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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看了几贴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贴,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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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6-10 15: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果,在路上,碰到几个混混,无原由要打你~那我们拿甩棍把他们抽死~算不算防卫过当~
现任上帝他家隔壁那只狗吃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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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22:53 | 只看该作者
打死人当然算防卫过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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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9 07:27 | 只看该作者

有人的解答是错的


我JC朋友才跟我普及的法律知识    我明确的答复LZ


如果你身上带着甩棍与歹徒搏斗   无论什么情况   你都属于防卫过当


如果你在路上捡了个砖头把他砸死了   那你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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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9 01:43 | 只看该作者
打死肯定防卫过当了。呵呵。尺度掌握在制止对方继续实施伤害为止。
绅士无非就是耐心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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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8 15:5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能证明他们的行动真的能危害到你的人身安全   如果不采取有效手段直至就会危及生命的话 是正当防卫  否则都是防卫过当  要负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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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8 15:42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玛莉莎在2009-6-10 16:15:00的发言:

把一群小偷都抽死? 你也太强了     如果真是都弄死了 就在他们身上找匕首  记得带手套
找到之后塞在小偷手底下   然后报警说被抢劫 对方拿刀行凶  才无奈之下1棍打死  记得只能1棍打死  如果分很多棍就是鞭尸了 重判

哥们你说的真搞笑!
<font color="Red"><strong>钢铁意志

我发誓善待弱者

我发誓勇敢地对抗强暴

我发誓抗击一切错误

我发誓为手无寸铁的人战斗

我发誓帮助向我求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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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7 16:46 | 只看该作者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法律?用处不大。
QQ:8555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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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7 16:43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昆仑一口气在2009-7-27 16:09:00的发言:
分不清楚啊,像杭州飚车那个胡斌估计就可以说自己是正当防卫,因为被撞死那个在斑马线上拦路抢劫

还有这事情?....
破茧成蝶是一次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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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7 16:09 | 只看该作者
分不清楚啊,像杭州飚车那个胡斌估计就可以说自己是正当防卫,因为被撞死那个在斑马线上拦路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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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5 20:24 | 只看该作者
能不打就不打,逼不得已再出手,事后别想那么多了,不过事前也没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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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15:05 | 只看该作者

那要看他是不是对你的生命构成威胁了。如果只是斗殴,你将他击杀了,那么你必定是防卫过当或者是谋杀。
假如那家伙带着刀子,这是你击杀了,有可能是正当防卫,关键在事后你要突出自己是弱势。对自己有好处。
旺德福与泰瑞宝总是同时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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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13:06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织田信长在2009-6-13 0:44:00的发言:

甩棍已经被列为管制品了,不信你打110去问问。这个不需要法律规定,只要公安局一句话。还有,你的这种观点不在我们的法律讨论之内,纯粹是一种个人意志。

其实甩棍不能算管制品,除非打上警标,不然淘宝上就不让卖了,但别想跟JC较劲,他说是就是,不过因为没有相关法律,带甩棍最多只是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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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12:39 | 只看该作者

算不算正当。。有法官来说!
法官怎么说。。就要看你怎么给钱了
现在社会就是这样!
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追吧! 穿自己的鞋,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找吧! 穿自己的鞋,走别人的路,让别人羡慕去吧! 最后,穿别人的鞋,走别人的路,成功领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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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12:34 | 只看该作者
恩,这句话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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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00:44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drake在2009-6-11 18:17:00的发言:

我不同意楼上,第一没有哪条哪款法律规定甩棍为管制品,第二现实中遇到拿刀抢劫的你不把他打得趴下不能动,就是你挂彩趴下不能动,那个时候管TMD什么过当不过当,你杀别人总比别人杀你强吧。

甩棍已经被列为管制品了,不信你打110去问问。这个不需要法律规定,只要公安局一句话。还有,你的这种观点不在我们的法律讨论之内,纯粹是一种个人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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