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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连载:光荣之路】一,小偷那些事~ [打印本页]

作者: 钢铁意志    时间: 2011-3-26 15:06
标题: 【连载:光荣之路】一,小偷那些事~

前言:
 
不定期更新,主要是一些本身不适合过度公开的五花八门的经验和总结。  
本文版权归咱们那啥的“西瓜”所有,转载请注明!
对于我们的身份,请不必深究,保证内容真实,文中可能有给人带来反感的部分,
仅适合心智健全的人谨慎选择性阅读,谢谢~


一,小偷那些事 
 
   很多人抱怨,小偷多,警察不作为。在这里我要为一些基层警察说句公道话,他们其实是有作为的,而且很想作为。我的身边就认识很多热血警察,真正的无愧于人民赋予他们的使命。但他们是警察,按法律规定依法办事。逾越法律去办事,自己也会吃官司。他们和自然人不一样。法律确实规定了他们有责任阻止小偷,抓匪缉盗。但同时也附加了很多条件,上面还有督察监管着他们。在这里我把我所知道的给大家说一下:

   处理一个小偷,要满足至少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案值,第二人证物证,第三小偷年龄。在我市案值超过千元的水平才够处理标准。人证物证俱全,必须有至少两名目击者作证,而且有失主,有被盗物品。小偷年龄,必须满18周岁。这些条件全部具备才能有一个合法的处理结果。

   但往往遇到的小偷,不是不满18岁,就是这一次盗窃不够案值,要不然就是缺少人证,或者被盗物品被其丢弃,甚至是因为找不到失主(失主怕事拿回失物就开溜的事情我们见得多了),都无法处理。我这么说很生硬,但我们来个换位思考,假设你是良民,人家说你偷东西了就被警察拉进去处理一次,还被刑拘,甚至判刑,有什么办法能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呢?以上对小偷的法律要求,就可以做到对你,或者说对一个正常公民权利的保障。所以要求多,对于小偷来说是钻了空子,但对一个正常人又绝对有必要,这确实是个两难问题。

   由于盗窃案件,需要满足条件,才能对坏人进行有效处理,同时也是出于对正常人的保护,所以聪明的小偷们就学会了如何规避风险!所以从某种角度看,永远有无穷无尽的小偷,似乎他们无法被打击,警察也总管不了。抓不完!不是他们不管,是管了以后,没有很好的处理办法,条件不满足,抓进去问个话然后就放人,这样周而复始,只能让小偷感觉上更好,更肆无忌惮,更加变本加厉的践踏社会规则,无视法律,无视道德!

   哈密瓜小偷: 
   哈密瓜小偷,大家尤为愤恨,因为他们的行为嚣张,不偷偷摸摸,介乎于偷与抢之间,借用黎叔的一句话讲就是,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很多人误以为是少数民族政策使然,其实不全是。大家可以参见检察人员公安人员侦讯嫌疑人的法律规定2010版的里面就写着,凡是有自己语言的民族,在问讯的时候必须有那种具备法律资格的翻译在场,不能强迫别人开口。

       哈密瓜小偷,就呛警察这点,他们是少数民族,他们有自己的独立语言,即便作案了,只要不是很大的案子,他们就保持沉默,装聋作哑,表现得听不懂汉语,就行了。因为出于依法的原则,警察为盗窃这类的小案件,又不太可能在24小时内在本地找到有法律资格的翻译人员,那么为一个小案子把一个嫌疑人扣超过24小时,大家应该也明白意味着什么。所以即便被抓了,最终也还是只能释放。充其量是能收缴一下不属于小偷的被盗物品。

      哈密瓜小偷,不光享受以上特殊法律照顾,也同样享有和本地小偷一样的优越条件,实在是做小偷的不二人选!法律的人文关怀,在这里变成了小偷的保护伞。

      警察并非不作为,是法律不给力,在某些人口中说的不够严格,因为法律必须照顾到大多数人利益,所以又不太可能定得太严,一棍子打死一船人,或者赋予某些执法单位过于强大的执法权力,到时候东厂呀,锦衣卫呀横行,社会一样会乱套。

      一些有助于大家了解的背景问题:

      第一:自从有了躲猫猫这类词汇后,司法要求更加严格,当然不是对于犯罪分子,而是对于执法者,现在一个小案子要拘留一个人,只要这个人有些发烧,就不能拘他,这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对方是孕妇,只要说不舒服就要送去体检,也不宜拘留(这种情况常见于哈密瓜女小偷,大多数都怀孕,或者带着哺乳期的小孩子,真TM造孽啊)如果小偷有病,比如说传染性强的疾病,性病呀,肝炎呀,艾滋病呀,一类的基本上那就是免死金牌,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警方都不会去碰他们。你带回去,关不了,总不可能留在派出所服刑吧。规定上也不允许呀!打了这么多年交道,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大家,这类身染各种传染病的小偷,数量巨大,危害极大,之前我们还抓过那种病入膏肓,全身流脓的!处理完以后弄得我们洗了好长时间!


