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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申请当版主!! [打印本页]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08-1-30 20:10
标题: 申请当版主!!
嘿嘿,最近成为了蚂蚁甩棍新任代理,今天突然想起来,开了个新区,还没有版主,我就毛毛遂自荐了!!
嗨!我是一号选手擦身而过,希望大家支持我~~!!耶!!![br][br]-=-=-=- 以下内容由 擦身而过2008年01月30日 08:11pm 时添加 -=-=-=-
为了拉票,自己的沙发就不抢了,哈哈~~~~~[br][br]-=-=-=- 以下内容由 擦身而过2008年01月30日 08:35pm 时添加 -=-=-=-
多谢哥儿几个支持!!
还有,3楼,你提醒得很对。如果作了版主,一定,当然,不会老灌水了。得注意形象啊,呵呵……
作者: 朱雀    时间: 2008-1-30 20:15
擦擦我支持你!虽然你住在半山腰.沙发!
作者: 山城朋友    时间: 2008-1-30 20:17
投赞成票。但上任后,就不要再灌水了,要严以律己!
作者: boboedwin    时间: 2008-1-30 20:17
恭喜~~~
你申请代理用了多少米啊?~~
看看俺也能否做个广东的小代理~~~呵呵
作者: 疯狂的摩西    时间: 2008-1-30 20:34
CC你成蚂蚁代理了啊?   细细说来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08-1-30 20:38
下面引用由疯狂的摩西2008/01/30 08:34pm 发表的内容:
CC你成蚂蚁代理了啊? 细细说来

就是找到某人,掐着某人的脖子,揪着某人的衣服:“代理权给我!!!!!”
搞定。
作者: awaylam    时间: 2008-1-30 20:42
我也来申请一下,不要给擦擦,给我做好了!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08-1-30 21:01
楼上你们俩跟着起个啥哄?
作者: awaylam    时间: 2008-1-30 21:13
我可以保证在擦擦上课的时候我都能在线!以此作为和擦擦竞争的筹码!
作者: 海盗旗    时间: 2008-1-30 21:23
[这个贴子最后由海盗旗在 2008/01/30 0925pm 第 1 次编辑]

楼上你先搞个头像啊

还有老插,我觉得你要当版主要先过发哥那一关在说 :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08-1-30 21:28
下面引用由awaylam2008/01/30 09:13pm 发表的内容:
我可以保证在擦擦上课的时候我都能在线!以此作为和擦擦竞争的筹码!

靠,这是我的软肋,死穴……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08-1-30 21:50
版主已经有人选了,不好意思了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08-1-30 21:51
………………
唉,看来另有内人。
作者: boboedwin    时间: 2008-1-30 21:53
擦擦别伤心~~~~怎么说也是个代理~~~算内人了噢
作者: hackervip    时间: 2008-1-30 22:07
顶!——瞎顶
作者: awaylam    时间: 2008-1-30 22:08
擦擦应该开心,现在没有了做版主的约束又可以肆无忌惮的灌水了,
作者: 大家猫    时间: 2008-1-30 22:14
二副,你消息太不灵通了,擦擦已经从了发哥了.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08-1-30 22:47
下面引用由awaylam2008/01/30 10:08pm 发表的内容:
擦擦应该开心,现在没有了做版主的约束又可以肆无忌惮的灌水了,

这倒也是,呵呵……
哎?不对啊,我说过了,我以后不要老是灌水了。看来我做得还不够好,以后还得注意了,控制自己,不要灌水。
作者: 海盗旗    时间: 2008-1-30 23:13
下面引用由大家猫2008/01/30 10:14pm 发表的内容:
二副,你消息太不灵通了,擦擦已经从了发哥了.     

是吗?给我个连接看看啊
作者: 大家猫    时间: 2008-1-30 23:16
贴子太多找不到,反正是好几套甩棍才把擦擦搞定,有饿胃烂做证人.呼唤证人出现!
作者: 海盗旗    时间: 2008-1-30 23:19
靠,老插你和老发搞的这么亲热还遮遮掩掩的弄的我都不知道.......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08-1-31 00:24
最近传讹党比较活跃啊~~~~~~~~~~
作者: 可毛被比    时间: 2008-1-31 01:14
哈哈...蚂蚁坛子可真是多党派啊..啥沙发党,背背党,飘飘党,现在又多了个传讹党,,HOHO....
作者: RayLukCy    时间: 2008-1-31 11:00
下面引用由擦身而过2008/01/30 08:38pm 发表的内容:
就是找到某人,掐着某人的脖子,揪着某人的衣服:“代理权给我!!!!!”
搞定。

有沒有拿棍子頂在他的脖子?  ^_^
作者: 鬼城飞鸟li    时间: 2008-1-31 13:24
当版主不自由,还是灌水、抢沙发过瘾
作者: hackervip    时间: 2008-1-31 18:11
擦擦不是已经是代理了么?还当版主作甚?
不如好好服务大家,多提供些好棍子,呵呵~
作者: 兵蚁    时间: 2008-1-31 18:30
支持,顶!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08-1-31 18:56
居然有这么多人支持,呵呵,多谢大家捧场。
不过好事儿不能都让我赶上,以后有机会再说了。
再次多谢大家伙儿!
作者: 发如雪    时间: 2008-2-1 08:54
让我摸摸,我就狂支持你。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08-2-1 11:32
下面引用由伽蓝的星2008/02/01 08:51am 发表的内容:
拿蚂蚁猛戳当不上戳死你

兄弟,好久不见,来了就这样啊?
拜托,当不当版主也不是我说了算的事儿啊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08-2-1 11:32
下面引用由发如雪2008/02/01 08:54am 发表的内容:
让我摸摸,我就狂支持你。

不当版主也不让你摸!
要不,你买我十几二十根棍子??哈哈……
作者: hackervip    时间: 2008-2-1 19:40
大家看吧,擦擦再次开出了条件,发哥此次是否会一如既往?是否会再次砸钱换得擦擦芳心?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08-2-1 23:23
下面引用由hackervip2008/02/01 07:40pm 发表的内容:
大家看吧,擦擦再次开出了条件,发哥此次是否会一如既往?是否会再次砸钱换得擦擦芳心?我们拭目以待……

拜托,用不着你到这儿来冒充记者
作者: hackervip    时间: 2008-2-1 23:25
我也是坛子里众多见证人之一啊!哈哈哈
作者: paopaodou    时间: 2008-7-17 21:48
下面引用由擦身而过2008/01/30 08:38pm 发表的内容:
就是找到某人,掐着某人的脖子,揪着某人的衣服:“代理权给我!!!!!”
搞定。

这那是申请当代理啊!!!
作者: 疯狂的摩西    时间: 2008-7-18 14:12
敢情老早你就从了发哥啊   挖哈哈
作者: 小虫    时间: 2008-7-20 09:29
唉,这擦擦,搞同性恋就算了吧,还要公众与天下,苍天呀
作者: paopaodou    时间: 2008-7-21 21:35
现在的人们还有什么不敢让大家知道的T
作者: 小虫    时间: 2008-7-22 18:31
唉,下回我也搞个同性恋
作者: streetbike    时间: 2009-5-26 10:12
支持是一定会的,顶就一个字
作者: sosvista    时间: 2009-5-26 13:42

嘿嘿。。。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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