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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免费为本论坛棍友提供法律咨询!公益性质! [打印本页]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29 13:54
标题: [原创]免费为本论坛棍友提供法律咨询!公益性质!
免费为本论坛棍友提供法律咨询!公益性质!
法律对我们的生活影响无处不在,一个人一生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法律问题,无论你在哪里,只要你能上本论坛,就可以享受本法律专业人士为你提供的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方式:1、本论坛发帖,呼叫我进来解答;
2、加我的QQ:,注明:蚂蚁棍友,QQ解答;
3、电话咨询,号码加QQ问。
时间、工作原因,不一定能一一解答,但会尽力解答。
感谢棍友们的支持!
如果你觉得这个对你有帮助,就请顶此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2-29 22:10:10编辑过]
作者: 武圣 时间: 2011-8-29 13:59
这个给力,谢谢兄弟!!!!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29 14:01
为论坛的棍友尽点绵薄之力,推进中国法治进程。
作者: 叛逆 时间: 2011-8-29 14:01
顶上 
作者: 看见拉手 时间: 2011-8-29 14:02
呵呵,好事啊,顶一下!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11-8-29 14:05
谢谢,帮顶!
作者: 雙面銀狐 时间: 2011-8-29 14:13
3Q ~~
顶??? ~~
那是 必须滴 ~~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11-8-29 14:14
支持,希望楼主坚持下去
作者: zgyak47 时间: 2011-8-29 14:16
留名。帮顶。
作者: 走音 时间: 2011-8-29 14:19
很给力啊,谢谢兄弟啊。
作者: 大大打 时间: 2011-8-29 14:20
提问:
1、喷雾、甩棍、铁拳环,都不带jc标志的,是否算管制器械或警用器械?警察是否有权因携带这些进行没收、罚款甚至拘留?
2、普通打架用喷雾后,对方未产生后遗症,进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3、普通打架用甩棍或铁拳环,未造成轻伤级别,进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谢谢啦
作者: 往事冰封 时间: 2011-8-29 14:23
这个好!终于有法律人士了!以后兄弟们法律上困惑的事可以问楼主了!
作者: 狙击手8060 时间: 2011-8-29 14:25
谢谢楼主啦……呵呵
作者: nj6446 时间: 2011-8-29 14:26
楼主是律师还是学法律的?
作者: 轻狂、书生 时间: 2011-8-29 14:33
留名。。。。。。。
作者: 大大打 时间: 2011-8-29 14:33
话说我想学习一下关于打架斗殴的相关法律,怎么忽忽jc叔叔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1-8-29 14:37
LZ律师?????
作者: 曳紫湮 时间: 2011-8-29 14:40
多谢楼主.....
这个必须顶得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29 14:40
以下是引用大大打在2011-8-29 14:20:00的发言:
提问:
1、喷雾、甩棍、铁拳环,都不带jc标志的,是否算管制器械或警佣器械?警察是否有权因携带这些进行没收、罚款甚至拘留?
2、普通打架用喷雾后,对方未产生后遗症,进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3、普通打架用甩棍或铁拳环,未造成轻伤级别,进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谢谢啦
你好,解答如下:1、不算管制器械或警用器械,仅仅是持有,警察无权没收、罚款、拘留。
2、非正当防卫的话,喷子会被作为凶器没收或训诫、罚款、甚至行政拘留,属于正当防卫的话,不能被没收。
3、理由同上。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29 14:41
以下是引用大大打在2011-8-29 14:20:00的发言:
提问:
1、喷雾、甩棍、铁拳环,都不带jc标志的,是否算管制器械或警佣器械?警察是否有权因携带这些进行没收、罚款甚至拘留?
2、普通打架用喷雾后,对方未产生后遗症,进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3、普通打架用甩棍或铁拳环,未造成轻伤级别,进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谢谢啦
可以参见http://www.mayi.sg/dispbbs.asp?BoardID=24&ID=62218&skin=0[原创]警察没收甩棍有没有法律依据?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29 14:42
以下是引用nj6446在2011-8-29 14:26:00的发言:
楼主是律师还是学法律的?
看了我的QQ,自然知道我的身份了,肯定我是法律专业人士。如假包换!!!
作者: 大大打 时间: 2011-8-29 14:43
谢谢哈~
那么普通打架,双方都有动手的话,不管谁先动手,都算打架斗殴,不算正当防卫。可以调解。如果要拘留的话双方都要拘留,是吗?
作者: A5A6 时间: 2011-8-29 14:43
这个给力,要顶顶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29 14:44
以下是引用大大打在2011-8-29 14:33:00的发言:
话说我想学习一下关于打架斗殴的相关法律,怎么忽忽jc叔叔
这个就得知道什么是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紧急避险不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29 14:58
以下是引用大大打在2011-8-29 14:43:00的发言:
谢谢哈~
那么普通打架,双方都有动手的话,不管谁先动手,都算打架斗殴,不算正当防卫。可以调解。如果要拘留的话双方都要拘留,是吗?