    第二:与警方交流过一个问题,他们说办案成本,大部分时候盗窃行为,盗窃的可能只是一台小灵通,但你处理这么一个人所花费的成本,和纳税人的钱远远大于这个人所犯的案值。执法成本过高,也是一个问题。所以小事情看起来警察不太愿意管,这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在论坛的实战帖中,经常有人会说,你这样滥用暴力,是怎么怎么怎么的,其实我不是暴力狂,也无心违法犯罪,我们核心组织中的大多数人更是往往在现实中具有足够体面的身份,我们所做的事,只是作为一种无奈存在的威慑力量,去斩断邪恶的魔爪,守护我们的家园永远和谐安宁。我们其实比谁都深刻的期盼法律的改良,即便很多时候不得不挥舞大棒,不得不用灰色甚至黑色的办法去处理事情,来表现我们所谓的“正义”!真心的期盼社会的正气与公理,促进我们的国家有一天能成为真正的和谐法制社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4-18 11:50:45编辑过]

作者: 一飞    时间: 2011-3-26 15:16
向反扒英雄们致敬
作者: 铭哥    时间: 2011-3-26 15:20
中华民族就多了这个哈密瓜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1-3-26 15:27

躲猫猫这类事情,惩罚了执法机关的同时,也无意间助长了犯罪者的气焰,从而间接地导致那些谴责躲猫猫的民众受到犯罪者的威胁。

这个问题,我们叫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矛盾”。香港那边对这样的情形则称之为“法治社会的阵痛”。

所以了,到底站在哪一边才是对的?在我看来,世界上并不分为执法机关和犯罪者,官和民,只有好人和坏人之分。

道德从来都高于法律,只不过道德的概念太过模糊,所以不得已才用一个明确却又不健全的法律来作为判断标准。
作者: 钢铁意志    时间: 2011-3-26 15:37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11-3-26 15:27:00的发言:

躲猫猫这类事情,惩罚了执法机关的同时,也无意间助长了犯罪者的气焰,从而间接地导致那些谴责躲猫猫的民众受到犯罪者的威胁。

这个问题,我们叫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矛盾”。香港那边对这样的情形则称之为“法治社会的阵痛”。

所以了,到底站在哪一边才是对的?在我看来,世界上并不分为执法机关和犯罪者,官和民,只有好人和坏人之分。

道德从来都高于法律,只不过道德的概念太过模糊,所以不得已才用一个明确却又不健全的法律来作为判断标准。

呵呵,是呀,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

所以说正义与公理自在人心,有道德的人自然明白道德的含义

而愿意去奉献去牺牲去捍卫~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1-3-26 15:47
这个不能怪法律,我朝还是没有明确偷和抢的具体范围,偷危害小,对于实在可怜的人,也就算了,总得给人家一条活路,对于哈密瓜那种偷不到就抢的,还是ZF不作为阿
作者: 希区柯克    时间: 2011-3-26 16:29

盗匪泛滥根本原因在于大多数同胞都没有信仰,所谓铤而走险只违背法律,内心很容易的找到借口为自己开脱。
少数民族有自己的信仰,可以把其他民族看成罪恶,对罪恶下手真主是会宽恕的。
给人民崇高的信仰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源。
大家有机会可以看看“艾利之书”,看后会有所感悟的......
作者: TXB    时间: 2011-3-26 16:37

作案成本低廉才会泛滥 抓到记入档案 遣回原籍
作者: 人猫    时间: 2011-3-26 16:38
这是好文章,对于大家很有参考意义。小偷要根治,还要人民群众都觉悟起来,光靠JC或者几个志愿者还是不够的
作者: 向前    时间: 2011-3-26 16:43
以下是引用TXB在2011-3-26 16:37:00的发言:

作案成本低廉才会泛滥 抓到记入档案 遣回原籍

作案成本低廉才会泛滥 抓到应该不能翻身才是根本
作者: 武卯三金    时间: 2011-3-26 17:03

小偷是抓不完的,就如同制度永远无法合理。
用自己的方式做能做的事,只要问心无愧就好。
还是喜欢你说的那句话:没有力量的正义是软弱的,没有正义的力量是残暴的。
作者: 山东小棍友    时间: 2011-3-26 17:35

如果 国体整体收入水平提高,小偷泛滥的情况应该会好转吧!

