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六 发表于 2013-5-2 22:45

自问自答啊

瞌睡的熊 发表于 2013-5-2 22:52

<br>成本是个未知数,和谐社会,没法子啊

老生常谈 发表于 2013-5-2 23:14

<font color="#ff00ff" size="4">聪明的楼主</font>

三文鱼 发表于 2013-5-2 23:18

楼主做的已经够了,防火防电防小偷!

镖师十四 发表于 2013-5-2 23:38

&nbsp;楼主做得对!

沧海一粟leon 发表于 2013-5-2 23:40

还是要安全第一啊

阿飞的小蝴蝶 发表于 2013-5-3 00:17

<br>不要做那些 该JC做的事!!!

东方骐骥 发表于 2013-5-3 07:53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支持楼主的做法。

莎莎 发表于 2013-5-3 08:51

楼主做的很对,支持下

泡泡熊 发表于 2013-5-3 09:08

要防止打击报复&nbsp;

fu33 发表于 2013-5-3 09:43

总之一句话:在本朝,干好事的成本太高,高到你hold 不住 ,做坏蛋的成本及其廉价,哦耶

为棍而来 发表于 2013-5-3 09:56

我也会像9号保镖这样做~~支持<font color="#61b713" face="宋体">baobiao009智取的做法</font>

我爱罗。。。 发表于 2013-5-3 10:2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maker</i>在2013-05-02 20:22:00的发言:</b><br/>
<br>聪明&nbsp; 抓贼容易防贼难
<br>
<br>上次我只是将两个小偷制服&nbsp; 没下死手 因为是在家中&nbsp; </div>
<br>好牛的 制服2贼

梅川酷仔 发表于 2013-5-3 10:24

小偷都有同伙!而且都有刀!不管自己的事 还是不要管!犯不上!

萧遥 发表于 2013-5-3 11:31

理智!分析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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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不是我不想打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