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做好羊,别做狼
我想起了番禺6口的灭门案
我想说的是法律还规定要认定对方有罪的话,要有视频证据,就是监控拍下的,还要有当时的凶器,没有监控的话起码要有两目击者作证!大家明白怎么做了吧!
在走退路,早晚有一天跟以前一个样。
天朝这地方,真心恶心,,就算打仗我也不会第一个去,因为不值得。。对这个国家管理制度已经,无语了,但我学会了,强烈谴责这套
法律会告诉大家,遇事都忍着,请拨打110,老大会会来的,会罩着你们的
不要太多顾虑,判定是否正当防卫前提是你还活着,要不你直接就成受害人了。既然是防卫用品,就不要滥用。最坏的情况坐几年牢也比窝囊地死了好。
进来支持楼主的帖子,太有用了
只能悄悄的自卫,但现在公共场合监控无处不在,最终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宅在家,不出门
鸡国根本无法律,这一直是我个人的看法。
招远案,有个律师发表看法:我一个搞法律的,到现在还没搞清楚什么是正当防卫,我敢上去么?
茶叶蛋 发表于 2014-6-4 17:42
正当防卫,,只有警察有这个权利、、、、
中国没有袭警罪,所以警察碰到穷凶极恶的也要被砍几刀才敢开枪。这一点和普通人差不多
确实不容易的啊
中国嘛……以和为贵…不过确实有些好处,要是昆明他们拿的是枪………那就算了,不用跑了
其实,原因很简单,“他们”最害怕的就是团结,有正义感,且有自卫能力的人民。
看以前的新闻,经常有正当防卫然后又赔钱又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