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随便便 发表于 2010-10-31 17:18

人情冷暖

flymike 发表于 2010-10-31 17:21

<br>兄弟,你也太不小心了,以后要注意啊

一飞 发表于 2010-10-31 17:40

非常事件得用非常手段,经历过这事以后你的老总和同事肯定会对你刮目相看

苏格兰D风笛 发表于 2010-10-31 18:13

JC虽然有种种的不是,办事效率和办事方法也有待考量。但确实比较辛苦,麻烦事不断......&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讲的很有道理!

削梨费刀 发表于 2010-10-31 18:28

<br>不可一概而论,出了事你们老板如果主动摆平,以后你就还可以这么干,当然了,小打小闹的,千万别出大事

白狼 发表于 2010-10-31 20:26

挖人确实不犯法,处理方式欠妥,做商业有商业的规则,不能靠拳头解决问题

武风 发表于 2010-10-31 22:42

下次再阴点,再缜密些。

子非鱼 发表于 2010-10-31 23:1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武风</i>在2010-10-31 22:42:00的发言:</b><br/>下次再阴点,再缜密些。 </div>
<br>恩直接做了省事

星星卡 发表于 2010-11-1 01:20

<br>云彩没带走
<br>时间和钱留下了

凡霜 发表于 2010-11-1 01:59

终于看到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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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灌水]派出所一游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