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鬼手 发表于 2010-4-11 11:5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纵酒挥刀斩人头</i>在2010-4-10 20:57:00的发言:</b><br/>
<br>既然惹不起这些人,那去抓老百姓,也就没意思了</div>
<br>不是惹不起,是相互钳治,比如说与那司机打起来了,我一个人就三下五除二就能打出个他轻伤,他呢就会让我失去工作(我们是合同的,不是正式的),验伤赔钱他自己都不指望,我会拖着。拘留我他更不用想。失去这份工作不算什么,但在当地任何单位都不可能进得了了,这种双输的格局都不愿意发生,大家都有家室,还要生活。
<br>
<br>抓老百姓这句话听得我心痛,老百姓在我个人认为就是守法良民,我能对他们怎么样?只有犯法了的才能搞,因为这时他不是守法良民了。处罚后改正后他还是守法良民。
<br>
<br>对了,我所说的法是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其他的什么我就不懂了,(感觉你都快把我当城管看了)

liuqi1519 发表于 2010-5-5 16:31

<br>听到个响屁。。。

BB战士 发表于 2010-7-3 11:47

我都没有笑……

走音 发表于 2010-7-22 22:29

<br>楼主是哪里人哈?

被当家作主的人 发表于 2010-7-22 23:18

JC铐人居然连自己人也一起铐住了&nbsp; 蛮搞笑的

nikon 发表于 2010-7-23 07:40

你们不是发的棍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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