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几句我喜欢,忠实的建议
frostleft 发表于 2016-7-15 19: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天朝的正当防卫很难去定性,除非你有时间去打官司。
打个官司要不少钱呢,太麻烦了
现在打鼻子,事不大
junzhang133 发表于 2016-7-15 12:19
打了就走。只要不是人命官司,警察蜀黍们是懒得管。
正解,没打死打残只要走了,警察懒得查。
打人算成本。。。
鼻梁骨骨折,眼睛打瞎构不成轻伤?这应该就是故意伤害吧!
打了就跑是真理
最好把人打成内伤暗伤千万别打出血
先上喷雾,打了就跑吧
揍人赔了2万多的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