普通打架与正当防卫是有区别的,最主要的区别是普通打架没有防卫意识。这个比较专业点。
正当防卫需要满足5个条件,缺一不可。
1、侵害现实存在。即打击马上就要打到你身上来了,举例,对方已经出拳,已经出刀,已经拔枪。
2、侵害正在进行。即一个持续的时间内,打完了不算,必须是现在进行时。
3、具有防卫意识。即自我保护意识,非想伤害他人目的。
4、针对侵害人防卫。谁打你,你防卫谁。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方是拳头,你不能拿刀刺,对方拿刀,你可以拿刀。暴力程度与对方相当。
对方骂你,你不还口,开始要打你,你进行防卫,应成立正当防卫。
我上面说的,都是用比较通俗的方式说出来的,与严格的法律用语是有区别的,是为了方便棍友理解。
作者: 肖祝开 时间: 2011-8-29 15:02
这个要顶 多谢楼主
作者: 伦敦上空的鹰 时间: 2011-8-29 15:06
顶起,好事,楼主,以后多多为论坛里兄弟,答疑解惑,谢谢。
作者: 武圣 时间: 2011-8-29 15:10
楼主,警察有没有搜身,搜查车辆的权利,如果晚上遇到所谓的临检,搜查车辆,搜身,本人有无权利拒绝???如果搜到管制器械,会如何处罚???
作者: 羽毛麟 时间: 2011-8-29 15:11
热心给力的好兄弟.
作者: 大烙馍 时间: 2011-8-29 15:18
谢谢帮顶。。。
作者: 善良的死神 时间: 2011-8-29 15:25
大家有什么就问把
作者: jacky 时间: 2011-8-29 15:39
太感谢了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1-8-29 15:47
以下是引用武圣在2011-8-29 15:10:00的发言:
楼主,警察有没有搜身,搜查车辆的权利,如果晚上遇到所谓的临检,搜查车辆,搜身,本人有无权利拒绝???如果搜到管制器械,会如何处罚???
这个我告诉你,车辆他们有随时搜查权,人身不成,人身和住宅他们要搜查是需要办手续的,并且很麻烦的手续,不过天朝现在没人和你讲理,坐个火车坐个地铁都搜身,你没地方告他们去,你可以拒绝他搜身,不过就怕碰到愣的警察一定要把你带回去,万一你身上带管制刀具了,那你就麻烦了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29 15:47
以下是引用武圣在2011-8-29 15:10:00的发言:
楼主,警察有没有搜身,搜查车辆的权利,如果晚上遇到所谓的临检,搜查车辆,搜身,本人有无权利拒绝???如果搜到管制器械,会如何处罚???
在大马路上警察经常设置路障,进行临检,严格来说,没有国家法律或公安部规章规定可以对大马路上的不特定公众进行临检。
1、唯一能看到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但这里是指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换句话说,警方得有基本证据证明有违法犯罪嫌疑。
2、警察必须2人以上出示警官证、执行公务证,可以盘问、检查,但检查不等于搜查,检查是在驾驶员的配合下,打开车辆门窗及后备箱,让警察目视,搜查是警察持有搜查令无须驾驶员配合主动搜。搜身非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不得进行。
3、如果搜到管制器械,准确说是管制器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作者: 武圣 时间: 2011-8-29 16:01
以下是引用yybob602在2011-8-29 15:47:00的发言:
在大马路上警察经常设置路障,进行临检,严格来说,没有国家法律或公安部规章规定可以对大马路上的不特定公众进行临检。
1、唯一能看到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但这里是指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换句话说,警方得有基本证据证明有违法犯罪嫌疑。
2、警察必须2人以上出示警官证,可以盘问、检查,但检查不等于搜查,检查是在驾驶员的配合下,打开车辆门窗及后备箱,让警察目视,搜查是警察持有搜查令无须驾驶员配合主动搜。搜身非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不得进行。
3、如果搜到管制器械,准备说是管制器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木倉枝、弾药或者努、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木倉枝、弾药或者努、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哦,谢谢,学习了!!!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29 16:05
补充一点:如果晚上遇到所谓的临检,搜查车辆,搜身,本人有无权利拒绝???
1、如果2个以上警察,来检查的,不出示警官证、执行公务证,本人是可以拒绝接受检查的。
2、如果2个以上警察,来检查的,出示警官证、执行公务证,本人是不可以拒绝接受检查的。这个必须配合,只是是应警察的要求,打开给他目视下,他自己不能主动搜,不然就是搜查或变相搜查了。搜出了个管制器具,还强点,要是没收出来,车主又不依不饶,警察也不太好收场了。
作者: gaowei05 时间: 2011-8-29 16:09
好好好,非常好。
作者: 武圣 时间: 2011-8-29 16:17
以下是引用yybob602在2011-8-29 16:05:00的发言:
补充一点:如果晚上遇到所谓的临检,搜查车辆,搜身,本人有无权利拒绝???
