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J520 发表于 2011-8-11 22:4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yybob602</i>在2011-8-11 22:11:00的发言:</b><br/>
<br>没有权利没收。法律依据为物权法和教师法。</div>
<br>可以暂时代为保管,根据教育法和教育目的

KJ520 发表于 2011-8-11 22:4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yybob602</i>在2011-8-11 22:22:00的发言:</b><br/>
<br>大家如果认同“论坛是我家,大家爱护她”这句话,就不会认为发这帖子是在瞎参合。
<br>如果认为“中国的法律只能管老百姓”,那我想看帖子的你肯定是个老百姓,就算是个公务员,厅级以下级别的,跟老百姓无差异。那无权无势的老百姓要么忍气吞声,要么还必须依靠法律。
<br>“为论坛及各位棍友提供法律意见及咨询。”并非是针对谁说的,除了有一颗为论坛服务的心,还有为广大棍友服务的心。</div>
<br>我支持,有些事到了一定程度,忍让只能起反作用,甚至被看作一种隐瞒!
<br>中国人应该学会讲规则用规则,这样反而不容易乱

希区柯克 发表于 2011-8-11 22:5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KJ520</i>在2011-8-11 22:46:00的发言:</b><br/>
<br>我支持,有些事到了一定程度,忍让只能起反作用,甚至被看作一种隐瞒!
<br>中国人应该学会讲规则用规则,这样反而不容易乱</div>
<br>咱俩又有一拼!

liulangyun 发表于 2011-8-11 22:57

&nbsp;天朝之下,棍子针对大众产销合法不?这个是首要问题。否则怎样才能搬上台面走法律途径?

狙击手8060 发表于 2011-8-11 23:02

大家其实都太激动了,过几天就好了

yybob602 发表于 2011-8-11 23:1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iulangyun</i>在2011-8-11 22:57:00的发言:</b><br/>&nbsp;天朝之下,棍子针对大众产销合法不?这个是首要问题。否则怎样才能搬上台面走法律途径? </div>
<br>可以参见<font face="Verdana">https://www.mayi.sg/dispbbs_24_62218.html警察没收甩棍有没有法律依据?&nbsp;这个帖子。</font>
<br>另外呢,从管制刀具可以有一点启发,管制刀具不是说不能持有,而主要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管制。
<br>甩棍是可以对大众产销的,这一点从野人谷甩棍的公司注册并生产、销售可以实例说明,我看过其公司的营业执照、网上信息产业部ICP备案登记号等资料。如果说禁止产销,野人谷甩棍首当其冲。

马啃菠萝 发表于 2011-8-11 23:22

支持一下~~~~

曳紫湮 发表于 2011-8-12 01:02

<br>顶一个....
<br>虽然对法律不熟

穷书生驾到 发表于 2011-8-12 07:3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独孤游侠</i>在2011-8-11 22:05:00的发言:</b><br/>如果要谈上法律的话,根本不用说,结果一边倒的。但如果人家不和你讲法律而是和你耍混蛋,那说什么也没用。 </div>
<br>&nbsp; 真不行 你就 报警

mayil 发表于 2011-8-12 08:27

都消消气&nbsp;&nbsp;

mayil 发表于 2011-8-12 08:34

<font size="5" face="宋体">定纷止争,让蚂蚁甩棍永创第一</font>

落寞无言人 发表于 2011-8-12 08:59

<font color="#0000ff" size="6">不要说了、静观其变吧!人心久了总是会变 的</font>

白色海浪 发表于 2011-8-12 09:09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niuniu0805</i>在2011-8-11 22:30:00的发言:</b><br/><font face="Verdana">需要手镯(铐)的联系我,支付宝交易,!729142326</font> </div>
<br>这么突然的一句广告

星光使者 发表于 2011-8-12 09:14

呵呵,无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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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原创]定纷止争,愿为论坛提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