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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回复“北狙神”兄弟,兼重申本坛对于吵架事件的政策 [打印本页]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0-8-19 18:59
标题: 回复“北狙神”兄弟,兼重申本坛对于吵架事件的政策

今天看到了北狙神兄弟的回帖,本是笑笑,后来想想既然有时间,还是应该解答下坛友的疑惑。

北狙神兄弟的回帖如下:


     本人作为  进入论坛一个月的“菜鸟”  维护论坛正常运转秩序人人 有责! 有必要 留言说句话:
     话说回来     游侠能逃避责任吗    作为论坛领导级人物   这样的帖子、留言会带来什么后果  你未曾预料么??当时如果及时警告  严肃处理  也不会到今天之地步... 无论谁有理没理  第一个发短信恶言相加的  就是 祸头!第一个发帖子声讨的 也是祸根!!! 实属 不作为!
   游侠也别生气,你为论坛带来的成绩与贡献  大家也有目共睹,我只是就是论事, 作为论坛领导 希望你能接受我的意见...毕竟 你不是神 希望以后 通过你的执政权力 来避免类似的事情 再次发生 ....
     大家接着谈 ,    给主任 交材料去了.................



本论坛处理吵架事件有专门的帖子解释:http://www.mayi.sg/dispbbs_9_30689.html 。

简单说就是先劝解,后开庭。其实在举证的主贴里也提到过,在这件事情出现苗头,还没有升级成恶语相向的时候,管理层秉着以和为贵的态度,期间一直不断站内短信劝解双方,希望大家冷静,互相谦让,并且及时隐藏或删除了所有带有火药味的言论。之前发生的类似事情基本上在这一步都能解决。但是本次事件的发展超出了我们的控制,虽然经过了管理层的努力劝解,但最终双方或是某一方没能按耐住火气,导致事情升级成为了恶语相向的吵架,这其实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但既然到了这一步,除了按版规处理以外也找不出其他的解决办法。

北狙神兄弟所说的第一个引起争吵的帖子,其实早在发出后不久就已经隐藏了。只是后来需要举证给大家看才重新恢复的。帖子中所说的那些“不作为”的事情,其实早就已经作为过了,只是最终没有起到效果,那就不是管理层能控制得了的了。

但不管怎么说,还是谢谢北狙神兄弟提出的意见。希望下回兄弟能够多多了解,谢谢。
作者: YobboChan    时间: 2010-8-19 19:04

林子大了,就什么鸟都有了
作者: 颓废的少年    时间: 2010-8-19 19:04
我只能说这件事给老大填麻烦了 让老大夹在中间 不好意思了老大 22号就有结果了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10-8-19 19:06
唉,这俩人。。。可怜我一片苦心。。。
作者: 颓废的少年    时间: 2010-8-19 19:08
以下是引用核潜艇在2010-8-19 19:06:00的发言:
唉,这俩人。。。可怜我一片苦心。。。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呵呵 潜艇兄 杂谈混了几个月你也知道我是什么人不是不通情达理的 但是这件事让我让步 那肯定不可能 除非我死了
作者: YobboChan    时间: 2010-8-19 19:11
别死
作者: 曹先生    时间: 2010-8-19 19:23

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
              兄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都让让算了...
                  大家在一起也是缘分,没有比要闹的你死我活的....
                    不行的话,有什么气冲我撒....
作者: 美术师    时间: 2010-8-19 19:32
要不给老北三个月的权限,看下你是咋作为的
作者: 往事钩沉    时间: 2010-8-19 19:41
以下是引用颓废的少年在2010-8-19 19:08:00的发言:

呵呵 潜艇兄 杂谈混了几个月你也知道我是什么人不是不通情达理的 但是这件事让我让步 那肯定不可能 除非我死了

你才年轻不能死 四个现代化还需要你去建设呢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坎坷的
作者: 青面獠牙    时间: 2010-8-19 20:06
以下是引用曹先生在2010-8-19 19:23: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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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的话,有什么气冲我撒....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好!你说的!@#¥%……&*!好了,我气消了,没事了。谢谢。
作者: 武风    时间: 2010-8-19 20:28
气氛有点沉重。。。
作者: 老虎标    时间: 2010-8-19 21:41
我们看不到事情不等于不存在,就如游侠之前已经做的部份工作我们看不到,但是不等他没干事。
作者: 烈火烈风    时间: 2010-8-19 22:07

要和谐要有爱

退一步海阔天空嘛
作者: 使用中文名称    时间: 2010-8-19 22:10
 学习了。以和为贵啊。
作者: fu33    时间: 2010-8-20 08:39
  俺在管理N多专业qq时群遇到这种情况会采取通杀,原因就不必说了 大家应该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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