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好危险!
有些已经是民警贴告示出来了
就是配合对方就是了,说这么多
哈哈哈,公安部的建议。这种“朋友圈式”的标题,真是看见就想笑。
一上车立马锁门的习惯得有
JRORIN 发表于 2015-8-1 20: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是吧,在朋友圈看到的。
额(⊙o⊙)…你说朋友圈啊。。。
隔壁老胡 发表于 2015-8-1 21: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然而公安部网站上查不到这个“景勇处长”的人事信息
还是专业的比较任性https://www.mayi.sg//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1.pnghttps://www.mayi.sg//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3.png
P用没有,因为民众不能有防身器械
这个有道理!
对付入室抢劫的难道不应该直接打残么
无奈的苹果 发表于 2015-8-2 0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付入室抢劫的难道不应该直接打残么
前提是你有机会的情况下,本人更喜欢把他关进小黑屋,吓他https://www.mayi.sg//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4.png
说得很好!
意识很重要
我记得公安部出来辟谣说过这不是官方建议,但是其中一些确实有用,而另一些是错误的。
说得好,不得不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