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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天朝之正当防卫 [打印本页]

作者: langyan    时间: 2012-1-8 23:47
标题: [转帖]天朝之正当防卫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996603.shtml

作者:煒哥  发表日期:2010-10-13 19:28:00 回复

          事情经过就不说了,
先是一个女的和我女朋友发生了口角,两个女的在激咧的争吵,我看两个女人在吵我也没说什么(对方是中年妇女),后来那女的突然拿凳子去砸我女友的头部,凳子腿是钢的,我冲上去挡了一下,耳朵被砸了个大口子,手臂也被砸中,我就推搡了妇女几把,骂他不要为老不尊,警告她不要动手,那女的泼的厉害,又抄起板凳砸我头,我一把拉住她手,给了他一耳光,再次警告她别动手了。(此为第一动手,有很多目击证人)。
后来她男人来了,我就上去和他理论,说他是不是你老婆,你老婆怎么动手打人?往人头上砸?那人很说,是我老婆,怎么了?!
  这时我女友和那妇女又扯起来了,那男人一看立即冲上去猛击我女友的头部,我一看红眼了,立即上去给了那男的一膝盖,他后退几步,一拳打来被我闪躲过去了,我立即上去一套组合拳猛击他的头部,他蹲在墙角口吐血(事后得知,被打成脑震荡和嘴被我打对穿缝了6针)。。
  我看他不动了也就没打了,他老婆看见他蹲在那里吐血(其实是嘴上的)就报警了。。
  警察来了后,问下了围观的人,别人也都说是对方两次先动手。
  那人被120拉走了,我和女友去了派出所,我也要求验伤(女友)。
  但是上海医院太黑,口袋多少钱,CT的时候没钱做了。就去了派出所录口供。
  
  民警也明是非的,知道不怪我们。但是,他说,这样的事情,不管谁先动手的,主要是看后果来决定。
  我说难道别人那钢的凳子砸我头,我不还手?别人打我我不还手?
  我不能正当防卫了?
  警察说,别人拿凳子,你就把他凳子抢下来。。
  我说别人拿刀呢?
  警察说,拿刀的话,你抢下她的刀,犯罪就中止了,你再拿刀捅他,你就是犯罪!
  我不死心问道,假如别人匕首捅我,匕首也被我抢下来了,但是他又拿了一把刀来砍我,我用匕首捅死了他怎么办?
  警察说:故意杀人!
  我说,我是不是被人打,只能跑了?
  警察说,对,跑然后报警。。
  
  我靠,要是我在巷子里呢?动不动就叫人抢刀,我虽然练过,但是5岁小孩拿锋利的刀捅我,我也没足够的把握去空手入白刃!
  我特想我拿一把刀叫警察来抢看看。。。。
  
  事情还在处理中,今天那个中年男人又说头晕去医院了。
  想问下,在中国没有正当防卫一说??
  
  懂法律的说下,下面的事情会怎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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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煒哥 回复日期:2010-10-30 20:27:56  回复

   最新进展:
  
  一个素质极差的警察,且收了别人买的一包烟和饮料后就完全帮对方说话,本来是来调节的,但是我一说话,一要求就粗暴的打断,手指在我脸上说:你必须怎么怎么的。不然就拘留你,还要你赔全部。。。。
  因为工作关系,我最后签了同意书,并打电话到督察那里投诉,督察到是不错,和我分析了下,意思叫我认了,说那个警察也就说开会的时候说下这个样子。
  
  但是我现在这个不平等的条约,调节让我赔对方1200 最后一共花了2000 我方还花了600
  大爷的,我要是就说我没钱一直耗着,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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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天朝的正当防卫?
按照天朝目前律法假设你被几人持木棒打倒在地,你只能用木棒还击,还击力度不得大于对方对你的伤害,(难道受害人都是李小龙被几个人用木棒打倒在地并持续棒打还能用棍子起身还击?大部分受害人会持续被击倒无法站起)如果你在此情形下(被几名持棍人棒打在地持续棒打)使用刀防卫伤及持棍棒打你的人,则依然认定为防卫过当。你可能会说:”我不用刀 他们会不会打死我呢?“天朝答对方只是用棍子打你并没有伤及你的性命,只有在伤及你性命(打断腿不算)时才是”正当防卫“,什么时候才是伤及性命呢?也就是快被打死的时候才能认定对方是要伤及性命,也就是说只有你在快被对方打死的时候(半死不算)才可能认定为正当防卫。(受害人被打到半死还有能力正当防卫吗?!)


