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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警察没收甩棍有没有法律依据? [打印本页]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11 10:06
标题: [原创]警察没收甩棍有没有法律依据?

 

警察没收甩棍有没有法律依据?

      经常看见网上有帖子说棍友的甩棍被警察没收了。没收的理由一般是属于警械或管制刀具,违禁品。比如本坛的这个帖子http://www.mayi.sg/dispbbs_41_47949.html

本人稍微知道一点法律知识,想探知究竟。

公法有个原则叫法无授权即禁止,意思是法律只要没有授权,任何国家机关就禁止实行没有授权的行为。

第一看,《警察法》有没有关于警械的规定,第十一条 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第三十六条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就是这2条规定。这个引出了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有关规定是什么呢?

第二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镯、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所称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就本条款人民警察按照规定,是什么规定?这个我没有查到,可能是公安部的规定,希望是警察的朋友能够提供这个规定的文号及内容。

撇开规定不谈,只说本条的法律解释,应遵循文义解释,即字面解释,就是按照某个具体的规定的特定的某种棍子中的一种或几种为警棍。举例:AK47M16是枪支,但肯定不是警用枪支。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镯、脚镣、警绳等中的等,只能做等之内的解释,不能解释为等之外,否则就是扩大解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8-11 10:20:14编辑过]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11 10:07

 

第三看,《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公安部关于印发《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切实加强管制刀具治安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83]公发(治)31号)和国家有关民用刀具技术标准,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公安部制定了《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公安部

                               〇〇七年一月十四日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11 10:08
 

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见图一)。

图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见图二)。

   图二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见图三)。

图三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见图四)。

图四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见图五)。


    图五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11 10:09
 

二、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三、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四、述语说明:

1、刀柄:是指刀上被用来握持的部分(见图六)。

2、刀格(挡手):是指刀上用来隔离刀柄与刀身的部分(见图六)。

3、刀身:是指刀上用来完成切、削、刺等功能的部分(见图六)。

4、血槽:是指刀身上的专用刻槽(见图六)。

5、刀尖角度:是指刀刃与刀背(或另一侧刀刃)上距离刀尖顶点10毫米的点与刀尖顶点形成的角度(见图六)。

6、刀刃(刃口):是指刀身上用来切、削、砍的一边,一般情况下刃口厚度小于0.5毫米(见图六)。

图六

7、刀尖倒角:是指刀尖部所具有的圆弧度(见图七)。


    图七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11 10:10
 

可见,甩棍绝对不是管制刀具。

第四看,违禁品,目前没有一部法律规定违禁品。一般是易燃、易爆、腐蚀性、枪支、弹药、毒品……

第五看,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较大市人大或市政府的地方法规或地方规章,如果规定了甩棍属于警械,基本可以认定违反了上位法、立法法的规定。

由目前的情况看,警察没收甩棍,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警察要没收甩棍咋办呢?

1、递烟说个软话;

2、据法力争;

3、忍气吞声;

4、行政复议;

5、行政诉讼。

欢迎抛砖,若有不同意见,最好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公安部的规章、批复。如果陷于没有依据之争,没有必要。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1-8-11 10:11
低调就行,别没事拿去JC面前晃悠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11 10:12
管制刀具认定标准里面有具体的图片,大家上网可以查。
作者: 天组    时间: 2011-8-11 10:13
想当年不懂事,10块的甩棍罚了100块·····真他吗疼啊!
作者: 肖祝开    时间: 2011-8-11 10:14
法盲路过 等专业人士过来解答
作者: 酥咔子    时间: 2011-8-11 10:16
只要你不在大街上掏出来也没哪个警察去翻你的包没收你的棍。被没收的一般都是企图用藏匿的办法上火车过安检之类的。虽然说警察没收是不对,不过我觉得也尚在情理之中。毕竟火车什么的人太多,难免出什么事。另外我们这边火车安检加了一条:铁锤扳手铁棍等具有强杀伤力的钝器不得带上火车,可托运
作者: 狙击手8060    时间: 2011-8-11 10:19
哪要扯这么多啊?中国的法律根本就是摆看得
作者: wingchan    时间: 2011-8-11 10:20
敏感區域別帶著就行,像啥地鐵啊火車站啊機場啊鬧市區
作者: 善意取得    时间: 2011-8-11 10:21

甩棍本身没有问题,主要是用途,一个物品如果变成了凶器,即便是石头,也会被收存作为证据
作者: 善意取得    时间: 2011-8-11 10:22
从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角度来看,社会上有一些人确实在使用甩棍做非法的事情。
作者: 诸葛倍儿亮    时间: 2011-8-11 10:23
不在警察面前显摆就没事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11 10:23
没有法律禁止,就应该光明正大,不要让不良警察黑了甩棍。
作者: 轻狂、书生    时间: 2011-8-11 10:30
以下是引用天组在2011-8-11 10:13:00的发言:
想当年不懂事,10块的甩棍罚了100块·····真他吗疼啊!

