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 发表于 2012-8-20 17:3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希区柯克</i>在2012-08-20 16:43:00的发言:</b><br/>有刀的话以跑为主,控制距离是首要任务 </div>
<br>特别是匕首&nbsp;&nbsp;&nbsp; 匕首最难对付

吃西瓜不吐籽 发表于 2012-8-20 17:35

得把自己搭进去

麦田奇迹 发表于 2012-8-20 17:53

必须不算、、、

莎莎 发表于 2012-8-20 18:38

估计不算吧

水水姐 发表于 2012-8-20 18:47

报告 看不了视频 另外楼主想说的话可以放在同一层楼里面

善良的死神 发表于 2012-8-20 18:49

天朝没这个说法

金字塔团长 发表于 2012-8-20 19:06

这至少已经是防卫过当了,不比爹的话还要追查刀子来源、携带意图,搞不好还会再加一等罪名

战神再现 发表于 2012-8-20 19:19

啥也没看到啊

杰宝猪 发表于 2012-8-20 19:50

<br>这个不算正当防卫&nbsp; 可能还算过失致人死亡

风的旋律 发表于 2012-8-20 19:55

防卫过当!

梦想森林 发表于 2012-8-20 20:45

都已经定性为斗殴了,还防卫啥了

我叫红领巾 发表于 2012-8-20 20:50

<br>上個月都看過了

he8424563 发表于 2012-8-20 22:39

首先看那人有没有钱了 &nbsp;再看看有么有关系 &nbsp; 两样都没有等着吃牢饭吧!!!<div>这事基本上在两可之间 &nbsp;进一步 防卫过当 &nbsp;退一步 正当防卫 &nbsp;就这么回事 天朝就是这么的神奇</div>

夏雪 发表于 2012-8-20 23:15

难说,法律只为少数

SuperWolf 发表于 2012-8-20 23:17

除非他爹是李刚,否则最少要坐好几年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这个属不属于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