如果你的亲人被人伤害你不能还手,一旦还手就是斗殴,你只能报警,如果对方跑,你就追,如果追不到。。你就算倒霉。 还手就是斗殴,斗殴就是赔钱,各打五十打板,正当防卫什么的只是传说(仅限于有后台的人脱罪使用)。



以上内容 是我阅读类似案件相关条文的专家解读后得出的 案例为转帖非当事人。天朝的正当防卫是否存在?不论如何 还是打完就跑吧。为什么7 5事件中很多受害人被人打倒在地活活被人用石头砸死都不还手,此时我真的懂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9 13:11:28编辑过]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2-1-8 23:53
麻烦就是这种情况是不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只会被认定为斗殴,所以最好也是唯一的办法就是打了就跑。用喷子进行制止然后马上撤是个不错的方案。
作者: 老生常谈    时间: 2012-1-8 23:53
上网揭露那个jc,最好有录音/录像,。找律师起诉
作者: 十相自在    时间: 2012-1-8 23:59
怎么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 一般说来,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个条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但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对这些行为,如果不果断采取防卫行动,使其停止非法侵害,将会对社会、对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已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报告民警……,学生完全可以报告老师解决,没有必要一定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致残,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果因还手而使打架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的造成的还是后动手的造成的,对方都要依法律负应有的责任。所以,避免打架是至关重要的。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躲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而还手打人,把事情闹大。
作者: 流龙马    时间: 2012-1-8 23:59

这种事到最后只能被认定为互殴
没办法,就这么科学
作者: KJ520    时间: 2012-1-9 00:02

找到相关证据证人  往上告  继续反映   只要你所在的不是什么边远小城市  就不怕    最好往媒体或者本地网

其实JC现在也很害怕有人较真的  处理不好直接影响前途和收入  也犯不着为这点事到处搬后台  又不是他自己的事

另外作为调解手法  就是要双边打压  才可能达到一致  如果你让步过多 那也是你自己没有坚持  怪不得人
作者: KJ520    时间: 2012-1-9 00:03
4楼说的有一定道理   也学习了
作者: lao_dao    时间: 2012-1-9 00:03
打了就跑还是比较靠谱,临走前整瓶RY呲到对方脸上防止对方第一时间报警
作者: steam_ice_frog    时间: 2012-1-9 00:07
速度撤!!!!!!
作者: 阿志    时间: 2012-1-9 00:08
学习了,打了就跑
作者: 莎莎    时间: 2012-1-9 00:13
看来这种事情还是不能报警,打完就跑是王道。看来我给爸妈准备了喷雾是非常正确的选择………
作者: 老李    时间: 2012-1-9 00:13
暂时认了吧,实在气不过,过段时间背后闷棍。
作者: 迷路的乌鸦    时间: 2012-1-9 00:18

说句公道点的,如果没旁人到派出所给你做书面的笔录材料证明对方先动手的话,这个只可能按照打架斗殴进行一次调解,说白了就是说医药费,打架这类事,正常处理是拘留双方,我想这个是一般人都不愿意接受的,所以,在河蟹的要求下,就多了一次调解(严格说,派出所其实不想进行调解的,累人,费时,两头不讨好,还是直接拘留最方便,呵呵)
没看到事情的双方及旁证(如果有的话)真实笔录材料前,光凭LZ一方这样说,不好对这事做出正确的判断
不过从双方伤情及派出所的处理方法上看,除了解释有点气人外,没太大问题
PS:派出所调解结果你可以不接受,不签字就是了,不签的结果最多是拘留双方,不会只拘留你,因为要做拘留也会按打架斗殴算,那是双方的事,民事赔偿自己到法院起诉,公安不再进行调解
个人觉得,仅从LZ描述上,这个算不上正当防卫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2-1-9 00:31
以下是引用迷路的乌鸦在2012-1-9 0:18:00的发言:

