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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玩刀者,终将被刀所杀! [打印本页]

作者: 势如破竹    时间: 2012-2-29 00:02
标题: 玩刀者,终将被刀所杀!
有的朋友,上街也带刀棍,健身也带刀棍,去到哪里都带刀棍。要知道,刀棍是凶器,除了当作工具使用的时候较为安全以外,你随时随随身都带着刀棍,一旦因为一点小事引起口角甚至大打出手,随身携带的刀棍分分钟就可能在你的冲动之下成为杀人凶器。伤人要赔钱和坐牢,被伤一样悲哀。所以请大家千万注意,不到保命非不得已的时候,不要出手,有事还是第一时间报警。切记切记!
作者: 不死哥    时间: 2012-2-29 00:04
認同...
作者: 老李    时间: 2012-2-29 00:07
参考一下警方的破案能力再说此言
作者: 流龙马    时间: 2012-2-29 00:09
随身带着没关系,关键是不滥用就好
作者: 小宣天子    时间: 2012-2-29 00:11
安全第一
作者: ichat    时间: 2012-2-29 00:14
哈哈,有一定道理
作者: 老生常谈    时间: 2012-2-29 00:22
以下是引用kinglizaijun在2012-2-29 0:07:00的发言:
参考一下警方的破案能力再说此言

老李还没休息呢?,,冷钢,巴克,极武,哥伦比亚,,这些咋还没倒闭呢??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2-2-29 00:26
杀人和被杀之间,你如何选择
作者: 王志伟    时间: 2012-2-29 00:38
一把三刃木随身携带了三年,各种用法,今年终于忍心把它放包里了,刚不带的时候心里还有点担心,你懂的,但是时间长了也就没什么感觉了。。。。。

俺是老实人,不打架,不骂人,不抽烟,不喝酒。。。。。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12-2-29 00:46

一年300天以上携带不同刀具的路过...

最烦这种说教式的帖子.....

其实道理都认同,标题挺操蛋的。


作者: 梯田里的麦芽糖    时间: 2012-2-29 00:58
刀只是工具   一切需看持有者本身的定力
作者: 马啃菠萝    时间: 2012-2-29 00:59
要有自控能力
作者: 老生常谈    时间: 2012-2-29 01:38
以下是引用梯田里的麦芽糖在2012-2-29 0:58:00的发言:
刀只是工具   一切需看持有者本身的定力

美国佬有一句话---枪不会杀人,人才会杀人
作者: 刀尖上的舞蹈    时间: 2012-2-29 01:59
自卫和闹事是两回事!涉嫌偷换概念哦.奇怪LZ不玩棍来这儿干吗来了?买棍子放家里供起来啊?比较烦这类有装B嫌疑的帖子
作者: zhj878    时间: 2012-2-29 01:59
lz过于偏激了,淡定。。。。。。
作者: 撒旦    时间: 2012-2-29 02:45
简单  不带就挨揍
作者: 撒旦    时间: 2012-2-29 02:49
。。。。
作者: prince4    时间: 2012-2-29 04:45
以下是引用kinglizaijun在2012-2-29 0:07:00的发言:
参考一下警方的破案能力再说此言

哈哈,这话说的~~~~
作者: 蚂蚁小强    时间: 2012-2-29 07:50
有道理,认同,一定不能一时激动,动刀子啊
作者: 独立日    时间: 2012-2-29 07:58

身上越装着这些东西,越不会轻易出手,因为知道一出手对方必伤,但这是针对有克制力的人的,冲动的人还是不要携带杀伤力大的刀具为好。
作者: 随便看一看    时间: 2012-2-29 08:04
不带刀只带棍
作者: 伊伊    时间: 2012-2-29 08:08

如果我是贼。你是民。
如果我看上你了。
如果我对你下手,被你发现。
如果你不老实给钱。还反抗。
如果我不怕法律,掏刀了,猛一阵冲刺、冲砍。

LZ。。你说吧。你愿给我砍还是愿掏把刀出来砍我?
当然你能报紧,能跑。在紧到之前,我完全有可能跟我的兄弟一起:

给你Y的一两刀,再从容走人!
作者: heweijia1994    时间: 2012-2-29 08:17
 我每天都在呼吸,迟早有一天被空气憋死
作者: 狙击手8060    时间: 2012-2-29 08:40
楼主所言甚是放屁
作者: 废柴    时间: 2012-2-29 08:41
不带刀的路过   
作者: 海洋制单    时间: 2012-2-29 08:58
以下是引用yangcancool在2012-2-29 0:09:00的发言:
随身带着没关系,关键是不滥用就好

+1
作者: b_cross    时间: 2012-2-29 08:59
劫匪:大....哥,我劫个....色....
某甲:大....哥,我报个....警....


