>

flymike 发表于 2010-11-2 11:16

<br>确实,慢慢来才能达到目的

天净 发表于 2010-11-2 11:17

<br>哈哈净化一下环境也好啊
<br>

碎蜂壹 发表于 2010-11-2 11:18

净化环境,还我们一个无菌的世界吧

曹先生 发表于 2010-11-2 11:21

老衲发威,非同小可

甩棍阿华 发表于 2010-11-2 11:23

<br>那个头像看似有点害怕

magatron 发表于 2010-11-2 11:30

回复总得和主体相关吧 支持

白狼 发表于 2010-11-2 11:30

<br>个人认为,按论坛版规就好,如果没有违反版规,那就不能处理
<br>BTW,个人很反感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审判别人的人,道德只能律己,不是用来攻击人的

恶鬼门徒 发表于 2010-11-2 11:40

老衲不发威,你当我是大唐高僧啊........

fu33 发表于 2010-11-2 11:54

&nbsp;或许当事人可以出来说明一下

苏格兰D风笛 发表于 2010-11-2 11:57

<br>呵呵。 支持抓挖坟档
<br>&nbsp;。哈哈 头像很有个性的那位。。。!

阿东0460 发表于 2010-11-2 11:57

<br>欲速则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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