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武士 发表于 2015-1-21 23:09

人权啊人权

台湾前海军陆战队员为保护怀孕8个月妻子勒死小偷免入狱
何姓屋主为保护8月身孕爱妻失手勒毙小偷,涉过失致死以5万新台币交保。(图片来源:台湾自中天新闻)
  中国台湾网10月27日消息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一名张姓惯偷25日闯入台北市北投区一间民宅,搜刮婚戒、金饰,何姓屋主正好返家发现。为了保护怀孕8个月的爱妻,双方爆发肢体冲突,小偷被勒颈压制地上,送医后不治。何姓屋主则依过失致死罪移送检方侦办,晚间9时裁定5万新台币(约合1万元人民币)交保。
  警方调查发现,47岁张姓男子有毒品、强盗前科,25日晚间8时侵入位于北投的民宅行窃。29岁何姓屋主和老婆正巧回到家中,发现小偷躲在厕所。为了保护怀有8个月身孕的老婆,何男立刻将小偷压制在地、并勒住脖子,警方赶到后发现张嫌意识不清,紧急将他送医急救,但仍于26日清晨不治身亡。
  据悉,何姓屋主为台湾海军陆战队退伍人员,他表示张嫌被发现后突然冲出,试图挥拳攻击,他出于自保进行防卫。更为了要保护怀孕的妻子,一时失手才勒毙窃贼。虽然出于正当防卫,但仍遭警方以过失致死罪移送,晚间裁定以5万新台币(约合1万元人民币)交保。(中国台湾网王思羽)

小偷一米八,屋主1.7米

朔月 发表于 2015-1-21 23:20

这也放到实战先锋啦

酒醉丶微醺 发表于 2015-1-21 23:37

在中国就蹲大狱了

cobra4956 发表于 2015-1-21 23:40

在 帝国 。。估计 没有 交保 吧 ?。。。顶多 缓刑 。。。民事赔偿 另算 。。。

真假面超人v3 发表于 2015-1-21 23:46

人权是传说

白头山 发表于 2015-1-21 23:48

台湾交保是神马程序

GG酷改 发表于 2015-1-22 00:12

中国法律有待健全!

青岛尖兵 发表于 2015-1-22 00:14

叶小炎 发表于 2015-1-22 07:54

https://www.mayi.sg//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13.pnghttps://www.mayi.sg//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13.png同人不同命

上海小黑 发表于 2015-1-22 08:04

在天朝就要坐牢,在米国直接击毙。这就是人权的差距

寂寞的叶紫 发表于 2015-1-22 08:20

碰上专业的了

ghostpeg 发表于 2015-1-22 09:10

这厮也是倒霉……点没踩好。在天朝先走个民事诉讼吧……没个十几万走不了,人家晚间九点就交保走人了

binzi 发表于 2015-1-22 09:12

规矩各不同啊

中国龙 发表于 2015-1-22 09:14

天朝的人权不是我等能享受的

叶问 发表于 2015-1-22 09:26

唉,法律与人情的冲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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