作者: caib    时间: 2012-2-29 08:59

如果想低调的话可以考虑带棍。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12-2-29 09:04
这标题。。发到刀友论坛会肿么样呢?
作者: fu33    时间: 2012-2-29 09:11
 说句粗话 :关刀蛋事?
作者: 程云逸    时间: 2012-2-29 09:11
切忌不要带JJ夏天快到了,惹火的美女太多,请不要带鸡巴!放家里,否则有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
作者: xgdy    时间: 2012-2-29 09:16
要善用工具。
作者: 断魂刀    时间: 2012-2-29 09:25
以下是引用刀尖上的舞蹈在2012-2-29 1:59:00的发言:
自卫和闹事是两回事!涉嫌偷换概念哦.奇怪LZ不玩棍来这儿干吗来了?买棍子放家里供起来啊?

实话,有自卫的意识是必须的。
作者: 蓝桥    时间: 2012-2-29 09:30
一切武器还不是工具,靠拳头照样能杀人,语言还能杀人呢。LZ过于多虑了。
作者: zhang2er    时间: 2012-2-29 09:34
以下是引用老生常谈在2012-2-29 0:22:00的发言:

老李还没休息呢?,,冷钢,Вuck,极武,哥伦比亚,,这些咋还没倒闭呢??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因为这些公司不归天朝管啊。。哈哈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12-2-29 10:01
有道理,西门大官人就是死在了女人身上~~
作者: 红沼之月    时间: 2012-2-29 10:06
合肥女孩报警倒是很及时,
作者: 诸葛倍儿亮    时间: 2012-2-29 10:10
以下是引用kinglizaijun在2012-2-29 0:07:00的发言:
参考一下警方的破案能力再说此言

老李啊,还是这个头像看着舒服。
作者: 老爪    时间: 2012-2-29 10:16
呵呵!楼主这个在刀友网被绝大多数刀友持批评观点的帖怎么又转到到来了?依老爪的功力一棍彻底放展一个人绝不是夸耀,那是不是持棍者终将被棍所伤呢?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2-29 10:24
还是在于人啊……提高自身修为吧。
作者: 丰田骑车    时间: 2012-2-29 10:46
有一定道理
作者: bennyhuang2002    时间: 2012-2-29 10:47
刀就真的不要带身上了,冲动是魔鬼。棍子以自卫为目的情况下带是没多大的问题的。
作者: 唐搏虎    时间: 2012-2-29 10:51
以下是引用梯田里的麦芽糖在2012-2-29 0:58:00的发言:
刀只是工具   一切需看持有者本身的定力

对,要定力~!腚力~!!!
作者: 盐城小爷    时间: 2012-2-29 10:54
刀我一般不怎么带  因为不管有没有理 带刀就没理  甩棍跟喷子还是经常带的
作者: SuperWolf    时间: 2012-2-29 11:12
以下是引用kinglizaijun在2012-2-29 0:07:00的发言:
参考一下警方的破案能力再说此言

“日本友人”丢辆自行车就全城总动员,先送辆代用车给人家,接着就迅速的把车找了回来。
普通屁民丢辆轿车也找不回来,如果不是官二代富二代丢命怕也没人管!
谁让咱都是天朝的屁民呢?
作者: 甩棍阿华    时间: 2012-2-29 11:18
呵呵,看看不说什么
作者: xpsfjie    时间: 2012-2-29 11:21
小事还是不要出刀
作者: 莎莎    时间: 2012-2-29 11:24
楼主的标题让人看了很不舒服啊,诅咒帖?
作者: 晕晕的我    时间: 2012-2-29 11:58

