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鸟 发表于 2011-4-22 16:31

高仿的511太贵了

ramboiii 发表于 2011-4-28 19:39

<br>够猛,180几就是好啊~!

萝卜仙人 发表于 2011-5-1 10:46

看的很紧张。

tl64 发表于 2011-5-1 11:46

<br>现在小混混小人渣太多了&nbsp; 小人难防 楼主平时小心些

黑夜红云 发表于 2011-5-21 20:40

砍刀很危险啊

浅唱独白 发表于 2011-5-22 01:09

&nbsp;&nbsp;&nbsp;&nbsp;&nbsp; LZ明智的是最后没叫自己妹妹名字!要被那几混混听见,就麻烦了

潇洒一刀 发表于 2011-6-1 15:26

楼主车门踹的好,因地制宜呀,整体处理的很不错,佩服

lisa711 发表于 2011-6-1 15:34

<div style="TEXT-INDENT: 30px; WORD-WRAP: break-word; FONT-SIZE: 11pt; OVERFLOW: hidden; WORD-BREAK: break-all" id="textstyle_2">有1米8几的身材就是好办事! </div><br/>可惜我差了十几公分

苍默 发表于 2011-6-2 01:25

能经常来秦皇岛?我是秦皇岛本地的一线小金刚,哈哈

peter_wang 发表于 2011-6-2 09:47

好身体是本钱。。。

382079562xjx 发表于 2011-6-2 11:26

LZ喜欢美军的话可以去军号论坛逛逛,3Day包不好看说真的,买个拯救者都比这强,还有LZ买的高仿价太高了,起码被黑了2倍价。。。。既然LZ既然这么土豪有钱还不如买个ASOLO的FN95,这鞋子是PJ穿的,蹬人一流。

live999live 发表于 2011-6-4 22:17

社会乱啊,甩棍和折刀是日常生活居家必备之良品啊。

盐城小爷 发表于 2011-6-10 10:2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USArmy</i>在2010-6-25 8:38:00的发言:</b><br/>
<br>呵呵,先出手一向是彼人的王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彼人心眼不坏,混过社会,被拘过,拿了个诚人本科文聘,目前有正经工作,因斗殴伤人付出过代价,深知其中之惨痛,先出手归先出手,但要适可而止,虽然我以前比人渣也差不了多少,但现在那些没事寻衅滋事的人在我眼里成了人渣了,我算是个从人渣走过来的良好市民吧.</div>
<br>哈哈&nbsp; 弃恶从善 不错不错

盐城小爷 发表于 2011-6-10 10:33

论坛里面像楼主这种大块头的不在少数啊

天涯行者 发表于 2011-6-10 10:38

楼主强大的不只是身高,主要是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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