说句公道点的,如果没旁人到派出所给你做书面的笔录材料证明对方先动手的话,这个只可能按照打架斗殴进行一次调解,说白了就是说医药费,打架这类事,正常处理是拘留双方,我想这个是一般人都不愿意接受的,所以,在河蟹的要求下,就多了一次调解(严格说,派出所其实不想进行调解的,累人,费时,两头不讨好,还是直接拘留最方便,呵呵)
没看到事情的双方及旁证(如果有的话)真实笔录材料前,光凭LZ一方这样说,不好对这事做出正确的判断
不过从双方伤情及派出所的处理方法上看,除了解释有点气人外,没太大问题
PS:派出所调解结果你可以不接受,不签字就是了,不签的结果最多是拘留双方,不会只拘留你,因为要做拘留也会按打架斗殴算,那是双方的事,民事赔偿自己到法院起诉,公安不再进行调解
个人觉得,仅从LZ描述上,这个算不上正当防卫


专业人士的解释。

其实很多时候这些事情只要你脑筋转个弯就能完美解决,闹成这样,原因也是你没摸清河蟹以及执行者的脾气

这位兄弟已经说了很多了,他们不能说得太直白,我们需要自己去理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9 0:46:59编辑过]

作者: playyouxi    时间: 2012-1-9 00:31

吗的  神奇的国度                   
作者: 月在荒城    时间: 2012-1-9 00:59
我让女友先走,不然太血腥了
作者: 醉待生死    时间: 2012-1-9 01:10
 那人被120拉走了,我和女友去了派出所,我也要求验伤(女友)。
  但是上海医院太黑,口袋多少钱,CT的时候没钱做了。就去了派出所录口供。

================================
你女友也要去验伤,大家都吃亏了,他也要赔你女友的

作者: wo袅袅    时间: 2012-1-9 01:17
正当防卫?天朝有这玩意儿?带套算是正当QJ我倒是承认哈哈
作者: 穷书生驾到    时间: 2012-1-9 01:35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12-1-8 23:53:00的发言:
麻烦就是这种情况是不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只会被认定为斗殴,所以最好也是唯一的办法就是打了就跑。用喷子进行制止然后马上撤是个不错的方案。

   三十六计走为上   赞成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1-9 06:29
很遗憾,我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还有欠缺。
作者: harry83    时间: 2012-1-9 06:55
绝对同意打了就跑,不拖泥带水,等待天朝判断,大家都没后台绝对是各打五十大板,有关系就是比后台了
作者: 狙击手8060    时间: 2012-1-9 07:06
在天朝 打完就跑才是王道!
作者: 独立日    时间: 2012-1-9 07:57
看来中国没有正当防卫啊!
作者: 随便看一看    时间: 2012-1-9 08:20

打完了就走是上策
里面没人你占不到便宜
作者: 甩棍阿华    时间: 2012-1-9 08:34
又一个打完不跑的
作者: 海洋制单    时间: 2012-1-9 08:46
打了就跑是王道
作者: 铁甲钢拳    时间: 2012-1-9 08:49
打了就跑。。。。。。。。。。
作者: 小鸭内    时间: 2012-1-9 09:35
对 打完就跑
作者: fu33    时间: 2012-1-9 09:50
以下是引用老生常谈在2012-1-8 23:53:00的发言:
上网揭露那个jc,最好有录音/录像,。找律师起诉