100块
作者: 爱逛街的叮叮    时间: 2011-8-11 10:30

我那次在地铁被查了就告诉他你没收不了,没有警用标志,警察哥们也仗义,说我知道。只能换乘其他交通工具了!
作者: 老甩甩    时间: 2011-8-11 10:37

这块法律不明朗 但JC都认为甩棍是管制的
被没收了就吃亏吧 这事就是这样 你态度好只没收甩棍 态度差可以直接给你拘了 还罚款  
作者: 点石成金    时间: 2011-8-11 10:48

只要别的JC面前晃就行了
作者: 未央    时间: 2011-8-11 11:10

随身携带甩棍时。。。要低调。。。并且不能从外表看上去就是坏人。。。有些JC查你。。。可能是因为你的形象问题
作者: 伊伊    时间: 2011-8-11 11:19
莫牛 B!!有本事你拿棍子去警察局门口开砖、摆POST。然后回来上PP。法律没明文说“禁止甩棍”,但有相关事实可以证明:甩棍属于杀伤性强的武器。法律对该类武器有模糊限制。根据执法力度不同,啊色爱收你的就收你的,爱不收就不收。怎么样他都说得过去!
作者: 迷路的乌鸦    时间: 2011-8-11 11:22

不显摆,没谁吃饱了把你拦下来查
论坛里早说过了,携棍需低调,甩棍不是拿来显摆的

作者: 小猪快跑    时间: 2011-8-11 12:21
你就放衣服里不要老拿出来晃悠
作者: 碧旗子    时间: 2011-8-11 12:31

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讲政治。
作者: 叛逆    时间: 2011-8-11 12:38
呵呵 JC就是传说中的合法强盗
作者: 神仙皮    时间: 2011-8-11 12:47
你首先要明白一个问题,中国是法治国家吗?
作者: 往事冰封    时间: 2011-8-11 12:54
JC只要你持有的是攻击性武器,就是一把普通的螺丝刀都能给你和谐了!你跟他们去讲道理?他一句妨碍他们执行公务就能把你拘几天了,如果你推一把他们,就能说你袭警!
作者: 迷路的乌鸦    时间: 2011-8-11 13:02
以下是引用往事冰封在2011-8-11 12:54:00的发言:
JC只要你持有的是攻击性武器,就是一把普通的螺丝刀都能给你和谐了!你跟他们去讲道理?他一句妨碍他们执行公务就能把你拘几天了,如果你推一把他们,就能说你袭警!

中国没有袭警罪一说,伤害警察的成本远远低于伤害普通人
作者: 穷书生驾到    时间: 2011-8-11 13:26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11-8-11 10:11:00的发言:
低调就行,别没事拿去JC面前晃悠

 对 头    一定要低调  
作者: 穷书生驾到    时间: 2011-8-11 13:26
以下是引用天组在2011-8-11 10:13:00的发言:
想当年不懂事,10块的甩棍罚了100块·····真他吗疼啊!

。。。。。。。。。。。俺的 十元 甩棍  只在宿舍玩过
作者: 穷书生驾到    时间: 2011-8-11 13:28
以下是引用轻狂、书生在2011-8-11 10:30:00的发言:

100块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就当 买了吧  假冒的  蚂蚁吧 哈哈
作者: mayil    时间: 2011-8-11 13:49
那个法律 是管老百姓的适用于大多数人 有一部分在法律管理范围之外
作者: 单车、侠客    时间: 2011-8-11 14:49
哪要看情况了~不过带警用标志的不可以用的 看见了要没收的~
作者: 雨夜孤行    时间: 2011-8-11 15:20
中国的警察就是:穿着合法外衣的强盗
作者: nj6446    时间: 2011-8-11 15:51
法律是约束老百姓的
作者: hgk    时间: 2011-10-12 15:15
看你背后有没有人,法律是用来解释的,想啥解释是它们的事儿。
作者: 涅槃    时间: 2011-10-12 19:21
中国好多事他不跟你讲这么多法,你怎么着
作者: 熊猫    时间: 2011-10-12 19:23
别去袭警就好
作者: 打死不戴套    时间: 2011-10-12 19:26

