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出没,注意! 发表于 2014-2-25 13:05

希希夷 发表于 2014-2-24 22:56
要打的话就不要报警,打完闪人

同意,打完就跑·越快越好

hando_s 发表于 2014-2-25 13:42

对这个问题,就是相当的无语。

你还得保证他的生命安全。

泡泡熊 发表于 2014-2-25 16:48

牛叉的制度         

雒神 发表于 2014-2-25 17:25

中国就这样,寒心

kkqqq 发表于 2014-2-25 18:35

警察脑残了,明显缺乏法律知识……群众追回被扒窃的财物,对歹徒做出的行为明显是合法的
我觉得重点应该在这里
“为此派出所还垫付了1000多元医药费”

瞌睡的熊 发表于 2014-2-25 19:05

13楼的办法好
法律就是这样子,放在米国也一样

至尊武者 发表于 2014-2-25 19:28

见义勇为越来越难,中国的法律就是让大家各扫门前雪。

茶叶蛋 发表于 2014-2-25 20:03

怎么说呢,法律有待健全

假如夏天没有风 发表于 2014-2-25 20:07

不要承认打完就走

刘德华 发表于 2014-2-25 20:27

不打他要怎么抓呢

yy19780111 发表于 2014-2-25 21:16

打了就跑,未必还想得见义勇为奖所

最冷不过人心 发表于 2014-2-25 21:39

为人民谋福利的人最后都是死路一条

熊哥 发表于 2014-2-25 22:23

打完就得跑

恋灬俊兮 发表于 2014-2-26 00:13

天朝有這種泯滅人性的法律,政府還成天抱怨人情冷漠,道德淪喪?扶了老人要賠償,打了小偷也要賠償。你讓好人怎麽活?
有人一定覺得匪夷所思吧?其實很好理解,如果每個人都富有正義感,遇到不平事出手相助,那麼某組織就不敢那麼肆無忌憚了,他們要的正是人人自危,自求多福的觀念深入人心,那樣他們才好統治

泡泡熊 发表于 2014-2-28 11:15

见义勇为是个技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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