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炎 发表于 2014-6-13 02:53

就是多这种欺软怕硬的……看你比他强就怂(⊙o⊙)

超越 发表于 2014-6-13 10:09

这种人挺多的是很讨厌

jzjz123321 发表于 2014-6-13 10:23

反关节技!!!!!!!!!!!!!!!!!!!!

老李 发表于 2014-6-13 13:06

让自由之风劲吹 发表于 2014-6-12 22:25
击打技术用起来痛快,但是往往有不确定的伤害。

摔技的伤害相对可控,而且与反关节技配合,可以一招制 ...

没错,一对多还是有效地重击然后赶紧跑掉是正道。一对一或者二情况下,一个快摔可以制止对方行动而且往往不至于因为对方受伤害而赔钱,我有个队友开馆,前几年因为小事和对方2人干起来,击落一个人4个牙齿,击碎另一个鼻梁骨,共计赔偿2.5万,这还幸好是对方没有关系,要不然还不止这个数,后老悔了。

悠游的鱼 发表于 2014-6-13 13:28

击打头部是最要不得的——在派出所就是斗殴,特别是如果lz最终取胜,铁定要赔钱。lz这么壮,打的巧了,死人都又可能的。
这时候还是推手的技法最管用,可以有效控制对手并随时可以视情况需要转化出踢打摔拿各种应变方式。同时,推手的技法,既能展示力量,又能让对手感到高深莫测,在心理上取得优势。

马正超 发表于 2014-6-13 13:38

no zuo no die why you try?

让自由之风劲吹 发表于 2014-6-13 20:54

阿东0460 发表于 2014-6-12 23:20
无图无真相 强烈建议楼主秀下身材



能看出是哪个角度吗?

阿东0460 发表于 2014-6-13 22:13

不错 好胸 有沟会火
哪个角度还用说嘛 当然是俯视啦

gaosencctv 发表于 2014-6-14 14:24

至于吗,

kachina 发表于 2014-6-14 17:39

总结得好啊

LitteWhite 发表于 2014-6-15 16:20

好!!!
不过,如果对方没动手的话(这个事情中没看出来是谁先动的手),自己千万别先动手,不然到时候说不清楚。。

xyz101 发表于 2014-6-19 20:01

支持楼主

小蚂蚁威力大 发表于 2014-6-28 16:41

说的好,有些时候不用动手,对手以经败了,

nbnb 发表于 2014-6-30 05:36

肌肉男,

blackjornada 发表于 2014-7-15 19:26

如果对方认怂,更要上去暴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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