LZ应该先在第一行写个有没有依据
看了半天没看明白
作者: 怪蜀黍    时间: 2011-10-25 19:04
  买包烟 说说好话就行了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1-23 20:14

拥有甩棍不犯法!但是有警察眼馋就会没收你的!自己留着用

作者: 文刂豙殳    时间: 2011-11-23 20:28
反正不在JC跟前晃悠应该没事
作者: 六角    时间: 2011-11-23 20:47
还是低调点。
作者: caib    时间: 2011-11-24 14:19
真想要你的棍子,你和他说什么都没用
作者: LKSDWHHH    时间: 2011-11-24 14:23
 以后可能慢慢就有法律依据了
作者: 中原刀客    时间: 2011-12-6 19:31
甩棍在手。低调做人.
作者: 熊籽饼    时间: 2012-4-28 04:13
呵呵。。。他们就是口水你的甩棍。
作者: yjbl12    时间: 2012-4-30 14:37
有警察就收起来啊
作者: 清风漫天    时间: 2012-5-3 15:59
法是死的 人是活的 懂?
作者: fu33    时间: 2012-5-3 16:01
他们还需要法定么
作者: srf444    时间: 2012-5-14 08:18
呵呵。学习了。。
作者: 至尊武者    时间: 2014-3-9 12:33
如果你手拿2开砖头过安检一样不能过
作者: 苏沃沃    时间: 2014-3-9 12:41
这个 在新疆进哪里都是要检查的 不知道有没有事
作者: 与人为善    时间: 2014-3-9 12:45
进来学习一下
作者: 俗人    时间: 2014-3-9 14:12
被没收过,还是被交警!
作者: 寂寞的叶紫    时间: 2014-3-9 14:27
会被认为是警械,在国内很多东西没地方说理去,自己注意点得了
作者: 土豆泥    时间: 2014-3-9 18:55
人治社会  无法可依的  他说你是什么 就是什么
作者: 一直在努力    时间: 2014-3-14 23:17
遇见可恶的JC你就不可以带,知道了么
作者: 吴迪    时间: 2014-3-15 11:16
诸葛倍儿亮 发表于 2011-8-11 10:23
不在警察面前显摆就没事

同意+1
作者: 黑金刚    时间: 2014-3-17 20:54
天朝是讲条列讲道理的地方吗?
说管制就是管制。想没收就没收你的。不服?去上访告我呀。不知道精神病是怎样炼成的吗?
作者: 加曼    时间: 2014-3-17 20:58
黑金刚 发表于 2014-3-17 20:54
天朝是讲条列讲道理的地方吗?
说管制就是管制。想没收就没收你的。不服?去上访告我呀。不知道精神病是怎 ...

确实是 他们说了算
作者: 幽灵Ghost    时间: 2014-3-19 10:19
低调带棍比什么都好
作者: 俗人    时间: 2014-3-29 15:28
被没收过的路过
作者: 一直在努力    时间: 2014-3-30 07:56
估计不瞎嘚瑟没事,看到警察叔叔躲着走就可以了
作者: xmj    时间: 2014-3-31 22:57
我以警察的身份明确告诉你:甩棍不属于管制品,但带有警察字样或标志的甩棍就是属于警用品,私人不能拥有!
作者: 滴丶哒哒    时间: 2014-4-3 11:02
想没收就没收了   没脾气
作者: ghostpeg    时间: 2014-4-6 18:40
被没收了要让他出个收没的凭证 ~~~ 让后你就可以找该警察所在公安局或其上级部门,警风廉政监督系统
作者: 探侦の探侦    时间: 2014-7-26 03:36
xmj 发表于 2014-3-31 22:57
我以警察的身份明确告诉你:甩棍不属于管制品,但带有警察字样或标志的甩棍就是属于警用品,私人不能拥有!