先在贫富差距大啊!
作者: 天亮前说晚安    时间: 2011-3-26 18:13
顶下楼主 楼主是对的 有太多的不便 要你们这些民间的团体去解决一些问题 楼主加油
作者: 没脸侠隐退    时间: 2011-3-26 18:13
楼主写的永远是 真实的 
作者: 霹雳有眼    时间: 2011-3-26 19:08

道德从来都高于法律,只不过道德的概念太过模糊,所以不得已才用一个明确却又不健全的法律来作为判断标准

以前经常听说完善法律,现在感觉其实法是永远不可能完善的,而道德往往在法律不能触及的地方起到关键的作用!
作者: 发如雪    时间: 2011-3-26 19:09
鞭辟入里,发人深省。
作者: 不甩不爽斯基    时间: 2011-3-26 19:10
我们论坛里的蝙蝠侠啊,惩罚犯罪这本身的道德性是一直以后的话题,一直都有也不会了结。这个命题本身就是矛盾的。 钢铁只要你意志坚定,无后悔就好了。支持你
作者: zlong    时间: 2011-3-26 19:41
以下是引用law666888在2011-3-26 15:47:00的发言:
这个不能怪法律,我朝还是没有明确偷和抢的具体范围,偷危害小,对于实在可怜的人,也就算了,总得给人家一条活路,对于哈密瓜那种偷不到就抢的,还是ZF不作为阿

支持,归根到底还ZF不作为!!
作者: 老烟棍、    时间: 2011-3-26 19:44
以下是引用一飞在2011-3-26 15:16:00的发言:
向反扒英雄们致敬

+1
伟大的中国人民保姆~
作者: 超级小猫    时间: 2011-3-26 20:06

钢铁兄的文章写的  好! 
 
建议游侠给直接转资深!
作者: 伦敦上空的鹰    时间: 2011-3-26 21:05

其实,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的一些办案手法,他们会长期偷拍那些小偷的一些案子,比如十件累计加起来,之后抓人
这样关起来的时间长,不会长期干扰百姓生活。也不浪费警力,现在是JC不想管这事,。所以只在正义先锋民间自发
组成的反扒组织在为民除害。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11-3-26 21:44
楼主好人,好人一生平安
作者: 刹那间    时间: 2011-3-26 22:10

不敬JC敬反扒队
作者: 狙击手8060    时间: 2011-3-26 23:36
楼主说的很对!楼主加油!
作者: 马啃菠萝    时间: 2011-3-26 23:55
只能希望楼主这样的人越来越多
作者: 老生常谈    时间: 2011-3-27 00:02
有WEI族朋友讲在当地不少人’组团‘来内地当小偷,因为知道风险不大,,,怎么讲?还是ZF不作为
作者: 我是棍迷    时间: 2011-3-27 00:51
以下是引用希区柯克在2011-3-26 16:29:00的发言:

盗匪泛滥根本原因在于大多数同胞都没有信仰,所谓铤而走险只违背法律,内心很容易的找到借口为自己开脱。
小部分民族 有自己的信仰,可以把其他民族看成罪恶,对罪恶下手真主是会宽恕的。
给人民崇高的信仰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源。
大家有机会可以看看“艾利之书”,看后会有所感悟的......

没错 对他们来说 世间的一切都属于真主 所以偷窃在他们眼中只是拿走真主的东西
作者: 花和尚    时间: 2011-3-27 00:55
写的不错。
作者: 阿东0460    时间: 2011-3-27 01:14
楼主说的不错 顶楼主
作者: 诗酒    时间: 2011-3-27 02:37
好啊!大钢也开连载了!
作者: 含笑半步颠    时间: 2011-3-27 02:49
哈密瓜之流完全是宠出来的
作者: 悟韧    时间: 2011-3-27 20:00
既然小偷钻法律的空子,那我们就用正义的力量
作者: 亮亮王子    时间: 2011-3-30 16:33
楼主要是在天津我肯定加入你们,可惜不是呀!!!往死里整他们
作者: 钢铁意志    时间: 2011-4-18 11:33

