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7-3-6 13:48
其实说到这个专利,大家都以为是我们抢注了ASP的,然而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因为大家可以看这个专利证的注册日期,我们申请了专利的时候talon还没出来呢。在那个之前,我们拿到了一个设计,并且申请了专利,但是当时碍于产能和加工原因一直没做出来,talon后来出现了以后,我们惊讶地发现它的设计竟然和我们的专利重叠……所以无论是从法律还是道理上来说,这都是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专利。当然,你说后来的成品有没有从ASP那学到一点东西并且加以改进,我承认是有的,但也仅仅是一点而已
甩棍阿华
发表于 2017-3-6 13:55
核潜艇 发表于 2017-3-6 13: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图片好像是X久和XX德。
日久,纳丽德,安华等好多厂家都在做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7-3-6 14:05
平府越義 发表于 2017-3-6 13: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呵呵,那某品牌侵犯的ASP产权可已经是不计其数了,又想怎么算,说话之前动动脑子,别让人当枪使了
另外和你说一个事儿,ASP在中国的品牌在2004年就被一个日本公司抢注了(不是重复,而是故意用ASP的商标设计来注册,而且这么干的不是中国人,是日本人),ASP过后试图抢回来,但都被驳回了,这些全部都是在中国法律框架下执行的。虽然这事我很替ASP公司不值,但只能法律说了算。作为未来的执法者,您觉得是不是这样呢?
甩棍先锋
发表于 2017-3-6 14:05
吃瓜群众不做评价
zzaqc
发表于 2017-3-6 14:29
专利这东西有时候很难说,我觉得把东西做好,不断创新才是王道,不能止步不前啊。做到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才行。
joson
发表于 2017-3-6 14:31
平府越義 发表于 2017-3-6 13:32
呵呵呵呵,你只看表面,你好好读读这证书是什么吧
看来是很有经验的
joson
发表于 2017-3-6 14:33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7-3-6 13:20
我觉得你作为法律学员,应该首先以中国法律为准
游侠这是想养肥了再杀么?先让他们赚个百来万,然后让他们一次性上交?
joson
发表于 2017-3-6 14:34
楼主也是下本了,买那么多根,每次看你手套都有很强的沧桑感
jiesen780
发表于 2017-3-6 14:36
纳拓的轻棍吧,一开始看颜值还行,想细看看质量,结果一看这锁定方式_(:з」∠)_
小北京
发表于 2017-3-6 14:38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7-3-6 13:48
其实说到这个专利,大家都以为是我们抢注了ASP的,然而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因为大家可以看这个专利证的注册 ...
贵司只是如阁下所言的话,我今天就不跳出来撕这个逼了…我仔细了解了一些贵司的底细,贵司确实厉害,各方面的手段都有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7-3-6 15:09
平府越義 发表于 2017-3-6 14: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贵司只是如阁下所言的话,我今天就不跳出来撕这个逼了…我仔细了解了一些贵司的底细,贵司确实厉害,各方 ...
咱们手段再强,也不可能未卜先知啊。事情就是我说的那样而已,根本没那么复杂。以前觉得你看事还挺认真,现在看来你也没脱出愤青阴谋论那一套,你确实是想多了。
再上两幅图,再看不懂那就没意思了
神兵GAS
发表于 2017-3-6 15:09
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小北京
发表于 2017-3-6 15:22
神兵GAS 发表于 2017-3-6 15:09
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一直在模仿,从未超越过…
小北京
发表于 2017-3-6 15:25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7-3-6 15:09
咱们手段再强,也不可能未卜先知啊。事情就是我说的那样而已,根本没那么复杂。以前觉得你看事还挺认真, ...
德国人和美国人的某些的专利贵司09年有,这就很有意思了…不要避重就轻啊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7-3-6 15:27
平府越義 发表于 2017-3-6 15: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直在模仿,从未超越过…
您这是根本不知道asp原品有多少问题,当然,作为一位学生,是不应该说导师坏话的,所以我也不介意你们继续迷信。话说你到底想表达什么?能不能不要一回复你又换一个话题,这样挺不体面的http://www.mayi.sg//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19.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