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这样伤人心了
近日,官方正式通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退伍军人见义勇为反被刑拘案。福州检方认为,赵某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超过了防卫的必要限度。为弘扬社会正气,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毫无疑问,这样的结果合乎社会大众的意愿,公众终于可以感叹:好人终有好报!“救赎之道”何在?发酵的舆论和潮涌般的民意吗?
问法网律师认为,近年来,“于欢案”、“昆山龙哥案”、“男子入室行凶被一家三口反杀案”等等刷爆了国民的眼球,刺痛了国民敏感的神经。面对热点、争议案件,社会大众不是冷眼旁观,而是积极参与讨论,这彰显了一个成熟社会的国民应有的素质。但背后也潜藏着问题:为何舆论、普通社会大众的面对此类案件均呈现出一边倒的趋势,他们是基于什么标准在伸张正义,是朴素的正义感吗?对于刑案,仅靠国民朴素的正义感就能做精确、公正的裁决吗?如果舆论就是裁判者,那还需要专业的法官吗?法律工作者尤其是司法工作者应当如何对待民意和舆论?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好好思考思考。
结合本案,见义勇为的赵宇为何不被起诉,检察官真的是出于对法律的忠实理解,完全独立作的司法决定吗?我想,纵观近年来的“于欢案”、“昆山龙哥案”等,最后的胜利者不是法律,而是发酵的舆论和民意,司法者为了社会稳定不得不屈从民意和舆论,毕竟在中国“稳定压倒一切”已经是官方重要的政治正确了。换言之,当面对紧迫的人身不法侵害时,防卫人头上始终悬挂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即只能无辜忍受不法侵害,因为一旦反击过重(在激愤、紧迫的情况下通常在结果上反击过重),即在实践中一旦造成不法侵害者伤害、死亡的结果,便必然受到刑事追究,承担刑事责任。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明文载有的“正当防卫”制度沦为僵尸,酣睡之沉,处于危险境地的防卫者不得不感叹:主啊,我的救赎之道何在?
就司法实践基本不适用正当防卫制度这一现状,大多数刑事辩护律师认为,这是由于正当防卫制度规定的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造成司法者为了不承担责任而不敢沿用的根源,故而建言最高司法机关尽快出台细化的正当防卫判断规则。这一点,我们完全可以理解。基于中国的司法体制束缚,我们很难期待法官仅忠实于法律和良心作完全独立的裁决,故而法官在理解法条时通常缺乏能动性,动不动就将案件上报上级法院,致使最高司法机关不得不以细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性案例指导全国的司法审判。换言之,当前的救赎之道唯有——最高司法机关定期发布关于正当防卫的指导性案例或者就某类不法侵害出台细化的司法判断规则。今晚看电视,小伙释放了,判正当防卫,还他妈正当防卫,是见义勇为。 像白衣哥和这个小伙,就该有钱老板聘用,干什么都没毛病 只能靠舆论不能靠法律了
终于释放了,好人难做啊 自卫其实界限很模糊,制服歹徒本来就很难定义,为了保险任何人都会下死手,所以不能因为歹徒伤得重就算防卫过当,例如我棍法了得,路遇歹徒持刀作恶,我几棍下去,把他打到几处骨折,我毫发无损,当然这是假设,我没有这么厉害。很难说我就是防卫过当,毕竟歹徒只是骨折,要是我俩调转过来,恐怕就横尸街头了。 不是危机自己和家人,不要动手,我也想见义勇为,奈何家里没矿 三千棍 发表于 2019-2-22 20: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危机自己和家人,不要动手,我也想见义勇为,奈何家里没矿
家里有矿也别搞
老实说,现在还不健全,保护不了好心人 欧阳小白 发表于 2019-2-22 2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自卫其实界限很模糊,制服歹徒本来就很难定义,为了保险任何人都会下死手,所以不能因为歹徒伤得重就算防卫 ...
防卫不过当是大家都在医院睡才是不过当
lsjyzby 发表于 2019-2-22 20: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实说,现在还不健全,保护不了好心人
始终都不会健全
不戒不戒 发表于 2019-2-22 19: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像白衣哥和这个小伙,就该有钱老板聘用,干什么都没毛病
哪个白衣哥
abcdcba 发表于 2019-2-22 20: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终于释放了,好人难做啊
不释放不能平众怒
一棍劈头 发表于 2019-2-22 21:08
始终都不会健全
唉,希望以后能够越来越完善吧,毕竟法制社会,也要对得起这个说法啊
道德底线再次刷新,以后就不要怪国人冷漠了,好人做不起啊 只能说,期望继续发酵,给小伙子见义勇为一个明确的说法!和赔偿!强奸未遂犯罪嫌疑人的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