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山猫 发表于 2009-6-10 21:10

<br>正当防卫,呵呵,最好不要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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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甩甩 发表于 2009-6-10 21:39

那得看对方是否想想伤害你 对方想杀你的话随你怎么打

jianghao0081 发表于 2009-6-10 22:53

&nbsp;看他们是不是拿刀了<br/>或者拿致人重伤的东西了<br/>如果没有<br/>你把人打死。。<br/>那肯定是过当<br/>

御风 发表于 2009-6-10 22:53

现在混的差不多的也都人模人样的了,没事的话一般不会打你的&nbsp;&nbsp;&nbsp; 真有这样的人那肯定是小混混,这时就打 打完就跑。。

lao_dao 发表于 2009-6-10 23:41

想要抽死人还不想负责任,必须要有过硬的证据表明自己受到生命威胁

股海博弈 发表于 2009-6-10 23:45

正当防卫就可以了,过激不好

雨落润田 发表于 2009-6-11 00:02

如果楼主可以抽死小混混,小混混不会找你的!

雨落润田 发表于 2009-6-11 00:0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streetbike</i>在2009-6-10 16:12:00的发言:</b><br/>打完之后把刀放他们手里,然后往自己身上拉几下,肯定是正当防卫~ </div>
<br>这个算是做假证么?

织田信长 发表于 2009-6-11 00:11

<br>首先,如果你拿甩棍抽,肯定是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甩棍属于管制物品,而你携带管制物品上街本身就违法。其次,遭到攻击时,如果你不拿管制物品,拿的是随手抄起的一样家伙,比如板砖,比如拖把等,那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原则在于,有效制止对方对你的人身侵害。超出这一原则,就属于防卫过当。
<br>我举个例子,我走在路上,一个歹徒过来拿刀要抢劫,这个时候我出于对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保护,拿起了路边放着的一把铲子(并非我事先携带)。如果这个时候歹徒退缩了,那我达到了正当防卫的目的,此时就不能继续攻击歹徒,不然就是防卫过当。如果歹徒不退缩,而是持刀扑上,那我可以一铲子拍在他头上,当他失去行动能力之后,我就不能继续对他进行打击,不然就是防卫过当。如果歹徒过了一会爬起身,不但没离开,还掏出一把手枪对着我,由于我的生命安全遭到巨大威胁,此时我拥有无限防卫权,我可以一铲子把他铲死,不属于防卫过当。
<br>总之原则就是,有效制止对方的伤害行为。

诗酒 发表于 2009-6-11 01:15

楼上正解。针对正在进行的杀人,抢劫,弓虽女干,等暴力犯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致使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不过侵害人已经失去侵害能力除外。

昆仑一口气 发表于 2009-6-11 12:05

两者的界限很模糊

洪武 发表于 2009-6-11 18:0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核潜艇</i>在2009-6-10 16:29:00的发言:</b><br/>公检法有熟人而被打者没有熟人或者不如你的门头硬就算正当防卫,反之肯定“防卫过当”。 </div>
<br>好像现在的社会都是讲关系的,我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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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看来像我们这些没关系的只能是打了就跑。

drake 发表于 2009-6-11 18:1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织田信长</i>在2009-6-11 0:11:00的发言:</b><br/>
<br>首先,如果你拿甩棍抽,肯定是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甩棍属于管制物品,而你携带管制物品上街本身就违法。其次,遭到攻击时,如果你不拿管制物品,拿的是随手抄起的一样家伙,比如板砖,比如拖把等,那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原则在于,有效制止对方对你的人身侵害。超出这一原则,就属于防卫过当。
<br>我举个例子,我走在路上,一个歹徒过来拿刀要抢劫,这个时候我出于对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保护,拿起了路边放着的一把铲子(并非我事先携带)。如果这个时候歹徒退缩了,那我达到了正当防卫的目的,此时就不能继续攻击歹徒,不然就是防卫过当。如果歹徒不退缩,而是持刀扑上,那我可以一铲子拍在他头上,当他失去行动能力之后,我就不能继续对他进行打击,不然就是防卫过当。如果歹徒过了一会爬起身,不但没离开,还掏出一把手枪对着我,由于我的生命安全遭到巨大威胁,此时我拥有无限防卫权,我可以一铲子把他铲死,不属于防卫过当。
<br>总之原则就是,有效制止对方的伤害行为。</div>
<br>我不同意楼上,第一没有哪条哪款法律规定甩棍为管制品,第二现实中遇到拿刀抢劫的你不把他打得趴下不能动,就是你挂彩趴下不能动,那个时候管TMD什么过当不过当,你杀别人总比别人杀你强吧。

noname 发表于 2009-6-11 18:4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某极</i>在2009-6-10 15:59:00的发言:</b><br/>如果,在路上,碰到几个混混,无原由要打你~那我们拿甩棍把他们抽死~算不算防卫过当~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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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算,如果那几个混混和领导有关系,你就是故意伤人罪.

noname 发表于 2009-6-11 18:4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streetbike</i>在2009-6-10 16:12:00的发言:</b><br/>打完之后把刀放他们手里,然后往自己身上拉几下,肯定是正当防卫~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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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你想太简单了,法医会验出你的伤是什么时候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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