那还不如私下里照顾他一下
作者: fu33    时间: 2012-1-9 09:51
以下是引用迷路的乌鸦在2012-1-9 0:18:00的发言:

说句公道点的,如果没旁人到派出所给你做书面的笔录材料证明对方先动手的话,这个只可能按照打架斗殴进行一次调解,说白了就是说医药费,打架这类事,正常处理是拘留双方,我想这个是一般人都不愿意接受的,所以,在河蟹的要求下,就多了一次调解(严格说,派出所其实不想进行调解的,累人,费时,两头不讨好,还是直接拘留最方便,呵呵)
没看到事情的双方及旁证(如果有的话)真实笔录材料前,光凭LZ一方这样说,不好对这事做出正确的判断
不过从双方伤情及派出所的处理方法上看,除了解释有点气人外,没太大问题
PS:派出所调解结果你可以不接受,不签字就是了,不签的结果最多是拘留双方,不会只拘留你,因为要做拘留也会按打架斗殴算,那是双方的事,民事赔偿自己到法院起诉,公安不再进行调解
个人觉得,仅从LZ描述上,这个算不上正当防卫


天朝  大多数jc都是和稀泥 顺便捞一把  尤其是所谓的派出所jc
作者: 蓝桥    时间: 2012-1-9 10:03
带着女朋友的找机会让女朋友先走人,自己干完脱身很简单。
作者: 迷路的乌鸦    时间: 2012-1-9 10:08
以下是引用fu33在2012-1-9 9:51:00的发言:


天朝  大多数jc都是和稀泥 顺便捞一把  尤其是所谓的派出所jc

我想上海JC还没穷到为了一包烟一点饮料就帮着哪家说话的地步
要不是公安部为了河蟹明确要求这类纠纷首先调解,尽量不拘留人,绝大多数派出所JC更愿意按规定直接拘留双方,简单省事,调解才是费力不讨好的活路,呵呵
作者: fu33    时间: 2012-1-9 10:11
以下是引用迷路的乌鸦在2012-1-9 10:08:00的发言:

我想上海JC还没穷到为了一包烟一点饮料就帮着哪家说话的地步
要不是公安部为了河蟹明确要求这类纠纷首先调解,尽量不拘留人,绝大多数派出所JC更愿意按规定直接拘留双方,简单省事,调解才是费力不讨好的活路,呵呵


但是我长这么大 所见所闻所接触的 那些个 还真没有迹象表明 有像你这种想法的 规定 规矩 都是留给守规矩的人的  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9 12:13:29编辑过]

作者: fu33    时间: 2012-1-9 10:13
以下是引用蓝桥在2012-1-9 10:03:00的发言:
带着女朋友的找机会让女朋友先走人,自己干完脱身很简单。

这个 应该算是 当朝的上策一类  呵呵
作者: 迷路的乌鸦    时间: 2012-1-9 10:14
以下是引用fu33在2012-1-9 10:11:00的发言:


但是我长这么大 所见所闻所接触的 那些个 还真没有像你这种想法的 呵呵

要是真如你所见所闻的,派出所的JC人人都至少开奔驰宝马以上的车子了,哪个所每天不调解个四五起啊,每个都能捞到一把早就发财了,社会没你想的那么黑暗的,呵呵
作者: SuperWolf    时间: 2012-1-9 10:32
还是老大经验老到,用喷子喷了就跑是个好主意!
作者: caib    时间: 2012-1-9 10:50
真是和谐社会呀。
作者: 善良的死神    时间: 2012-1-9 10:51
打过就跑才是王道
作者: shuaigun777    时间: 2012-1-9 11:10

这个怎么说呢,有时间陪着耗的话,那就抓住对方先动手这一点,请律师,在派出所不松口,民事诉讼
作者: pass777    时间: 2012-1-9 12:03

GCD说是没就是什么~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1-9 12:15
以下是引用fu33在2012-1-9 9:50:00的发言:


