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感觉那几个人也太横了,现实社会应该没这么夸张的人,上来就打
<br>自从最大的YY帝被揪出来之后
<br>
<br>其余的所有小YY们 都是浮云
原来如此,我发过2个实战,都是板上钉钉的事实。还想着加个精呢,原来这么回事,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把一些小事经过文字加工的实战比较容易精华!呵呵,楼主估计是看的憋不住了!
就当实战版块是故事会吧,呵呵
真正实战的人能发上来的帖子不多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镰刀</i>在2010-10-11 11:53:00的发言:</b><br/>
嗯,我经历过类似的事情,我是指开车狂奔这件事,记得当时我是跳上车就跑(是车在跑了啦<img title="dvubb" src="images/emot/em08.gif"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align="middle" border="0"/>,)开出去好几十米(大概)才腾出手关紧车门,没敢回头观察对手的反应,恰好对手也没躺在我的车前。不过如果是我写的话我也不大可能会描写得这么清楚。我唯一一次把开车落荒而逃的经过交代得详详细细,是因为在我们开车逃跑过程中对方朝我们的车扔石头,并且路上还不停地看见对手的援军浩浩荡荡地赶去事发地,(发在新华山论坛,详细题目叫什么不记得了)。如果没有这些,我本人是不会把解除遥控打火松手刹挂档看倒后镜的文字加上去的。楼主可以有理由质疑,但在法律上这叫做“证据不足”,不能因此断定这一定是YY。
</div><br><br/>对待这篇文章,只需要看作者的写作意图和层次感就明白了。证据就是文章本身<br/><br/>很明显,他的结尾是赶工所致。所以。可以断定他把一个女人和一部车子都忘记了,这只能说明作者的写作水平有待提高,文章结构上有很大缺陷<br/>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阿东0460</i>在2010-10-11 12:06:00的发言:</b><br/>
<br>同感 换了是我 真遇上这事 也会这么写的
</div><br>这点我也是赞同的<br/><br/>可问题是,他的文章,如果仔细看个两节,就会明白他的写作手法和意图,这种文章是非常浅的<br/><br/>真是实战,不会这么写法。也不可能有如此多的漏洞<br/>
<br>楼主要允许YY嘛````````反正你看还不是就当看故事那么看`何必深究呢???
<br>把这个删了是不是就不算故意挑衅了?
<br>
<br><font face="Verdana"><a href="https://www.mayi.sg/dispbbs.asp?boardid=27&id=44038&star=1&page=1">https://www.mayi.sg/dispbbs.asp?boardid=27&id=44038&star=1&page=1</a></font> 直接上连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11 15:31:49编辑过]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铭哥</i>在2010-10-11 13:03:00的发言:</b><br/>我也感觉那几个人也太横了,现实社会应该没这么夸张的人,上来就打 </div>
<br>这种人不是没有 我就看见过几个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xx狼</i>在2010-10-11 15:07:00的发言:</b><br/>
<br>我今天出去打架,先起床,然后穿上内裤,然后穿上裤子,带上GAS18和喷喷,然后穿上上衣,然后洗了下脸,然后出去打车,从车右后门上的………………
<br>
<br>——————————————————————————
<br>你是不是想看这样的。。
</div><br>你这就是纯粹的抬杠了<br/><br/>这篇文章不深,你看不明白只能说自己的文学基础欠缺<br/>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力定千钧</i>在2010-10-11 10:57:00的发言:</b><br/>
<img title="dvubb" src="images/emot/em01.gif"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align="middle" border="0"/>想开点 真正实战的人能发上来的帖子不多
</div><br><font size="6">这话说得忒正确了</font>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镰刀</i>在2010-10-11 11:53:00的发言:</b><br/>
嗯,我经历过类似的事情,我是指开车狂奔这件事,记得当时我是跳上车就跑(是车在跑了啦<img title="dvubb" src="images/emot/em08.gif"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align="middle" border="0"/>,)开出去好几十米(大概)才腾出手关紧车门,没敢回头观察对手的反应,恰好对手也没躺在我的车前。不过如果是我写的话我也不大可能会描写得这么清楚。我唯一一次把开车落荒而逃的经过交代得详详细细,是因为在我们开车逃跑过程中对方朝我们的车扔石头,并且路上还不停地看见对手的援军浩浩荡荡地赶去事发地,(发在新华山论坛,详细题目叫什么不记得了)。如果没有这些,我本人是不会把解除遥控打火松手刹挂档看倒后镜的文字加上去的。楼主可以有理由质疑,但在法律上这叫做“证据不足”,不能因此断定这一定是YY。
</div><br>这话在理
<br>唉 我一个新人 也就不会说什么了
<br>建议楼主直接加那个作者QQ把事情讨论个明白,那作者现在已经基本不来了,你发这文章他也看不到。
<br>
<br>我个人觉得,文章这种东西受到文笔之类各种因素的限制,有些假的写得好就像真的,有些真的因为作者文笔不行结果写的像假的。你如果觉得一篇文章是假的,那完全可以举出各种逻辑错误来证明。你说的这个错误在我看来只是形容词不准确造成的误会,如果作者真是编的,会连乡村和城市要开车这么弱智的道理都不懂?“一溜烟狂奔”确实也可以拿来形容开车(不然你想用哪个词?一溜烟狂开?),要是在我的话,前面加“上车”俩字就能解决,不过即便是我这样,就连我自己写的文章在别处都有人说我是幻想狂,你说如何呢?
<br>
<br>网络上的事,根本就不必较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11 20:27:1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