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毛被比 发表于 2008-1-6 20:44

你灌我也灌~~

擦身而过 发表于 2008-1-6 23:33

别都灌水嘛。<br>关于ASP的销售,应该没有什么明文规定允许或不允许。

被风吹过的虫 发表于 2008-1-6 23:56

灌水灌得我一楼都快淹没了。。哎,没有规定就是允许了啊(估计允许就是允许的关税收入),允许还称之为什么JY装备,不能带在身上。。等4代吧!在我开学前,应该能拿到4代吧!

擦身而过 发表于 2008-1-7 00:53

就是咯,想想吧,ASP要收关税的,收了关税,当然就是合法的喽。至少自己拿着把玩是没事儿的,其他的可就看个人喽

阿彪 发表于 2008-1-7 12:31

在07年的税则HS编码中,如果归类,ASP会被归类到93章,属于只交关税的范围。早几年,广州的巡警都用21寸的ASP,现在换BT的了。这种东西,都是各地警方自己买的。违法的界限比较模糊——就是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那种

擦身而过 发表于 2008-1-7 12:37

原来如此。难得有楼上这样的明白人。<br>BT是啥玩意儿?哦,想起来了,BT3000那个…………二百多…………<br>不管咋说,甩棍还是低调低调再低调为好啊

忧郁兰色 发表于 2008-1-7 12:53

国家对这东西的概念是比较模糊的,应该是可以卖的吧

bibi222 发表于 2008-1-7 14:19

棒球棍如果买个一般的,金属的也就20多块,不一定要买那么贵的,反正又不打棒球,不过我说那种是短的,估计就是为打人准备的。呵呵。。。

大鲵 发表于 2008-1-7 21:12

在美国拿枪 有手续算合法<br> &nbsp;但是公民拿甩棍 要进监狱 罚款!! 并且是重罪!!<br> &nbsp; &nbsp; &nbsp;非法持有警用器材!

可毛被比 发表于 2008-1-7 21:15

...... &nbsp; 甩棍的惩罚比枪还重..就因为是警械~~~

大鲵 发表于 2008-1-7 21:15

对呀 &nbsp;还日

可毛被比 发表于 2008-1-7 21:16

我晕..鲵鲵别日那么多,小心身体啊

大鲵 发表于 2008-1-7 21:18

锄和(男) &nbsp; 日 &nbsp; 当午(女)

擦身而过 发表于 2008-1-7 22:37

下面引用由robbie7260在 2008/01/07 09:21pm 发表的内容:<br>哪天我问了 美国卖ASP的老外据说是 ASP是不能直接从海关出的.禁止!!<br><br>我靠,那这么说国内的ASP岂不是真的是走私过来的??

被风吹过的虫 发表于 2008-1-7 23:39

对阿,不解啊,在美国算警用装备,不让卖,或者说不让持有,ASP又是美国产的,国内的都是哪来的?卖这么贵是因为关税多还是像毒品似的走私风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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