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影灯 发表于 2014-10-6 14:57

朋友的手机被偷

今天在街上遇到一个同事,她告诉我就在刚才手机被人从挎包里面偷了,卧槽,我等正义之士心里一阵怒吼(我也曾经被偷钱包),要是被我碰到了就一顿暴打,至少捅几个窟窿(上次被偷以后常备各种杀器防身)。总结一下:1关键时刻警察是别指望的,美国大街上随处都是警车警察,但这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情决定了警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2每个公民最好自己准备杀器,狭路相逢勇者胜,别指望周围的中国人会帮你。3公共场合值钱的东西一定要在视线范围内,不能摔在身后。

你大爷的伤 发表于 2014-10-6 15:01

我们的大学老师还这么愤青,你去美国留过学得出的结论这是?

可毛被比 发表于 2014-10-6 15:06

杀器太危险咯                                             

极限回忆 发表于 2014-10-6 15:10

捅了小偷,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的。

战神再现 发表于 2014-10-6 15:21

不好找啊

泡泡熊 发表于 2014-10-6 15:29

怎么这么不小心啊      

永远的慢两拍 发表于 2014-10-6 15:37

财不外露。不要太怪小偷,小偷在本次事件中,只有30%功劳。70%在自己。除非是遇上了“宰客”那就没法了。

青岛尖兵 发表于 2014-10-6 15:39

悲剧,以后出门多注意就是了,

瞌睡的熊 发表于 2014-10-6 15:39

捅了小偷,性质就变了,警察蜀黍会来找你麻烦滴
再遇到你真会捅?

我爱她 发表于 2014-10-6 16:02

老师受苦啦!吼吼吼!

我爱她 发表于 2014-10-6 16:02

吼吼吼

无影灯 发表于 2014-10-6 16:06

你大爷的伤 发表于 2014-10-6 15:01
我们的大学老师还这么愤青,你去美国留过学得出的结论这是?

有朋友在美国,人家公民持枪都是合法

无影灯 发表于 2014-10-6 16:12

可毛被比 发表于 2014-10-6 15:06
杀器太危险咯

狭路相逢的时候,一比气势,二比装备,李云龙说过:没这点家底,老子敢和坂田硬碰硬?

茶叶蛋 发表于 2014-10-6 16:12

装备很炫啊,哈哈

无影灯 发表于 2014-10-6 16:13

极限回忆 发表于 2014-10-6 15:10
捅了小偷,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的。

捅点边边角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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