看人怎么用了
作者: 老爪    时间: 2012-2-29 12:03


楼主可否告诉这十二个无辜的死难者自己的论点,

作者: 糖加三勺    时间: 2012-2-29 12:07
路过                                     
作者: 刘德华    时间: 2012-2-29 12:13
人家要打你的时候,你说等一下我先报警啊?
作者: rskabc    时间: 2012-2-29 12:30

带着不一定叫你什么时候都用的啊~
作者: 守护    时间: 2012-2-29 12:31
同意楼主想法
作者: 迷失在寂静    时间: 2012-2-29 12:51
关键在人,兄弟
作者: 往事冰封    时间: 2012-2-29 13:05
我们不是杀手,在指望不上有关部门的时候,我们除了自己保护自己,还能怎么做呢?
作者: 善良的死神    时间: 2012-2-29 13:08

完全两回事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12-2-29 13:41
以下是引用kinglizaijun在2012-2-29 0:07:00的发言:
参考一下警方的破案能力再说此言

太经典了!
作者: 肖祝开    时间: 2012-2-29 13:49
具体情况具体看着办 报警肯定是要的 必要的防卫工具也是要的
作者: 凌云    时间: 2012-2-29 15:27
新人一般都是两种极端:要么恨不得天天弄死几个,要不恨不得天天被人弄死。
作者: 真的凡人    时间: 2012-2-29 16:31

有没有哪位好心人,能将2年前,东北一个男人持刀在街道上刺伤了数位路人的视频链接发来或直接上视频?让这位LZ震撼震撼!
不多说,多说无益。
作者: 为棍而来    时间: 2012-2-29 16:48
武器没有生命,是人给了它
作者: 面带笑容    时间: 2012-2-29 16:52
围观。。。不说什么。。。
作者: 老衲法号乱来    时间: 2012-2-29 17:36
以下是引用fu33在2012-2-29 9:11:00的发言: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说句粗话 :关刀蛋事?

其实跟刀棍毛的关系都没有 跟人有关系
作者: 我为GAS狂    时间: 2012-2-29 21:08
所以遇到任何事都要冷静加淡定
作者: liulangyun    时间: 2012-2-29 21:13
 错在冲动而不在刀棍。。会冲动的死的都快。带不带刀没差别。
作者: gift    时间: 2012-2-29 23:39
不要轻易出手
作者: 杂谈贤弟    时间: 2012-2-29 23:46
以下是引用真的凡人在2012-2-29 16:31:00的发言:

