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感 发表于 2012-3-21 11:20
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sept 发表于 2012-3-21 12:13
地摊货害人啊~~~哈哈,楼主威武,不过出门在外还是小心为好。zjt19820123 发表于 2012-3-21 15:08
精彩。。顶起。告诉你我爱你 发表于 2012-3-21 15:43
这种杂碎就该打!战神85 发表于 2012-3-21 16:49
楼主厉害,我的还没有实战过列甩棍小虾米 发表于 2012-3-21 17:46
现在的小混混就是欠揍!要惹事也得看有没那个本事!看来身上带跟蚂蚁甩棍还是很有必要的 !!sunstar齐乐乐 发表于 2012-3-22 13:54
“尼玛让Z吗?!”这句话笑死我了Rocky 发表于 2012-3-22 14:15
好,mark <br/>枫河日丽 发表于 2012-3-23 18:11
楼主气度够了,最后才出手糖加三勺 发表于 2012-3-23 18:36
楼主辛苦 崔铮 发表于 2012-3-24 21:21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糖加三勺 发表于 2012-3-24 21:42
<font face="Verdana">帮顶</font> 势如破竹 发表于 2012-3-24 22:27
假的吧!疑点至少有三个:1、一个片警能是散打冠军?2、明知对方找事,还能不亮明警察身份?3、把对方制服了还怕警察来?ruoshui11 发表于 2012-4-15 23:18
楼主,是河南腹地的人吧?Allen 发表于 2012-4-16 05:29
<br>人不动我,我不动人。打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