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zi 发表于 2014-12-5 09:01

diulen70 发表于 2014-12-5 08:31
恩 反正经常走夜路或者开夜车的最好还是带上点儿防身武器。我回老家的时候半夜跟着我爸去姜地执勤都 ...

人手一个喷子吧,喷雾射流都带,安全点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4-12-5 09:35

蛋炒饭 发表于 2014-12-4 21:02
首先,是否过当取决于办案民警的职业操守;其次取决于你过当了谁;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你上面是谁
作 ...

能说出“是否过当取决于办案民警的职业操守”这种话的学法律出身的人我一定要好好拜一下,今天我才知道原来办案民警有这权力

为棍而来 发表于 2014-12-5 10:09

尽信书不如无书~~~倒不是说翻阅专业法律书本不好,太相信什么都按照规定法律来办,十八届四中全会就不会提什么依法治国

binzi 发表于 2014-12-5 10:15

为棍而来 发表于 2014-12-5 10:09
尽信书不如无书~~~倒不是说翻阅专业法律书本不好,太相信什么都按照规定法律来办,十八届四中全会就不会提 ...

说到底,大家平平安安才最好

蛋炒饭 发表于 2014-12-5 10:31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4-12-5 09:35
能说出“是否过当取决于办案民警的职业操守”这种话的学法律出身的人我一定要好好拜一下,今天我才知道原 ...

介个可以探讨探讨···没有黑JC的意思~~不过实在是太多行政不作为,再加上确实取证认定事实也客观上存在实际困难,所以说这些话。肯定会有失公允的。。。不过~~~

这个其实也不叫权利有那么大~~~归纳起来其实还是行政不作为。就是没有造成太大的后果一般都是和稀泥处理。

再一个就是·学法不一定知法更不一定能执法~~这个亲不要太纠结哈~~

Summer 发表于 2014-12-5 10:33

Lhhaa 发表于 2014-12-4 18:16
具体是过当还是不过当,得看你有多少钱,爹是不是李刚。
别忘记了大陆不是法制社会,而是人治社会。

说的好 +1

tjsny 发表于 2014-12-5 11:02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binzi 发表于 2014-12-5 11:22

tjsny 发表于 2014-12-5 11:02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额~~~

体育老师 发表于 2014-12-5 12:40

白狼 发表于 2014-12-5 00:20
怎么判,看关系的,另外,就是正当防卫,你没关系也得把你关看守所半年以上,你也知道,中国看守所,俗称掉 ...

看守所怎么关半年?你去学学俗称“刑事犯罪人员诉讼保护法”的刑诉法。公安局长也至多批三十天拘留。三十天以上要检察院批准。
而且正当防卫肯定不用拘留。所谓“就是正当防卫,你没关系也得把你关看守所半年以上”不知道你是怎么得出的结论。
防卫过当才要拘留。就算防卫过当。也是等吃官司,防卫过当有名你叫是先有防卫,然后再过当。就是你是被害人,只是对犯罪分子下手重了。只要没打死,打残。一般就能取保候审,回家睡觉。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4-12-5 12:44

体育老师 发表于 2014-12-5 12:40
看守所怎么关半年?你去学学俗称“刑事犯罪人员诉讼保护法”的刑诉法。公安局长也至多批三十天拘留。三十 ...

兄弟是新来的吧,在这个论坛没必要这么认真,我最初也和你一样。你不都说了嘛,法盲太多,认真你就输了,呵呵

体育老师 发表于 2014-12-5 12:47

diulen70 发表于 2014-12-5 08:31
恩 反正经常走夜路或者开夜车的最好还是带上点儿防身武器。我回老家的时候半夜跟着我爸去姜地执勤都 ...

没办法。人大立的法就是以保护犯罪人员为本的,所谓以人为本。
前几年广东某地偷电线猖獗,警察组织伏击抓捕,想在作案的时候人赃并获,谁知人家直接持械打警察。警察开枪打伤了几个,人家家属还去公安局闹,要赔钱。
这贼太好当了。能拿就拿,拿不了就偷,实在不行就抢,遇到警察也不怕。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4-12-5 12:47

蛋炒饭 发表于 2014-12-5 10:31
介个可以探讨探讨···没有黑JC的意思~~不过实在是太多行政不作为,再加上确实取证认定事实也客观上存在 ...

认定是否防卫过当不是警察的职权,基本法律常识而已,和是否行政不作为没关系
说通俗点:认定是不是防卫过当的活路关警察鸟事

体育老师 发表于 2014-12-5 12:58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4-12-5 12:44
兄弟是新来的吧,在这个论坛没必要这么认真,我最初也和你一样。你不都说了嘛,法盲太多,认真你就输了, ...

本来就是探讨这个问题的。但是法盲,奇葩太多。
天朝法律本来就奇葩,吐槽点太多。防卫过当的标准定得太低,简直是保护犯罪分子的。
但学好了法律,至少可以尽量保证自己能在合法的范围内正当防卫保护自己。

如果一个偷钱包的贼被你当场抓住。人家都被群众踹得跪地求饶了,你还上去补两棍,那还是看守所见吧。
如果一个人偷包,被你发现了。然拿刀出来威胁,你给他手脚几棍也没问题。但人家失去反抗力了。你还上去补棍,那又是看守所见吧。

这叫在现有的奇葩法律底下理性防卫。

前面那些什么说看关系,背景,血缘,财力的。真是奇葩的结论。如果偷、抢的贼有上述那些关系,还要去偷吗?

crisschan 发表于 2014-12-5 13:00

考虑这么多就别出棍了,你已经被人家打死了

蛋炒饭 发表于 2014-12-5 13:33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4-12-5 12:47
认定是否防卫过当不是警察的职权,基本法律常识而已,和是否行政不作为没关系
说通俗点:认定是不是防卫 ...

现实中你见过法官检察官到第一现场处理问题的么?你要说程序上最终裁定结果当然是轮不到警察~第一手资料什么都没有,空口白话的法官检察官懒得理屁民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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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一些法律常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