有没有哪位好心人,能将2年前,东北一个男人持刀在街道上刺伤了数位路人的视频链接发来或直接上视频?让这位LZ震撼震撼!
不多说,多说无益。
2009年11月26日早晨7时许,哈尔滨市阿城区牌路大街上一脚穿拖鞋的39岁男子手持匕首袭击路人,据阿城警方介绍,26日7时9分16秒,警方接到出租车司机报警。抵达现场后,该男子转而扑向民警。使用催泪剂后,该男子仍未被制服。民警郭建华鸣枪示警后,将犯罪嫌疑人击毙。目前造成1人死亡,12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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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阿城警方介绍,26日7时9分16秒,警方接到出租车司机报警。抵达现场后,该男子转而扑向民警。使用催泪剂后,该男子仍未被制服。民警郭建华鸣枪示警后,将犯罪嫌疑人击毙。
  39岁尚志男子刺伤亲姐后满街刀袭路人 原因待调查
  经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名为潘远飞(曾用名潘萌),1971年11月25日出生,户籍所在地为哈尔滨尚志市帽儿山镇长青委11组。该人曾于1991年因抢劫罪被尚志市人民法院判刑6年。26日晨,潘远飞在位于庆云小区7号楼1单元某室将在此居住的姐姐潘晓惠(1969年1月30日出生)刺成重伤后跑出小区,右转途径保安胡同,在阿城区教育局办公楼前再度右转绕至牌路大街上。从潘晓慧的住宅到教育局前方不远处的烟草公司,约1000延长米的距离中,潘远飞手持匕首刺死1人,刺伤12人。
  据警方介绍,事发时,房间内还有潘晓慧8岁的儿子。目前潘晓慧正在阿城区人民医院抢救,其8岁的儿子事发后不知去向,警方正在全力寻找。潘晓慧伤情严重,无法接受警方调查及询问,其子又不知去向,潘远飞制造该起案件的原因及当时情景尚未能得知。潘远飞是否存在精神疾病也需进一步调查及工作后方能做出回答。记者从阿城区宣传部门获悉,目前政府已经为伤者的救治开通了绿色通道以解决抢救住院等费用问题。
  受害人中死者身份确认 伤者讲述事件经过
    据阿城市警方介绍,事件中的死者系黑龙江省涤纶厂子弟小学音乐教师王友,男性,生于1966年3月15日,籍贯为黑龙江省巴彦县。63岁的阿城区教育局门卫室工作人员王英武,被潘远飞刺成重伤。
  10时40分许,记者在教育局大厅门卫室窗户下看到大滩半凝固的血迹,门卫室内地面血迹被踩得十分凌乱,墙上有多处喷溅或滴落血迹。大厅大门内侧把手上沾满血迹。据楼内其他人员介绍,伤者被刺伤后曾转身向楼上逃避。记者在现场看到地面血迹一直延伸至三楼一民爆公司处。目前警方正在固定现场物证,确认相关情况,大厅内血迹是否为王英武所留未经警方证实。
    57岁的阿城一中化学老师杨浩然身中4刀,其中脖子上的一刀伤及动脉。据杨老师的妻子王爱民介绍,王老师是所有伤者中最轻的。王老师告诉记者,7时许,他从位于庆云小区7号楼5单元的家中出门上班,行经烟草公司附近,与一男子错身后被该男子猛力刺伤颈部,随后该男子又刺出三刀。
  王老师告诉记者,该男子个头不高,拔刀相向前没有特别举动及行为,所以没有引起他的丝毫防备。王老师的多位家人表示,从未见过犯罪嫌疑人。
  据家住庆云小区7号楼62岁的周春雷大爷介绍,自家楼上一名30多岁的女士也被该人刺伤,现在正在医院救治。自己不认识行凶的男子。
  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工作中。
    早前报道
    哈尔滨阿城区一男子当街伤11人杀1人 被警方击毙
    26日7时许,在哈尔滨市阿城区一男子当街砍伤11人、砍死1人,被警方击毙。据介绍,警方早7时接到报警电话,赶到现场后,对该男子使用了催泪弹,但未能制服,随后现场将其击毙。 [详细]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12-3-1 00:03
贤弟果然热心,辛苦了。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3-1 00:17
别冲动就好
作者: 断了算了    时间: 2012-3-1 00:44
正所谓淹死会游泳的人
作者: wyk007    时间: 2012-3-5 23:45
看过了,学习一下!顶
作者: beyondband    时间: 2012-3-6 11:14
按照这个道理,男人随时随地都带着JJ,那不是常常会死在JJ上?比如强J等。汉朝尚武吧,唐朝尚武吧,也没见谁随便干架杀人,大家都像绵羊就好了?
作者: 一个人的兄弟连    时间: 2012-3-6 13:54
随身带蝴蝶的路过……
作者: 天漠虎峪    时间: 2012-3-6 14:28
随身携带还是必须的
作者: hmhmhm39    时间: 2012-3-6 16:25
你不带着买它干嘛,这个社会,你不捅人人家捅你
作者: shuaigun777    时间: 2012-3-9 11:08

带着就是为了安全
作者: streetbike    时间: 2012-3-9 16:23
现在的事情都是随时可能发生的,带着总比不带强
作者: 九臂麒麟    时间: 2012-3-9 23:42
棍子可带,不要带刀,我的观点。棍子一般是用来防卫的,刀是凶器。。。
作者: 乱影    时间: 2012-3-13 08:22

一个理智的父亲,会提倡自己的孩子一定要随身携带防身的工具以备应急,
但他会教会自己的孩子:人类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类用理智做出反映,
动物用情感做出反映。

而一个失败的父亲,会禁止自己的孩子携带武器,万事靠祈祷侥幸或忍耐
来息事宁人,但人类社会的法则却恰恰不是这样,当自己的孩子因手无寸
铁而被人屠戮之后,这样的父亲~~~~~

