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fei19861022 发表于 2010-8-20 21:21

都是 一群2b,不过  楼主 是个仗义的好汉    支持你

飘落的红叶 发表于 2010-8-20 21:30

镰刀兄,加油啊,我顶你了……

血滴子 发表于 2010-8-20 22:16

难怪了这几天不见你出来,乌鸦华还以为你下乡做人口普查了呢。大家不要对刀子期望过高,他的工作就是保卫的,估计到了这一步就帮不了什么忙了。剩下的应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打官司。刀子,华仔叫你跟游侠要几支黑皮你要了没有?他泡别人老婆准备被追杀那。

老甩甩 发表于 2010-8-20 22:4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金匮鬼手</i>在2010-8-20 12:27:00的发言:</b><br/>
<br>我脾气不好,遇到装B的人我就喜欢整,此局长就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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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我看完了镰刀的贴,做法医鉴定有三个地方,一个是司法局里普遍都至少有一个法医,一个是公安里的某民警是法医身份,再者就是公安刑侦大队里技术科有法医。这事只能去找刑侦技术科里的法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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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打掉牙属于骨折,而且永不长回的那种,打掉四颗够做三年牢,眉骨骨折是可以长回去,但眉毛会中段,属于破相,这里得加二年,打破头要看伤口长短,有六厘米以上最好,没有也没关系,脑振荡吗,这个鉴定得三个月后再次鉴定,到时就哎哟我头很痛,哎哟上班有问题就OK了。现在是严打,时间上搞不好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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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这是不可调解的案子,因为是刑事附带民事。厂方管理者有证据不提供不帮本厂员工报案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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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立案了抓到人后照样他们得赔钱,还要赔更多,严打,想走关系没门,派出所等都强烈立功思想,因为有功奖没功罚。教育局长。。。什么玩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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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还来个自卫,有带个女朋友敢拿根甩棍去殴打七个男人的犯人吗?&nbsp; 只有七个男人去殴打一男一女,那男拿根甩棍想自卫却被抢棍挨打的事理说得通。。。其他的不想多说,我只想告诉你复读生怎么了?高素质?人才?将来的大学生?难道就不能是罪犯吗?难道就不能伤天害理欺服老百姓了吗?同情他们干嘛。原因是高文化出来后好的就是好的,坏的基本没指望教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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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镰刀是杂谈五虎?哪五虎?&nbsp; 钩子 镰刀&nbsp; 纵酒拿刀斩人头&nbsp; 老A&nbsp; 某人??&nbsp; 恶鬼来说</div>
<br>你说的太夸张了吧 打掉牙和破相加起来也只能算轻伤 最多只能三年 加之对方七个人 学生身份 家中有点背景 我觉得每个人能判一年缓刑就算重的了 时间翻倍不可能 现在不是80年代 不可能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 而且这次严打的范围比较小 貌似不包括打架斗殴
<br>律师那张嘴 阴着呢 比如人这么说:双方意见不合 产生争执 一名学生一时冲动将饮料泼向对方 受害者认为在女友面前丢了面子 拿出凶器意图殴打那名肇事学生 其他学生看同学受到威胁 帮助同学对抗受害者 受害者不敌被打倒在地 ....&nbsp;&nbsp;我觉得还是说的过去的&nbsp;说不定就给说成防卫过当了 还得减轻处罚 赔的钱就更少了
<br>还是建议调解 多吓吓学生和他们家长 多要点钱 对双方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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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玉苗 发表于 2010-8-20 22:54

看了真生气啊,那几个学生,即使他们考上大学也是废物,连点同情心都没有。被打的小伙挺窝囊的,有棍子不敢打。

金匮鬼手 发表于 2010-8-21 12:3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往事钩沉</i>在2010-8-20 16:30:00的发言:</b><br/>
<br>我感觉应该是刑事案了,但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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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没有这么玄乎的 你如果不相信到时看结果<img title="dvubb" border="0"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align="middle" src="https://www.mayi.sg/images/emot/em04.gif" onload="imgresize(this);"/>即使是刑事案件也属于可以自诉的</div>
<br>如果受伤的状态没有被镰刀夸张点,就绝对的刑事,首先被当场打掉牙两颗两颗以上就刑事,其中如果有门牙还得加上毁容。加上眉骨骨折会导致眉毛中段,又是毁容。被打破头这伤的伤口如果小,验也只能验出轻微伤乙级,但是涉案器具是板櫈,有致头震荡及后遗症的可能,比如说吹点风就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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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当然案件大小要看当事人懂不懂玩法,是没有这么玄乎。有两个案件是个对比,一个公务员上班途中因擦车引发被对方殴打,还拿了车锁打人,不告,赔点钱算了。。。&nbsp; 另有一公务员吃夜宵与人口角,被一人打,另一人在边上吹火“后面有櫈子,砸死他,把他往死里打”,结果那个打人的就不说了,就这个吹火的就因妨碍公务关两年,还得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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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镰刀</i>在2010-8-20 16:08:00的发言:</b><br/>
<br>看完吓我一跳,特别是看到这句“厂方管理者有证据不提供不帮本厂员工报案要追究责任。”不过对方也该自首的自首了。我的证据基本上无用鸟。当晚就报案了的,是他女朋友报的案。
<br>我感觉应该是刑事案了,但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br>杂谈五虎?表吓我,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杂谈五鼠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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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我一般不回贴,但你的一些贴有人发短信通知我来回,回你的贴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我说的有没有用实不实际你自己去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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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我看了大家的回贴,我不想去争论什么,没有意思,所谓的追究你的责任这是套路话,可以简化成口头教育,通俗点就是会对你说几句屁话。完全可以不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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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事件过程中掉牙两颗以上的,就是刑事了,公安部门不可以提出调解,除非不懂法或被点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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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这事情说小可小,因为没死人,如果受害人不告想私了也没人管,死人了就不一样了,不告都得管。但是私了是没有告而获得的赔偿多,事件太简单了,被泼酒,甩出棍没动手,这有段时间,再被群殴,并且使用了板櫈等,时间是十五分钟。这种官司就一句话,关了还要赔,赔了还要关,赔少了关少了受害人就明说要上访

使用中文名称 发表于 2010-8-21 12:42

镰刀处理的不错。如果当初员工听到那几个学生说舟曲哀悼没的玩,就当放了个屁,就没这回事了。

山猪仔 发表于 2010-8-21 21:37

<br>老师说得很正确。坛子里高人太多了。

阿东0460 发表于 2010-8-21 23:04

看了镰刀 鬼手的帖子长知识了

随随便便 发表于 2010-8-21 23:40

<br>当时就该把那狗日的一棍子抽趴下

kachina 发表于 2014-1-21 19:01

这个校长太不是东西了
学生这么嚣张
有的学校总喜欢压事,怕影响学校形象

lisa711 发表于 2017-6-10 13:06

拿棍不抽人,抽人不拿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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