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狼子 发表于 2015-7-28 11:43
这几天那泼妇天天去派出所,让我们带她去医院,说眼睛疼,还自己把眼角揉烂了让我们带她去医院,除了那天 ...
事发当日应该跟她签一份一次性赔偿了断协议。一次足额赔偿,哪怕多给点,也要比天天上门敲诈勒索好多了。说白了你就是碰到无赖了,讹上你了。这个跟警察不作为也有关系的。一般这种事情验伤下来没有什么大问题,都是一次清偿的,哪有她一去派出所你就要掏钱的道理。如果医院真的出具证明有后遗症,达到一定伤害程度,那也不是民事赔偿的范围了。警察不可能这个道理也不懂,说白了就是和稀泥,看好戏。
另外,喷子、棍子、刀子,这类东西能不带以后就别带了。你这个事情完全没有出喷子的必要的,真的就是一念之差。所以说,平时论坛逛多了,潜移默化间大家都在互相影响,都觉得社会不安定,人身不安全,心里那根弦随时都绷紧着,一碰到事情第一反应就是出棍、出喷,其实完全没必要。我刚注册那会儿也是这样,出门天天包里喷子、棍子、匕首一样不落。一年多之后某天突然醒悟,干嘛呢这是,万一哪天跟人起了争执,这些东西必然把我送到绝路上。以狼子你的身手,保持一份警惕,足以安身保命,没必要带刀带枪。
我都有点气不过! 换作是我,可能就招呼上去了!!!!
风流狼子 发表于 2015-7-28 09:31
√√√,其实细想一下,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有时候 感觉面子和尊严过不去就会冲动了
frostleft 发表于 2015-7-28 17:43
最后那句话说得好,法律也要伤害你
无奈啊无奈,最讲究和谐的国度却最不和谐
织田信长 发表于 2015-7-28 19:28
事发当日应该跟她签一份一次性赔偿了断协议。一次足额赔偿,哪怕多给点,也要比天天上门敲诈勒索好多了。 ...
对啊,当时就签了一次性的补偿协议了,但是现在没消肿还是狗皮膏药似的粘着,天天去警察局跑!
今天花钱做了一个全面检查,没有任何问题,还开了很多的内用外用药,尼玛都是好贵的药
织田信长 发表于 2015-7-28 19:36
另外,喷子、棍子、刀子,这类东西能不带以后就别带了。你这个事情完全没有出喷子的必要的,真的就是一念之 ...
嗯,织田兄说得有道理,平时都是习惯性的带这些东西,如果真的出了事也不一定会用得上,有时候也算是个心理安慰,正所谓胆大艺更高,算是给自己更壮个胆吧
织田信长 发表于 2015-7-28 19:36
另外,喷子、棍子、刀子,这类东西能不带以后就别带了。你这个事情完全没有出喷子的必要的,真的就是一念之 ...
这个说得好
白色海浪 发表于 2015-7-28 19:53
我都有点气不过! 换作是我,可能就招呼上去了!!!!
赔过钱的人都不会轻易出手了,真是打得起赔不起了!
要是马云有专款借我用,打了他陪我觉得我就雄起了
q184963181 发表于 2015-7-28 20:07
有时候 感觉面子和尊严过不去就会冲动了
嗯嗯,这个说法很对,确实有时候是这个感觉,触碰了底线的感觉
你就该打电话叫城管治他们
白头山 发表于 2015-7-28 21: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就该打电话叫城管治他们
哈哈,主意不错,就是不认识人不知道电话https://www.mayi.sg//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1.png
风流狼子 发表于 2015-7-28 21:53
哈哈,主意不错,就是不认识人不知道电话
先打110,反正免费,让110转城管,不来投诉他们
白头山 发表于 2015-7-28 21: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先打110,反正免费,让110转城管,不来投诉他们
太麻烦了,人家那边都打完收工了
只能说你完全不懂法。对无赖你要比他更无赖。她来捣乱就录下来。骑电车来撞你就录下来上去给她撞。证明是故意伤害不是交通事故。至于喷子。你喷完了不晓得找个学生带走啊。喷子只制造疼痛,不制造伤害,天朝故意伤害的唯一标准就是伤情鉴定。压根就没伤鉴定个毛线。还赔钱,赔给无赖?我艹。坚决不让无赖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