但甩棍仍属于杀伤性武器,难道警察看见了还能不收吗?如果看着人老实可能会放他一马,但如果小混混拿着,拿一根收一根。
作者: 探侦の探侦    时间: 2014-7-26 03:39
寂寞的叶紫 发表于 2014-3-9 14:27
会被认为是警械,在国内很多东西没地方说理去,自己注意点得了

没有警用标志的不是警械,但仍就是管制器械,因为甩棍就是用来打人的,不是挑菜的,所以还是会被没收
作者: 探侦の探侦    时间: 2014-7-26 03:42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1-8-11 13:02
以下是引用往事冰封在2011-8-11 12:54:00的发言:JC只要你持有的是攻击性武器,就是一把普通的螺丝刀都能给 ...

你真的确定伤害警察比伤害普通人成本低?现实可是有很多血的教训哦!
作者: blade    时间: 2014-7-26 15:32
。。同意。低调是王道
作者: 抬头°仰望    时间: 2014-8-1 17:45
平时还是低调藏好,怎么说也是一种武器。
作者: 人面    时间: 2014-8-3 01:39
什么“别在jc面前显摆”不是废话吗,是个正常人都不会这么做。楼主想讨论的是迫不得已被jc看到的情况下,比如地铁安检有时会很严,jcss非要让你的包过安检仪,结果把棍子检出来了要没收怎么办?因为有棍友就碰到过这种情况。你说坐地铁不让带棍,可以,那我不坐了,我出去打车,你把棍还我好不?jcss会还吗
作者: cxjdmw    时间: 2014-8-3 03:49
不用拿什么条文出来讲,没用,只要他觉得有危险性的物体都是违禁!关键是自己低调
作者: 赫连培鑫    时间: 2014-8-5 23:15
xmj 发表于 2014-3-31 22:57
我以警察的身份明确告诉你:甩棍不属于管制品,但带有警察字样或标志的甩棍就是属于警用品,私人不能拥有!

这位坛友,你是人民警察?按照目前我国大陆的法律来讲,确实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文规定甩棍属于管制器具。可是在现实中,很多地方的警方、安检部门,在实际执法或者工作中,都已经把它视为等同于管制器具的专业性武器了吧?!反正我们那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不允许商户经营、销售甩棍这类“专业武器”的!(我是我们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名小公务员,值外勤、干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
作者: 赫连培鑫    时间: 2014-8-5 23:22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1-8-11 13:02
以下是引用往事冰封在2011-8-11 12:54:00的发言:JC只要你持有的是攻击性武器,就是一把普通的螺丝刀都能给 ...

中国大陆目前是没有“袭警罪”这个罪名,不过可是有“妨碍公务罪”!
作者: 迷路的乌鸦    时间: 2014-8-6 09:14
本帖最后由 迷路的乌鸦 于 2014-8-6 09:17 编辑
赫连培鑫 发表于 2014-8-5 23:22
中国大陆目前是没有“袭警罪”这个罪名,不过可是有“妨碍公务罪”!

最高最重也就三年,甚至可以只处罚金,拿这么个不痛不痒的罪名来和“袭警罪”对比,我只能呵呵了
作者: xyz101    时间: 2014-8-6 13:15
在天朝只能周官放火
作者: bao2893487    时间: 2014-9-21 17:27
没事的,警察自己还有很多甩棍爱好者上来买的,再说这个不是违禁品,除非印有警械标志。

作者: bao2893487    时间: 2014-9-21 17:32
往事冰封 发表于 2011-8-11 12:54
JC只要你持有的是攻击性武器,就是一把普通的螺丝刀都能给你和谐了!你跟他们去讲道理?他一句妨碍他们执行 ...

没有袭警罪,你殴打警务人员,如果是在执行公务那就是妨碍公务罪,如果不是执行公务就是按验伤级别来判断。
作者: bao2893487    时间: 2014-9-21 17:38
赫连培鑫 发表于 2014-8-5 23:15
这位坛友,你是人民警察?按照目前我国大陆的法律来讲,确实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文规定甩棍属于管制器具。 ...

我也是警察,确实不违法,也不是违禁品。
当然,如果带有警械标志或者攻击别人了,那肯定是要没收的。
警察队伍自己都很多人是爱好者,自己买来玩。

作者: 卡布奇诺    时间: 2014-9-21 17:51
不做就不会死! 你把那么贵的东西 放他面前 他会动心的!
作者: joson    时间: 2014-9-21 20:10
裹上手胶晃晃他说不定不知道是什么
作者: kcb    时间: 2014-9-22 09:44
bao2893487 发表于 2014-9-21 17:38
我也是警察,确实不违法,也不是违禁品。
当然,如果带有警械标志或者攻击别人了,那肯定是要没收的。
...

