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默
发表于 2010-5-27 09:11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低调人生</i>在2010-5-26 15:15:00的发言:</b><br/>我也是个土生土长的东莞人,要知道我们东莞可谓是全国第一乱的城市,我们这可不是一般的乱,打劫勒索的事情常有,我很理解那小伙子带匕首防身,就连我这个学生上学都要把GAS喷雾和蓝盾带在身上,可悲 </div>
<br>草木皆兵? 人人尚武 。窝槽,不过这案子判的对广大朋友来说是福音
streetbike
发表于 2010-5-27 11:3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燚娃娃</i>在2010-5-26 16:12:00的发言:</b><br/>如果这个也不是正当防卫,那中国真没救了 </div>
<br>你的头像实在是太诱惑了..
unrock
发表于 2010-5-28 16:30
这个犯罪进行中其实很难界定
unrock
发表于 2010-5-28 16:31
这个小伙子运气好,多少人反抗暴力被关入牢房了,真可悲啊
wangunzhe
发表于 2010-5-28 16:35
这样才能鼓励见义勇为
unrock
发表于 2010-5-29 19:39
随身带刀这一点最容易让自己吃亏
unrock
发表于 2010-5-29 19:39
好人这一次终于没有流泪
amaw
发表于 2010-5-29 19:50
是法官良心发现么
少啦b梦
发表于 2010-5-29 20:04
<br>这样的检察院是理智的
unrock
发表于 2010-5-30 15:39
很多论坛都转载了这个帖子
unrock
发表于 2010-5-30 15:39
<br>判为正当防卫也是对抢劫犯罪的一种震慑
getallidream
发表于 2010-5-30 15:46
终于为抗暴的人出了口气
wangunzhe
发表于 2010-5-30 15:54
东莞的工资收入这么低,那边消费可很高
unrock
发表于 2010-6-2 18:02
社会太需要这种敢于和坏人作斗争的人了
unrock
发表于 2010-6-2 18:03
禁刀,禁QIANG,再禁下去,人的血性也紧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