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被他人迷惑 发表于 2014-3-3 11:59 这是必然,但是一般小事故,还是会秉公办理的,主要是基本上市内的小事故还用找警察?双方自定责任,一方认全责后直接保险理赔就完事。实在不行去快速理赔,那时候就得看照片拍成啥样了。 我一哥们,开普拉多把另一个SUV给撞了,我哥们全责,对方非要去快速理赔,结果去了快速理赔,根据拍的照片定责成对方全责了…… |
寂寞的叶紫 发表于 2014-3-3 11:55 你懂的再多也比不上你交警大隊裡面有關係 |
很多时候要根据现场来判断责任,还有溜车这种,你得证明前车溜车,要不你就是追尾。 行车记录仪还是有必要的 |
真的不错 |
虎sir 发表于 2014-3-2 13:59 自行車隨便撞 ![]() |
呃,发这个,我以为是你自己的车撞了! |
梦寻格雷西 发表于 2014-3-1 20:45 ![]() |
开车是处处要谨慎 |
开车要稳点啊 |
都要认真学习啊,哈哈 |
其实最恶心人的是碰瓷的 |
追尾了 貌似是全责吧? |
貌似这两种情况没行车记录仪时很难说清啊![]() ![]() |
我看到過你發的帖子,就這個還有點水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