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niuniu87333</i>在2011-12-5 19:51:00的发言:</b><br/>我能提个建议吗?给这种帖专门设一个分版块,可以叫“精神分裂区” </div>
<br>
<br>楼主好歹只是娱乐,但是像这样精神分裂却仍然被人追捧的大有人在
新型按摩棒....
我不怀疑拿出你的作品欣赏
啊,我这几天还在想M神呢
继续膜拜大神一下
好久不见呀
科幻的吗,要不就是神话的,再不就是梦话
M神又出现了
好久不见,难道门卫又没看好,大神又出来了?
<font color="#0000ff" size="6" face="楷体_GB2312">楼主,该吃药了!神马?吃过了?我靠!吃错了!!!</font>
大神,V587啊!~
我擦,刚看到如此神贴,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