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出没,注意!
发表于 2014-2-25 13:05
希希夷 发表于 2014-2-24 22:56
要打的话就不要报警,打完闪人
同意,打完就跑·越快越好
hando_s
发表于 2014-2-25 13:42
对这个问题,就是相当的无语。
你还得保证他的生命安全。
泡泡熊
发表于 2014-2-25 16:48
牛叉的制度
雒神
发表于 2014-2-25 17:25
中国就这样,寒心
kkqqq
发表于 2014-2-25 18:35
警察脑残了,明显缺乏法律知识……群众追回被扒窃的财物,对歹徒做出的行为明显是合法的
我觉得重点应该在这里
“为此派出所还垫付了1000多元医药费”
瞌睡的熊
发表于 2014-2-25 19:05
13楼的办法好
法律就是这样子,放在米国也一样
至尊武者
发表于 2014-2-25 19:28
见义勇为越来越难,中国的法律就是让大家各扫门前雪。
茶叶蛋
发表于 2014-2-25 20:03
怎么说呢,法律有待健全
假如夏天没有风
发表于 2014-2-25 20:07
不要承认打完就走
刘德华
发表于 2014-2-25 20:27
不打他要怎么抓呢
yy19780111
发表于 2014-2-25 21:16
打了就跑,未必还想得见义勇为奖所
最冷不过人心
发表于 2014-2-25 21:39
为人民谋福利的人最后都是死路一条
熊哥
发表于 2014-2-25 22:23
打完就得跑
恋灬俊兮
发表于 2014-2-26 00:13
天朝有這種泯滅人性的法律,政府還成天抱怨人情冷漠,道德淪喪?扶了老人要賠償,打了小偷也要賠償。你讓好人怎麽活?
有人一定覺得匪夷所思吧?其實很好理解,如果每個人都富有正義感,遇到不平事出手相助,那麼某組織就不敢那麼肆無忌憚了,他們要的正是人人自危,自求多福的觀念深入人心,那樣他們才好統治
泡泡熊
发表于 2014-2-28 11:15
见义勇为是个技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