冒个泡,把这篇不是宣扬暴力和血腥的顶起来
作者: 辉煌    时间: 2011-4-18 11:53

个人对这些吃反对意见,亲眼见过很多小偷长期盘踞在火车站,汽车站附近作案数年,而不愿处,也到处有值班巡警。甚至兵与贼之间可以叫上名字。是什么促使了贼们如此大胆,很简单。
我们这里,不管是哈密瓜还是本地的,长期盘踞在一个批发市场,逢年过节,送礼给管辖范围的所里,当是保护费吧,真被抓了就没事,直接走人,至于偷钱不能超过一W,超过了就要立案,有保护费也起不到作用了。至于贼的年纪也不像楼主说的不够负刑事责任的年纪。这种事在我们这很平常不过了,我想恐怕在很多地方也是平常不过的事
作者: zhang2er    时间: 2011-4-18 12:48

不过很多警察都知道小偷是谁,碍于没有证据不得不放过。我姐夫开的手机店曾经被撬开,偷走了很多手机,警察去了一看痕迹,就说了一句“哟,这次**换了一双旅游鞋了。”也有我派出所的朋友说,确实有警察保护小偷或者小偷养警察的事情,这样,每次有严打或者指标的时候,警察会跟小偷团伙打招呼,叫他们送几个人过来完成指标什么的。

作者: letmecc    时间: 2011-4-18 13:14

只要持有凶器,就定性为抢劫,抢劫就好判了,对吧。

要做文雀就不能动武,有点职业素养好不好。
作者: xx394964862    时间: 2011-4-18 16:52
看了楼主这么多文章,只能说向你致敬
作者: sxx19831    时间: 2011-4-19 14:44

小偷和性工作者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两个职业了,古往今来长盛不衰,只能控制,无法根治。

仅仅靠警察和反扒志愿者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

我认为最主要还是要对民众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广大百姓能提高警惕性,让小偷作案的难度和收入不成正比,自然就会有人退出这个群体。

最后还是要向楼主致敬。
作者: 燚娃娃    时间: 2011-4-19 22:21

仔细看完了,没什么好说。向楼主和为正义而战的英雄们敬礼!
作者: 燚娃娃    时间: 2011-4-19 22:23
如果在成都就好了,我绝对以一个强力战斗单位出现来武力增援。
作者: 善良的死神    时间: 2011-4-20 09:14
中国是管不过来的
作者: 钢铁意志    时间: 2011-4-20 12:30
以下是引用燚娃娃在2011-4-19 22:23:00的发言:
如果在成都就好了,我绝对以一个强力战斗单位出现来武力增援。


作者: 棍一棍    时间: 2011-4-21 22:26

万恶的50贴。。。。。。
作者: 猫爸打猫拳    时间: 2011-4-25 11:38
只有以暴制暴了,看我的打狗棍重出江湖!
作者: tl64    时间: 2011-4-30 15:58
50                                                               
作者: 萝卜仙人    时间: 2011-5-1 10:08
这种脏活累活,一般人不愿意干,也坚持不了
作者: hongzhng    时间: 2011-5-1 13:15
 支持 楼主, 在法律之外为大家惩奸除恶

作者: KJ520    时间: 2011-5-1 14:27

一如既往的支持

楼主非常有思想对社会的理解很好 同时又有强壮的身体 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好青年
作者: qq404139    时间: 2011-5-1 17:30
不作为的正腐
作者: liulangyun    时间: 2011-5-2 23:11
制度和办事效率导致的问题。
作者: pweffort    时间: 2011-5-31 20:42
哈密瓜盛兴的社会啊.
作者: 北纬40D    时间: 2011-7-7 16:00
支持!!!
作者: 北纬40D    时间: 2011-7-7 16:00

必须带翻译这他妈谁定的

作者: 毛毛    时间: 2011-7-13 23:43
支持钢铁大哥,顶你
作者: killbox    时间: 2011-7-15 02:29
没做什么贡献还惹事,哈密瓜真的很讨厌
作者: 完颜康    时间: 2011-7-19 09:14
拿就用甩棍解决问题啦
作者: 肖祝开    时间: 2011-8-7 18:17
支持楼主啊
作者: 津门一号    时间: 2011-8-8 16:33
LZ填补了一些真空地带呵呵
作者: qq364960032    时间: 2011-8-8 20:52
为什么要叫哈密瓜小偷啊?
作者: 老萨    时间: 2011-8-9 22:49
致敬   学习
作者: 无敌d小爱人    时间: 2011-8-12 11:30
呵呵 从钢铁意志这里学习了很多东西 不仅仅是实战上的 还有对整个社会的认知 我觉得只有像你们这样的人 是最有发言权的 致敬一个!!
作者: 我爱拉多    时间: 2011-8-25 09:59
其实楼主所在的城市在中国里面算是很公平公正的了
作者: 伊诺森    时间: 2011-9-2 15:26
啥也别说了,全是敬意
作者: 如意甩棍    时间: 2011-9-2 17:26
所以我们需要蝙蝠侠
作者: asdzcy    时间: 2011-10-8 03:45
向反扒英雄们致敬
作者: 随便看一看    时间: 2011-10-11 09:38