1、如果2个以上警察,来检查的,不出示警官证、执行公务证,本人是可以拒绝接受检查的。
2、如果2个以上警察,来检查的,出示警官证、执行公务证,本人是不可以拒绝接受检查的。这个必须配合,只是是应警察的要求,打开给他目视下,他自己不能主动搜,不然就是搜查或变相搜查了。搜出了个管制器具,还强点,要是没收出来,车主又不依不饶,警察也不太好收场了。
原来如此!!,谢谢楼主!!!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29 16:39
为棍友服务,呵呵
作者: 诸葛倍儿亮 时间: 2011-8-29 16:59
我支持,这个必须顶
作者: 废柴 时间: 2011-8-29 17:12
太好了 顶
作者: 月在荒城 时间: 2011-8-29 17:12
以下是引用诸葛倍儿亮在2011-8-29 16:59:00的发言:
我支持,这个必须顶
附议
作者: 吃西瓜不吐籽 时间: 2011-8-29 17:26
顶~~~~~~~~~~
作者: me0039 时间: 2011-8-29 18:12
帮顶了,吼吼
作者: dkzkl 时间: 2011-8-29 18:23
呵呵,兄弟谢谢你了,可能只有在蚂蚁论坛里面才有这么和谐的兄弟啊
作者: 小猪快跑 时间: 2011-8-29 18:26
不错好啊论坛人才少啊
作者: 星光使者 时间: 2011-8-29 19:16
好事啊,顶一下!
作者: 雪狼1984 时间: 2011-8-29 19:41
这个必须顶,造福棍友啊
作者: 超级小猫 时间: 2011-8-29 20:04
楼主有心了,谢谢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8-29 20:14
为棍友服务。
作者: 老萨 时间: 2011-8-29 20:21
以下是引用yybob602在2011-8-29 14:01:00的发言:
为论坛的棍友尽点绵薄之力,推进中国法治进程。
顶起
作者: 大大打 时间: 2011-9-10 15:22
请问寻衅滋事 与 打架斗殴 的区别
一般街头口角引发的打架,是不是都安打架斗殴处理?很难鉴定成为寻衅滋事?
作者: hando_s 时间: 2011-9-12 06:26
甩棍大律师啊。
作者: 辉煌 时间: 2011-9-12 07:30
希望楼主在我们心中跟棍子一样!宁可不用也不想有用的到的地方!只把楼主默默的收藏在心里
作者: 紧握刀锋 时间: 2011-9-13 13:42
肯定帮忙顶下 ~!
作者: 真の魄刃 时间: 2011-9-13 13:50
这个太好了,希望能长期坚持下去。
作者: 棍出不仁 时间: 2011-9-13 14:07
这个必须得顶啊
作者: keleCc 时间: 2011-9-16 11:52
这个好这个好。。给力哈!~!·
作者: 阿龙 时间: 2011-9-16 19:41
谢谢楼主 收藏了
作者: 小鸭内 时间: 2012-2-29 22:35
这个太好了 可以申请加精 但是QQ号呢?
作者: 大大打 时间: 2013-9-1 14:27
楼主,我又来请教了
对方2人先动手,本人1打2,结果导致对方1人头部缝9针
请问:
1、头部9针大概构成什么伤,轻微伤还是轻伤
2、调解的话我大概赔偿多少钱;对方2人,且先动手是否可以作为减轻赔偿的理由,或者有什么其他法律依据可以减轻减免
3、如果我拒接赔钱,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对方是否会一并处罚,对方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
顺便楼主的qq我找不到了,以前貌似加过的。。。
作者: 捕梦人 时间: 2013-9-1 15:07
或许以后会用到呢
作者: 甩尼玛 时间: 2013-9-9 23:38
对方用拳头但是
对方体型,力量 比我大了一个等级
空手一定打不赢的情况也不能拿武器??
作者: 甩尼玛 时间: 2013-9-15 22:13
求lz回答我的问题……
作者: 一直在努力 时间: 2013-9-29 18:54
亲你的QQ看不到啊
作者: Kzy° 时间: 2013-9-29 18:56
遇到没事找事的先攻击你然后用甩棍反击将对方打伤呢?
作者: 探侦の探侦 时间: 2014-7-20 03:01
别想了,这些法律条款在现实中根本就没用!我也是学法律的,书中的条款现实根本不顶用,公安说什么就是什么,你不服就去告,告赢了算你运气好,如果告不赢..........呵呵,现实百分之九十都是告不赢的
作者: 探侦の探侦 时间: 2014-7-20 03:06
不管谁先动的手,现在打架一律拘十五天,致人轻微伤的一般拘役,致人轻伤......呵呵,直接判刑三年。
作者: 探侦の探侦 时间: 2014-7-20 03:09
你一但拿了武器就是持械斗殴,如果不拿武器让对方揍你一顿警察就会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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