我父亲在次问题上,属于后者,但是他在这方面的建议,我从过来不听~~
作者: 7Jason    时间: 2012-4-7 21:03
的确是要理智!
作者: SuperWolf    时间: 2012-4-7 21:06
以下是引用老生常谈在2012-2-29 1:38:00的发言:

美国佬有一句话---枪不会杀人,人才会杀人

顶老生大哥!
作者: dxxjca    时间: 2012-4-10 15:20

那种装了棍子或者带刀就觉得自己天下无敌的,当然是不行的。关键是有所防备,不至于让自己手无寸铁。我想在这里的棍友没有多少是买了装备充狠的吧
作者: 九臂麒麟    时间: 2012-4-10 15:38
这标题太。。。。寒了
作者: hxy2luyan    时间: 2012-4-10 15:58
无聊啊!!
作者: 燚娃娃    时间: 2012-4-10 16:31

上街带东西是一定的,在天朝的治安。。。你懂得。只能靠自己
带东西没错,滥用就不行了
作者: 深蓝夜叉    时间: 2012-4-11 09:28
玩刀的飘过,这标题真那啥...
作者: 天王mark    时间: 2012-5-21 18:49
路过                                
作者: sunnet    时间: 2014-5-3 21:36
哥的棒子从来不打人。只打洞
作者: 驭心    时间: 2014-5-3 23:37
说楼主偏激的,你们看下实战区的帖子,难道有一个是法律意义上的自卫吗?都够判好多年的。凶器就是凶器,挂在你的腰间,他就要呼唤你出,很凶邪。别不服,碰到看不惯的事,如果你赤手空拳,那你可能是讲道理的君子,如果你藏棍在腰信心满满,你马上会变成故意伤害的凶徒。我是警察,我买了21重机和21海军,我为了工作自掏腰包买警用装备,或者说是我从小就爱刀枪棍棒。我知道论坛都是怀着侠客梦的热血青年,社会也需要这样的正义之士。但你们的头脑往往是热的,带着棍子出头的时候往往是欠考虑的,做出来的事往往是犯罪的。私人提醒:最好保证极大克制,寻求刺激的战争犯除外;如果你非要动手,确保自己能脱身,警察抓不到你,不过即使这样你也是罪犯,你能意识到或者不能意识到都是这样
作者: fefish    时间: 2014-5-4 20:19
楼主可以问一下,昆明被砍死砍伤的一百多屁民,以后出门愿意带刀棍吗?
作者: TUXI    时间: 2014-5-19 09:56
安全  安全 安全第一
作者: 该出手时就出脚    时间: 2014-5-30 18:23
老李 发表于 2012-2-29 00:07
参考一下警方的破案能力再说此言

要是出人命了,案情重大,警方来个专案组,没几天你就完了,他们不是没能力,是懒而已
作者: 犀利哥    时间: 2014-5-30 22:20
借用一句话;人才会杀人
作者: 八零‘Man    时间: 2014-5-31 17:30
对!楼主说的好
作者: 梦想。    时间: 2014-6-12 12:24
要用到正确的地方
作者: 泡泡熊    时间: 2014-6-12 12:50
带着 心里更有安全感  不求伤人只求自保   
作者: 让自由之风劲吹    时间: 2014-6-12 13:49
身怀利器,心起杀机。

以前随身带刀,现在改棍了。刀的杀伤力太大,容易至人死命;相对来说,棍安全很多。

如果有公正有效的立法和执法,保护人身安全的责任完全可以而且应该交给公权,但是现实是,你懂得

流氓恶霸欺凌弱小前是不会下战书的,恐怖分子屠杀平民前也不会宣战的。绝不动则使用武力,当使用武力成为唯一的选项时,你必须要能力应对。

正所谓,自助者,天助之。


作者: 中国龙    时间: 2014-6-12 14:04
不到保命非不得已的时候,不要出手。。。。。。。。。
作者: LitteWhite    时间: 2014-6-15 20:02
个人建议,要玩刀,一定要学磨刀,如果你能成功地把刀磨到推纸、剃毛,甚至镜面。那你的耐心就已经不错了,遇事就随随便便拔刀的可能性就会小很多了。如果你连磨刀的耐心都没有,那还是别带了,早晚要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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