看完了
我明白了
对付这种人就得揍
让他断了偷盗的念想
作者: hgk    时间: 2011-10-11 21:55
对侍这些人,JC倒是蛮讲法律的嘛。
作者: 王修羽    时间: 2011-10-31 16:18
受教了……
作者: 布图杠烟    时间: 2011-11-15 20:59
写的很好。。。。。
作者: 流龙马    时间: 2011-11-15 21:04

向诸位奋斗在第一线的无名英雄致敬
作者: mahuiyu911    时间: 2011-11-29 20:54

顶楼主,屡教不改为朽木,焚之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1 12:39
顶,注意安全
作者: caib    时间: 2011-12-5 13:17

哈密瓜都是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态作案。
作者: kittyscat    时间: 2011-12-6 18:53

顶起钢铁前辈,给大家上了很好的一课
作者: live999live    时间: 2011-12-7 17:35
楼主好样的。
作者: lxlxl369    时间: 2011-12-8 15:28
帖子很给力 虽然看得晚 但希望有后续作品
作者: 哲秀    时间: 2011-12-11 18:38
铁哥,定你哦
作者: chival    时间: 2012-1-11 11:15
对待这些法律惩治不了的贱货,就需要更多的地下判官出现。。。
作者: 铁甲钢拳    时间: 2012-1-14 21:51
法律是需要研究透彻才能活学活用
作者: 没有目标的人    时间: 2012-2-9 23:43
诶 弄的我都不相信正义了 拳头最正义!
作者: 芥末小生    时间: 2012-2-10 22:02
其实哈密瓜有很多人也是挺好的
作者: 发动机    时间: 2012-2-11 20:20
希望我国在行法律对待哈密瓜能一视同仁。做到一国同法,勿失公平。
作者: 天王mark    时间: 2012-5-22 21:01
路过                          
作者: 天王mark    时间: 2012-5-22 21:01
路过                          
作者: savage    时间: 2012-6-4 17:57

看完了,楼主加油。

对于此事就不做评论了。


作者: antbts    时间: 2012-6-14 19:45

有的时候,对付某些少部分民族,用灰色、黑色手段,往往受到奇特效果。
赞成LZ对维猪的正义惩罚!
作者: zealotzzzz    时间: 2012-10-10 15:41
支持楼主。。。
作者: dickbill    时间: 2012-11-25 12:18

現在的法律啊..

都不想說啊
作者: 壹队长    时间: 2012-11-25 12:27

敬礼!!!
作者: wxmaxi    时间: 2012-11-25 12:29

最近可有新战况,好期待哦!
作者: 遗忘之魂    时间: 2012-12-7 00:07
全国各地的哈密瓜都一样恶心
作者: sshaker    时间: 2012-12-8 20:50
 楼主说得确实很客观,比光抱怨法律不严警察不管事的人看得深刻
作者: 阿衰online    时间: 2013-2-6 21:35
漫画中的英雄
作者: 狼羊    时间: 2013-2-7 01:32
期待更多爆料!!
作者: 叶小炎    时间: 2013-2-7 07:35
以下是引用伦敦上空的鹰在2011-03-26 21:05:00的发言:

其实,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的一些办案手法,他们会长期偷拍那些小偷的一些案子,比如十件累计加起来,之后抓人
这样关起来的时间长,不会长期干扰百姓生活。也不浪费警力,现在是JC不想管这事,。所以只在正义先锋民间自发
组成的反扒组织在为民除害。

派出所 分局 都有这些人资料。。。。
没有事的时候什么事也不管!!
有事时上层要交任务就去捉这些累犯去交数!!
呵呵     小偷小抢 罚完钱就可以走人!!!


作者: 泡泡熊    时间: 2013-2-10 23:04
确实有各种各样的难度   
作者: 阿答    时间: 2013-3-15 14:23
案值这个东西不好说啊 要是偷了个苹果的手机 可以说折旧到1000以下了 还是不够立案。。。
作者: 新裤子    时间: 2013-4-18 11:23
小偷真该死 打
作者: 梨樱丶    时间: 2013-4-20 15:25
顶钢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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