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毛被比
发表于 2008-1-6 20:44
你灌我也灌~~
擦身而过
发表于 2008-1-6 23:33
别都灌水嘛。<br>关于ASP的销售,应该没有什么明文规定允许或不允许。
被风吹过的虫
发表于 2008-1-6 23:56
灌水灌得我一楼都快淹没了。。哎,没有规定就是允许了啊(估计允许就是允许的关税收入),允许还称之为什么JY装备,不能带在身上。。等4代吧!在我开学前,应该能拿到4代吧!
擦身而过
发表于 2008-1-7 00:53
就是咯,想想吧,ASP要收关税的,收了关税,当然就是合法的喽。至少自己拿着把玩是没事儿的,其他的可就看个人喽
阿彪
发表于 2008-1-7 12:31
在07年的税则HS编码中,如果归类,ASP会被归类到93章,属于只交关税的范围。早几年,广州的巡警都用21寸的ASP,现在换BT的了。这种东西,都是各地警方自己买的。违法的界限比较模糊——就是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那种
擦身而过
发表于 2008-1-7 12:37
原来如此。难得有楼上这样的明白人。<br>BT是啥玩意儿?哦,想起来了,BT3000那个…………二百多…………<br>不管咋说,甩棍还是低调低调再低调为好啊
忧郁兰色
发表于 2008-1-7 12:53
国家对这东西的概念是比较模糊的,应该是可以卖的吧
bibi222
发表于 2008-1-7 14:19
棒球棍如果买个一般的,金属的也就20多块,不一定要买那么贵的,反正又不打棒球,不过我说那种是短的,估计就是为打人准备的。呵呵。。。
大鲵
发表于 2008-1-7 21:12
在美国拿枪 有手续算合法<br> 但是公民拿甩棍 要进监狱 罚款!! 并且是重罪!!<br> 非法持有警用器材!
可毛被比
发表于 2008-1-7 21:15
...... 甩棍的惩罚比枪还重..就因为是警械~~~
大鲵
发表于 2008-1-7 21:15
对呀 还日
可毛被比
发表于 2008-1-7 21:16
我晕..鲵鲵别日那么多,小心身体啊
大鲵
发表于 2008-1-7 21:18
锄和(男) 日 当午(女)
擦身而过
发表于 2008-1-7 22:37
下面引用由robbie7260在 2008/01/07 09:21pm 发表的内容:<br>哪天我问了 美国卖ASP的老外据说是 ASP是不能直接从海关出的.禁止!!<br><br>我靠,那这么说国内的ASP岂不是真的是走私过来的??
被风吹过的虫
发表于 2008-1-7 23:39
对阿,不解啊,在美国算警用装备,不让卖,或者说不让持有,ASP又是美国产的,国内的都是哪来的?卖这么贵是因为关税多还是像毒品似的走私风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