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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看昨晚平民英雄节目里介绍大连猎鹰反扒联盟,有些难受 [打印本页]
作者: 满地遭殃 时间: 2012-12-4 08:48
标题: 看昨晚平民英雄节目里介绍大连猎鹰反扒联盟,有些难受
大连反扒,就是那个因为把小偷打成重伤,把队长火炮和队员判有期徒刑3年的那个组织,昨天看又有律师又有所谓的媒体评论人,在那说什么以暴制暴,违法。什么法律是正义的,违法就是违背正义。(我不知道这个概念是谁教他的,法律有严格的定义:法律,是统治阶级提供己方以及国家机器统治人民的参考标准及手段。如果说法律是正义的,请加上时间概念,否则,商纣,夏桀,秦皇的苛政法律都是正义的?)我就是学法律的,当时看的时候,他们每说的一条我都可以反驳。小偷被打成重伤的前提是因为掏刀准备反抗,结果被打成重伤,这完全可以构成防卫过当,量刑要比故意伤害轻得多。另外我觉得这些人根本就没有良心,队长火炮,在广州因为抓小偷被捅了数刀,抢救5天无效身亡。人都已经牺牲在这个事业上了,人们又有什么必要在人死以后对其品头论足,最起码,他献出了这些品头论足的人不敢献出的东西。说到以暴制暴,说到什么用柔和手段反扒,那么火炮又是因为什么死的?我不知道现在这些所谓的人,他们是软蛋,还是软蛋?!
作者: wxmaxi 时间: 2012-12-4 09:44
呵呵……淡定!不过个人觉得,打一顿可以,打死打残那就有点过了。毕竟小偷也有ren权的,最不是东西的就是那帮只会动嘴皮子的律师和媒体评论人,因为吃亏的不是他们!至于抓小偷被刺身亡的,个人表示致敬,下回想行侠仗义的请量力而行
作者: 会飞的小毛驴 时间: 2012-12-4 09:52
言论自由!
作者: 希区柯克 时间: 2012-12-4 09:52
楼主说的不错!
关于火炮我看到的消息是,他是在自己的金项链被抢的情况下和歹徒发生冲突被刺的,不知道是否属实。
作者: yy19780111 时间: 2012-12-4 09:53
所以说反扒联盟的兄弟们一定注意注意安全呀,要从天朝的法律层面以及自身安全人身安全做起
作者: 阿贡 时间: 2012-12-4 10:01
他人身没受到过威胁,他当然那样说。如果受到过威胁,看那些个斯文败类能不能吐出象牙。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12-12-4 10:29
记者。。呵呵,还记得“肉灵芝”吗?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12-12-4 10:46
以下是引用核潜艇在2012-12-04 10:29:00的发言:记者。。呵呵,还记得“肉灵芝”吗?
我记得太岁........
作者: 独立日 时间: 2012-12-4 10:47
网上还有人同情小偷的,说都是逼不得已才偷的,他们是自甘堕落,没有什么好同情的,要是法律健全就不会有反扒志愿者,因为凸显某些机构的不作为,他们对反扒志愿者也恨之入骨,我本地的志愿者也被他们陷害过。
作者: 摆弄 时间: 2012-12-4 11:05
很难做人。所谓专家,评论员,朝泥麻
作者: 阿东0460 时间: 2012-12-4 11:08
强烈支持楼主 遗憾的是现今社会
作者: 龟迷心窍 时间: 2012-12-4 11:21
大连治安相对别的地方还可以,七八年前西安路附近哈密出现过一段时间,后来消声秘迹了。
作者: 为棍而来 时间: 2012-12-4 11:21
目前期待新一届常委表现~~,中国只有大刀阔斧改革才有出路
作者: xpsfjie 时间: 2012-12-4 11:23
有血性的8多了,好像什么都可以怀疑,评论,谁都不相信
作者: SuperWolf 时间: 2012-12-4 11:28
以下是引用核潜艇在2012-12-04 10:29:00的发言:记者。。呵呵,还记得“肉灵芝”吗?
那记者太二了!
作者: 往事冰封 时间: 2012-12-4 11:40
我还是那话,对贼和谐是对百姓的犯罪!
作者: 落羽藏空 时间: 2012-12-4 11:50
砖家叫兽,都不上公交、地铁的,当然没感觉了,也没有救命钱被偷之后的愤怒和无奈、更不会因为年底做火车一年积蓄被偷走的迷茫,出门公车,远行灰机,吃喝特供,简直不食烟火,为了社会的安定和自己的享乐,也就有了LZ看到的这新闻。。。老郭说的有句话一直深表赞同,天朝2专家枪毙一个没有冤假错案。
作者: 老李 时间: 2012-12-4 11:57
以下是引用希区柯克在2012-12-04 09:52:00的发言:
楼主说的不错!
