拂晓行动
发表于 2012-3-28 01:58
<strong><font size="6">鼠标一抖 分数到手 转身就走</font></strong>
蚂蚁小强
发表于 2012-3-28 08:12
同意楼主…不过是有点顺口…一开始会这样的…过几天就好了
莎莎
发表于 2012-3-28 08:29
打油诗人
随风而行
发表于 2012-3-28 09:53
哎。。理解万岁吧。。。
fu33
发表于 2012-3-28 11:11
淡定 一切都是浮云
可毛被比
发表于 2012-3-28 15:25
浮云飘啊飘。。。分数赚啊赚
可毛被比
发表于 2012-3-28 15:26
哎。。。怎么带头灌水了
深蓝夜叉
发表于 2012-3-31 15:22
是啊是啊,混分是应该的,但不是必须的,也不是肯定的,更不是绝对的.既然来了,就要说点有营养的有价值的耐人寻味的发人深省的引人入胜的催人泪下的好文章好回复好帖子,否则都对不起手里的棍子.是吧?
srf444
发表于 2012-5-15 15:10
呵呵。。赚分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