那还不如私下里照顾他一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这么整需要冒多大风险考虑到了吗?
作者: fu33    时间: 2012-1-9 12:19
以下是引用迷路的乌鸦在2012-1-9 10:14:00的发言:

要是真如你所见所闻的,派出所的JC人人都至少开奔驰宝马以上的车子了,哪个所每天不调解个四五起啊,每个都能捞到一把早就发财了,社会没你想的那么黑暗的,呵呵


黑暗与否不是你我说了算的 兄弟们都知道你是个好人 但并不代表你的同僚们都能像你一样 如果能有一半的话 那就是万民之福了 另外 那种机会并不是时时都有的 根据级别层次的不同 意识形态也会有不同 即便是有或者有能力奔驰、宝马  如果不是智商达到极限 的话也不会有人开出去招摇的  毕竟出头的椽子最后大多是没什么好结果的

此外 我对社会不存在什么想象  有的只是感受
作者: 往事冰封    时间: 2012-1-9 12:43
天朝病根了就是很操蛋的,办完事就闪人是最正确的
作者: 皎洁玄月    时间: 2012-1-9 12:56
要是我就不签字  我就喜欢跟他耗  在NB不就是在里面住几天吗
作者: 丶凡    时间: 2012-1-9 12:57
打完就跑    学习了   也学习了处理后事的方法    没白看
作者: shgaxtl    时间: 2012-1-9 13:01
神奇的天朝  不解释
作者: 皎洁玄月    时间: 2012-1-9 13:02
不过第一选择还是必须打完就撤
作者: 扛着沙抢的瑞    时间: 2012-1-9 13:03

还想私底下照顾JC一顿

估计你是个对生活没希望的人
作者: 龟迷心窍    时间: 2012-1-9 13:15
天朝的法度,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作者: langyan    时间: 2012-1-9 13:17
以下是引用十相自在在2012-1-8 23:59:00的发言:
怎么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 一般说来,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个条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但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对这些行为,如果不果断采取防卫行动,使其停止非法侵害,将会对社会、对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已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报告民警……,学生完全可以报告老师解决,没有必要一定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致残,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果因还手而使打架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的造成的还是后动手的造成的,对方都要依法律负应有的责任。所以,避免打架是至关重要的。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躲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而还手打人,把事情闹大。
如果对方打了你亲人一巴掌,你只能报警,对方跑了你就追,对方开车跑了,你也开车追,追到后来报警,警察来了后,对方不承认。最后不了了之,看来以后挨一巴掌之类都是白挨了。
作者: 刘德华    时间: 2012-1-9 13:26
法律都他吗的扯淡
作者: fu33    时间: 2012-1-9 14:04
以下是引用langyan在2012-1-9 13:17:00的发言:
如果对方打了你亲人一巴掌,你只能报警,对方跑了你就追,对方开车跑了,你也开车追,追到后来报警,警察来了后,对方不承认。最后不了了之,看来以后挨一巴掌之类都是白挨了。


有的时候可以这么理解
作者: fu33    时间: 2012-1-9 14:05
以下是引用皎洁玄月在2012-1-9 13:02:00的发言: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不过第一选择还是必须打完就撤


这已经不是第一选择了
真正的第一选择应该是 提前安排、准备好了打完就跑的意识和条件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1-9 14:17
看来对法律知识的普及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的
作者: 棍出不仁    时间: 2012-1-9 14:55

天朝的法律只不过是当权者和有钱人用来欺诈百姓的工具,所以凡事只能靠自己
作者: prince4    时间: 2012-1-9 15:01
这是什么鸟社会啊~~~~
作者: 丶凡    时间: 2012-1-9 15:04
此贴必火 
作者: 七步断长鸿    时间: 2012-1-9 15:34
有人说打完就跑,其实很多时候是跑不掉的,或者跑掉了也被人指认出来。其实对方不一定就真的脑震荡了,很可能是装的,医院有人,或者法医都可以帮着做出这种结论的。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也装,把伤情说的很严重,找人开出很多医药费,解决的时候,医药费是可以互相抵消的,如果给警察送点钱,他会帮你说话的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1-9 15:39
以下是引用棍出不仁在2012-1-9 14:55:00的发言:

天朝的法律只不过是当权者和有钱人用来欺诈百姓的工具,所以凡事只能靠自己

我也是最普通的一个小老百姓,也靠自己拿回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而我手里的武器就是——法律。
作者: 小昱    时间: 2012-1-9 15:54

还是打了跑最好。。哎 天朝啊
作者: 悟韧    时间: 2012-1-9 17:24
确实有些气人
作者: 太阳之名    时间: 2012-1-9 17:35

这个很正常。。。
作者: 废柴    时间: 2012-1-9 17:39
打完了在JC到来之前就应该脱身才是啊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2-1-9 17:42
 呵呵,只要A,不需要B,只要B,不需要C,只要C,不需要D,问题是A、B、C、D都存在,各有各的作用,玩的就是平衡,呵呵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1-9 17:59
以下是引用yybob602在2012-1-9 17:42:00的发言:
 呵呵,只要A,不需要B,只要B,不需要C,只要C,不需要D,问题是A、B、C、D都存在,各有各的作用,玩的就是平衡,呵呵

这个玩的够深刻呀!
作者: 繁华沉寂    时间: 2012-1-9 18:26
来看看什么事
作者: 老李    时间: 2012-1-9 20:10
以下是引用独立日在2012-1-9 7:57:00的发言:
看来中国没有正当防卫啊!

对于普通P民,基本上就是。
作者: 杨万里    时间: 2012-1-9 20:25
拘留公安局要负担伙食费 和一定的经费开资 所以一般不是行为恶劣的情况下都进行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人骂你你走不就万事大吉了 你和他打也可以 最后就是楼主的后果  忍让三分 或者喷完就跑
作者: 峨眉峰    时间: 2012-1-9 20:42

真气人这规矩
作者: 雪狼1984    时间: 2012-1-9 21:46

淡定,jc叔叔说:带套不算强奸。
神奇的国度
作者: 老衲法号乱来    时间: 2012-1-9 22:02
以下是引用梦想森林在2012-1-9 15:39:00的发言:

我也是最普通的一个小老百姓,也靠自己拿回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而我手里的武器就是——法律。

但这个法律武器的扳机是扣在别人手里的
作者: 老衲法号乱来    时间: 2012-1-9 22:07
以下是引用fu33在2012-1-9 12:19:00的发言:


黑暗与否不是你我说了算的 兄弟们都知道你是个好人 但并不代表你的同僚们都能像你一样 如果能有一半的话 那就是万民之福了 另外 那种机会并不是时时都有的 根据级别层次的不同 意识形态也会有不同 即便是有或者有能力奔驰、宝马  如果不是智商达到极限 的话也不会有人开出去招摇的  毕竟出头的椽子最后大多是没什么好结果的

此外 我对社会不存在什么想象  有的只是感受

有一句话不是说了嘛  把所有的党员拉出去都枪毙 有怨死的 要是隔一个毙一个 绝对有落单的
作者: 兰博    时间: 2012-1-9 22:18
天朝的法律很有讲究的 老百姓是不能反抗的 
作者: 阿东0460    时间: 2012-1-9 22:20
以下是引用棍出不仁在2012-1-9 14:55:00的发言:

天朝的法律只不过是当权者和有钱人用来欺诈百姓的工具,所以凡事只能靠自己

统治阶级制定的法律当然是用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啦
作者: 阿东0460    时间: 2012-1-9 22:23
以下是引用杨万里在2012-1-9 20:25:00的发言:
拘留公安局要负担伙食费 和一定的经费开资 所以一般不是行为恶劣的情况下都进行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人骂你你走不就万事大吉了 你和他打也可以 最后就是楼主的后果  忍让三分 或者喷完就跑

