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感
发表于 2012-3-21 11:20
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sept
发表于 2012-3-21 12:13
地摊货害人啊~~~哈哈,楼主威武,不过出门在外还是小心为好。
zjt19820123
发表于 2012-3-21 15:08
精彩。。顶起。
告诉你我爱你
发表于 2012-3-21 15:43
这种杂碎就该打!
战神85
发表于 2012-3-21 16:49
楼主厉害,我的还没有实战过列
甩棍小虾米
发表于 2012-3-21 17:46
现在的小混混就是欠揍!要惹事也得看有没那个本事!看来身上带跟蚂蚁甩棍还是很有必要的 !!
sunstar齐乐乐
发表于 2012-3-22 13:54
“尼玛让Z吗?!”这句话笑死我了
Rocky
发表于 2012-3-22 14:15
好,mark <br/>
枫河日丽
发表于 2012-3-23 18:11
楼主气度够了,最后才出手
糖加三勺
发表于 2012-3-23 18:36
楼主辛苦
崔铮
发表于 2012-3-24 21:21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糖加三勺
发表于 2012-3-24 21:42
<font face="Verdana">帮顶</font>
势如破竹
发表于 2012-3-24 22:27
假的吧!疑点至少有三个:1、一个片警能是散打冠军?2、明知对方找事,还能不亮明警察身份?3、把对方制服了还怕警察来?
ruoshui11
发表于 2012-4-15 23:18
楼主,是河南腹地的人吧?
Allen
发表于 2012-4-16 05:29
<br>人不动我,我不动人。打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