问题是很多地方违法行政比比皆是,没收了你的东西连单据都不开,到时候一赖到底就没辙了。
作者: 真假面超人v3    时间: 2014-9-23 20:40
依据就是屁民无权自卫
作者: 八零‘Man    时间: 2014-9-24 11:16
全看心情哈哈
作者: 蓝色海洋    时间: 2014-10-18 09:17
其实最大的杀伤力是人,所以人口流动迁徙一直都是被户口管制的,所以外地居住要办暂住证……
作者: 阿彪    时间: 2014-10-18 09:42
法无禁止即为合理是英美法系立法的原则,这种立法其实是一种风险防控思路的立法。而我们的立法就是单纯的成文,所以在执法方面给予执法人员很大的伸缩空间。下面就聊聊依据方面的问题。

先抛砖引玉说说枪支的管理,我国有枪支管理法,附则中对枪支做了明确定义。而且正文中规定除国家强制力、民兵、运动部门、猎区牧区、指定科研机构之外,均不得持有、买卖枪支,并对枪支实施制造许可管理,造枪要有公安部门许可证否则即是违法犯罪,而对于制式枪支,公安部的部门规章中也有定义,凡定型批量生产的属于制式枪支,不论是否批量装备。因此,枪支管理法的规定相对还是比较严谨的。

下面就说说有关甩棍的问题了。其实在这些方面,治安处罚法、刑法均有相应的规定。前者规定,包括人民警察制式装备的警棍在内的警用器材不得持有、买卖,否则按违反治安处罚法处理;后者规定,持有、买卖包括人民警察制式装备的警棍在内的警用器材按照扰乱公共秩序处理。但是,现行法律中尚未对人民警察制式装备做出定义,所以这也给执法人员的执法以很大的伸缩空间,或者说是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目前,除了航空运输部门我知道有特殊要求外,其他地区出现GAS等产品被没收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缘故。因此,也有些公安人员在发现这些问题时,要求当事人不要在外面显露GAS等产品,收起来即可,这也是一种合理合法的处置方式。


作者: 阿彪    时间: 2014-10-18 09:43
bao2893487 发表于 2014-9-21 17:38
我也是警察,确实不违法,也不是违禁品。
当然,如果带有警械标志或者攻击别人了,那肯定是要没收的。
...

再有就是现役J用的不锈钢产品的技术水平,的确不如GAS来得好,呵呵
作者: 阿彪    时间: 2014-10-18 09:45
bao2893487 发表于 2014-9-21 17:38
我也是警察,确实不违法,也不是违禁品。
当然,如果带有警械标志或者攻击别人了,那肯定是要没收的。
...

玩GAS的警察朋友也不少,但是也希望警察朋友们能尊重GAS其他爱好者的爱好,呵呵
作者: zlwtsss    时间: 2014-10-18 10:41
随身带着,临时有事坐火车怎么办?
作者: bao2893487    时间: 2014-10-18 16:19
阿彪 发表于 2014-10-18 09:43
再有就是现役J用的不锈钢产品的技术水平,的确不如GAS来得好,呵呵

警用装备?拉倒吧,垃圾死!
八件套都放起来当宝,给我发个武装带和手枪套还有手铐套,哎呀妈呀。
我自己买了香港警察腰间装备包,然后自己买了蚂蚁甩棍和警用催泪喷射器、未来之路的手电等···
作者: 给狂给害怕    时间: 2016-8-7 02:09
算了算了我的gas黑海都不敢拿出去了,,等金币够换一根ant来
作者: .尛潶潴    时间: 2016-8-7 17:12
莫要JC面前撩骚。。
作者: 在编人员    时间: 2016-8-7 23:29
甩棍本身没有问题,主要是用途
作者: 中国龙    时间: 2016-8-8 14:49
低调就行
作者: 一飞    时间: 2016-8-8 15:34
规定是规定,执行是执行。警察会跟你讲理吗?
作者: 买甩棍的帅哥    时间: 2016-8-18 12:30
嘿嘿甩棍不属于管制刀具哪棒球棍也不属于咯
作者: 天上白云嫖    时间: 2016-10-27 00:07
看着眼红就没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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