兄弟大概还不知道拘留要交钱的吧 想白吃白住门都没有
作者: nj6446    时间: 2012-1-9 22:34
天朝的法律有时候很让人蛋疼。 
作者: fu33    时间: 2012-1-9 22:52
以下是引用老衲法号乱来在2012-1-9 22:07:00的发言:

有一句话不是说了嘛  把所有的档员拉出去都枪毙 有怨死的 要是隔一个毙一个 绝对有落单的


八九不离十 呵呵
作者: fu33    时间: 2012-1-9 23:03
以下是引用杨万里在2012-1-9 20:25:00的发言:
拘留公安局要负担伙食费 和一定的经费开资 所以一般不是行为恶劣的情况下都进行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人骂你你走不就万事大吉了 你和他打也可以 最后就是楼主的后果  忍让三分 或者喷完就跑

好像是 拘留没有白拘留的 比住店不省钱

作者: sdkingqing    时间: 2012-1-9 23:49
英雄,验的什么伤啊,我与别人发生冲突的时候,都会故意在头上挨一下轻的,警察一来就喊头晕,头晕这事,到哪里都查不出来的,光付检查费就付草鸡对方,当然了,私下和警察也要沟通好的,好在我们这里小地方,穿身黑皮的那些家伙我就是不认识也混个脸熟。基本都没什么事的
作者: GAS棍客    时间: 2012-1-10 02:39
帮顶!!!!
作者: harry83    时间: 2012-1-10 07:40

貌似要在对方围殴的快致死的时候还手才算自卫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1-10 09:08
以下是引用阿东0460在2012-1-9 22:23:00的发言:

兄弟大概还不知道拘留要交钱的吧 想白吃白住门都没有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不是拘留要交钱吧?而是伙食费要交钱的。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1-10 09:10
以下是引用老衲法号乱来在2012-1-9 22:07:00的发言:

有一句话不是说了嘛  把所有的档员拉出去都枪毙 有怨死的 要是隔一个毙一个 绝对有落单的

后半段正确,但是前半段好像把对象给弄错了
作者: cq1516    时间: 2012-1-10 10:33
带套不算打架。。。打了就跑。。。。。拦的也打翻。。。
作者: gaowei05    时间: 2012-1-10 10:33
以下是引用迷路的乌鸦在2012-1-9 10:08:00的发言:

我想上海JC还没穷到为了一包烟一点饮料就帮着哪家说话的地步
要不是公安部为了河蟹明确要求这类纠纷首先调解,尽量不拘留人,绝大多数派出所JC更愿意按规定直接拘留双方,简单省事,调解才是费力不讨好的活路,呵呵

要是真的认定的斗殴,有一方能和JC说上话也就不好拘了,只能帮着吓唬对方破财免灾。如果对方不同意出钱,坚持拘留,而另一方有人肯定不想拘留,那对方话语权是不是就多点,也不用怕JC吓唬?

另外还得请教乌鸦,双方打架有一方先动手被摁住,另一方还击争脱后拿出甩棍威慑住了对方,并没有进行击打,双方打驾终止,还击的一方会怎么认定,会不会因为持械加重处罚?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1-10 12:23
很多时候是合情不合理,合理不合法……很难把握。
作者: 大德若谷    时间: 2012-1-13 14:09

我打了人脸一拳,回头我还可以告他用脸打了我的手。
---可以这样理解吧
作者: 我等你    时间: 2012-1-13 14:25
打架一般都不叫警察,也不让对方叫警察~打完就手工走人。
作者: xpsfjie    时间: 2012-1-13 14:37

社会逼百姓做顺民
作者: nnav    时间: 2012-1-28 20:34
学习了,以后也要打了就跑,不能原地傻傻等jc来处理或等对方先走了
作者: 天c符篆    时间: 2012-5-9 11:28
你没权可以,你有钱就行,2样都没,告诉你,你倒霉了。
作者: srf444    时间: 2012-5-9 11:48
JC是SB。。。LZ你的RY呢?你吵不赢他就给他来点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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