关于火炮我看到的消息是,他是在自己的金项链被抢的情况下和歹徒发生冲突被刺的,不知道是否属实。
没错,但是他本人抓过不少小偷,以前对于小偷来讲,猎鹰民间反扒在大连比警察都好用。
作者: shuaigun777 时间: 2012-12-4 12:29
个人认为应该对小偷加大刑法,用重刑
这些是底层老百姓最大的敌人了,跟老百姓最基本的安全和利益相关,就应该严惩
作者: 刘德华 时间: 2012-12-4 13:00
中指斥候
作者: 小老鼠 时间: 2012-12-4 13:19
法律太操蛋 有危险时 我怎么知道打完这拳他就不反抗呢 不是每个人都是 黄飞鸿 可以做到 点到为止
作者: choupitang 时间: 2012-12-4 13:40
看到了,那个火炮队长是在东莞被人用刀子捅了,抢救5天死的
作者: 莎莎 时间: 2012-12-4 13:46
小偷就是小偷,哪儿那么多借口?真逼到那份儿自己可以去卖血卖家产或者是借高利贷,用的着偷吗?最讨厌哭穷装可怜的小偷了,觉得恶心。用我老爸话说,小偷抓到都应该剁手,看他以后还怎么偷
作者: 老衲要捅膜 时间: 2012-12-4 14:04
妓者说的话和那些XX专家的话能信吗?
作者: 一本道 时间: 2012-12-4 14:05
社会太现实 不喜欢法制秩序。
作者: cagsn2 时间: 2012-12-4 14:10
专家什么的 都是吃饱了没事情做 喝茶看报纸的
作者: 扫黄队卧底 时间: 2012-12-4 14:15
昨天我也看芒果台那个节目了,反扒队员还都被判刑了。社会不公啊,台上那个叫兽真想凑他
作者: 蓝色骨头 时间: 2012-12-4 16:19
这些人跟小五毛没区别,闹闹混口饭吃而已,别当真,另外,这种满嘴喷粪的人一般蛋蛋都是萎缩状态的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2-12-4 16:26
太多鸟人为了出位帮小偷说话,比小偷还可恶
作者: 傻棍 时间: 2012-12-4 17:01
反扒中难免会有人心态不正的,使用过度手段,不能一概而论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12-4 17:25
民间反扒组织的处境其实很艰难,一方面,他们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另一方面,他们自身也很容易触及法律的红线。
作者: dickbill 时间: 2012-12-4 17:47
英雄就是英雄
作者: 肖祝开 时间: 2012-12-4 19:20
评论员除了动动嘴皮子,什么都不会
作者: 老衲要捅膜 时间: 2012-12-4 19:40
其他不想说,只能支持反扒。
作者: 世凡 时间: 2012-12-4 19:53
仁者见仁,干什么都要有个度。
作者: 大佐_ 时间: 2012-12-4 19:59
言论自由没办法……
作者: 未央 时间: 2012-12-4 20:07
以后P民只能用肉身挡钢铁了
作者: 老萨 时间: 2012-12-4 20:51
以下是引用核潜艇在2012-12-04 10:29:00的发言:记者。。呵呵,还记得“肉灵芝”吗?
女*支 者
作者: 格雷芬疯子 时间: 2012-12-4 20:56
哎呀楼主,他们是蠢驴
添潮忒瑟射汇煮薏 你不懂?
作者: qq1164212678 时间: 2012-12-4 23:03
顶一个
作者: qq1164212678 时间: 2012-12-4 23:25
傻逼记者。。
作者: 萧遥 时间: 2012-12-4 23:34
看那些个斯文败类,都是些二货~~~
作者: diulen70 时间: 2012-12-5 09:46
以下是引用满地遭殃在2012-12-04 08:48:00的发言:
大连反扒,就是那个因为把小偷打成重伤,把队长火炮和队员判有期徒刑3年的那个组织,昨天看又有律师又有所谓的媒体评论人,在那说什么以暴制暴,违法。什么法律是正义的,违法就是违背正义。(我不知道这个概念是谁教他的,法律有严格的定义:法律,是统治阶级提供己方以及国家机器统治人民的参考标准及手段。如果说法律是正义的,请加上时间概念,否则,商纣,夏桀,秦皇的苛政法律都是正义的?)我就是学法律的,当时看的时候,他们每说的一条我都可以反驳。小偷被打成重伤的前提是因为掏刀准备反抗,结果被打成重伤,这完全可以构成防卫过当,量刑要比故意伤害轻得多。另外我觉得这些人根本就没有良心,队长火炮,在广州因为抓小偷被捅了数刀,抢救5天无效身亡。人都已经牺牲在这个事业上了,人们又有什么必要在人死以后对其品头论足,最起码,他献出了这些品头论足的人不敢献出的东西。说到以暴制暴,说到什么用柔和手段反扒,那么火炮又是因为什么死的?我不知道现在这些所谓的人,他们是软蛋,还是软蛋?!
malegebide,以暴制暴,那他们动用城管殴打小贩,动用黑社会拆房子算是怎么回事儿??最起码我们心中的英雄们做的事情对人民大众是有利的,对他们所谓的法律要服务的对象是有利的
作者: waterzero 时间: 2012-12-6 18:39
记者是傻 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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