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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侠客
19800351 发表于 2016-1-5 11:12 对方拿砍刀的情况下还是跑吧。还有这些发在一帖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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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冰封 发表于 2016-1-5 11:18 我先跟楼主说声,这样分楼写很容易很被认成灌水的!自己多注意!
rock7337 发表于 2016-1-5 11:06 有你这么发文章的吗??
qwer1234 发表于 2016-1-5 11:54 嗯,有道理 不过真打起来,头部依然是我第一选择
qwer1234 发表于 2016-1-5 12:03 那你可冤枉了我哥们儿,我从来不主动惹事,平时能忍就忍(说白了就是怂),但是真逼急了就两说了
19800351 发表于 2016-1-5 13:20 这最后肯定也是落个方位过当
19800351 发表于 2016-1-5 13:29 这样啊 头一次听说 我看的新闻啊 报纸啊大部分都是防卫过当,,,,
GAS甩棍Paul 发表于 2016-1-5 20:23 打击这样肩的部位可以是对方的手臂暂时失去动力嘛?
GAS甩棍Paul 发表于 2016-1-5 20:24 直接打小腿肚,直接说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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