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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街斗(保命求生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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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野战连
时间:
2007-4-13 11:40
标题:
[转帖] 街斗(保命求生术)
我有一次在163上聊天一个叫雪儿21的女孩主动上来搭话,聊的当然是性的话题,聊的我精虫上脑.立刻打车前往.约在火车站家乐福见面,结果是个大美女.我当时就中了招,跟着她打车去了火车站后身的一个小茶楼,叫什么月轩的.在包房里聊了半个小时,她就说要走了.这时候马上就进来三个难男的,告诉我结帐要800.我一听就明白了.我说:能便宜点吗?400怎么样?我不愿意惹事.都是出来跑的人.那人说:B 样,你爱不爱惹事,今天都得交800,要不让你横着出去.把我气的牙根直咬.
我左手摸向了后腰的美国原产的ASP甩棍,棍子出鞘的那一刹那,杀心顿起!转头对那个小贱人说今天我干死这三个,在他XX的废了你.说着我的甩棍就甩了出来,从19.6厘米甩到52厘米就是半秒的事情.三个人一楞,有一个把手摸向裤兜,我一看要掏家伙.于是右手接棍尾,随手就使出了'太'字棍法,第一棍就是'太'字的第一笔,就中了那人胳膊,通过棍子传来了喀喀的骨头断裂声.然后就是倒地杀猪一样的嚎叫.紧接着就是'太'字的第二笔,中了另一个的锁骨,我想肯定锁骨是废了.第三个就是就是在裤兜里掏出匕首的那人,马上向我刺过来.小子看招吧,我使除了'太'字的最后一笔.就是那一点.匕首哪有我棍子长,我们俩互扎,他匕首离我心脏还有40厘米的时候,我的航天钛的棍头已经刺到了?立马躺下\嚎叫!
我听到过道里有人跑动,一下涌进来4个人.哈哈.连他妈老板都上了.小小的包房.这么多人棍子是用不上了.我一上棍子全他XX的过来,就算我打倒2个的时候,另两个手中的刀已经要了我的小命.我的左手快速的在腿包里翻动.里面还有喷子(辣椒提纯剂),流星锤,软鞭,还有裤腰里的那把原厂艾墨森战术鹰爪.有的朋友认为我虚构,(有腿包还把那么短的棍子和爪子放后腰和裤兜里)但是我没编一句,这两样属于战术工具,都是特种部队现役的应急武器,经过训练打开的同时就能出色的攻击.
对不起,有点跑题了.
对,就是喷子,迅速的做了选择.对着四个人一顿狂喷.尝尝老子的辣椒提纯剂吧,我差点笑出了声,但是我是不敢放肆呼吸的.因为喷子不认人的,我吸入了照样完蛋.我屏着气.四个SB已经趴在地上双手捂脸的开嚎上了.小样的,相当于100个朝天椒塞如你的气管,够你喝一壶的.
我把喷子收好,棍子归位,用快开方式潇洒而专业的抽出了我的至宝艾墨森鹰爪.本来折叠的爪子在离开我的裤兜时已经伸展开了.它太漂亮了,无与伦比的154号钢刃,能轻松挑开大力士的动脉或者筋-----美国格斗专家艾墨森的杰出杀人利器,可以进行二次回旋攻击的武器.我拎着我的宝贝走象了那个贱货.
我把锋利无比的爪子尖对住了她的喉咙,我不需要抬起她的头.因为这把爪子的设计可以轻松的进去下巴的方位.
她本能的抬起了头,就象待宰的羔羊,自动的跪下一样.长的确实不俗,本来白皙的脸孔变的更加白了,惨白惨白的.脸上已经有了泪水,只是嘤嘤的哭泣,好象受了天大的委屈,令人爱怜.我的杀心已经退去,如果她是我老婆,我一定会为了她杀了这7个人的.但是她不是,永远不会是.堕落的天使.
我还是忍不住的问了她:我手指动一下,你的气管就会崩开,怕不怕?是不是后悔不应该选我?她开始颤抖,嘴张了张,只出了几声哭声.
我接着说:记住了,你的命从现在开始是我的了,知道我QQ吧?记得主动联系我.
我知道现在不是泡妞的时间,因为喷子的威力只能维持10分钟多点.如果我想,我可以用棍子挨个砸碎他们的脊椎骨,然后在强奸她,但是我不会那样做,那样我就犯了法律.
我现在不算犯法,我是泡妞行为,而且没有性接触,不算嫖娼,并且是自卫伤人,我的东西不算警械,爪子虽然有缩定装置,但是刃长才短短的6.4厘米,整个长度不超过18厘米不能算管制刀具,喷子是辣椒提纯的,没有化学成分.剩下的东西属于武术器材,可以试用与表演之用,我可以说准备业内切磋用途碰巧带在身上.
但是在歹徒无能力进行人身侵害的情况下,我不能在次出手.我是良民不是杀手.
我出了黑暗的包房,再次见到了阳光.我很庆幸再次见到阳光,我真的很害怕,很害怕被击倒,那样会很疼,会流血,会让公司知道,会让家人担心,所以在这之前我别无选择只能先让对方躺下.我是良民,是个好人,只不过顽皮了一点.
我打车迅速钻进了车流,容入到了人群.司机师傅笑呵呵的问我去哪!
数日后,我的QQ里那个女孩头像摇了起来,点击开了.
只有一句话:谢谢你,我要回家了.
写了很多,其意义就是不要埋怨钓你的鱼钩,不要骂钓上后宰你的人,而你本身就是条贪吃的鱼.当然不是要大家不要泡妞,是不要被妞泡.尽量进行观察在吃饵,如果你已经咬钩,要奋力反击,那样你有可能逃过此劫!
作者:
凌风
时间:
2007-4-13 17:52
汗……
作者:
仙剑奇侠传
时间:
2007-4-13 21:56
真的还是假的 如果是真的话 LZ你的 鹰爪在哪里买的???呵呵 我也要
作者:
华仔
时间:
2007-4-14 09:10
经典中的经典,就是平时带不了那么多防身武器!!交个朋友我的QQ278155656
作者:
我爱buck110
时间:
2007-4-14 11:09
支持 文章写的好啊
必须支持~~~~~~
作者:
風月
时间:
2007-4-15 11:03
精虫上脑害死人啊.......别老用下半身做主....不过我相当的佩服楼主的沉着,冷静,和理性的思维,厉害的身手,1V7不是什么人随随便便九能作到的,楼主在KO所有人时还能忍着不去继续加害他们,这是难能可贵的,证明楼主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人,不过这种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搞不好就阴沟里翻船哪......
作者:
野战连
时间:
2007-4-16 08:22
遇事要冷静思考,那样才能驶的万年船!
作者:
野战连
时间:
2007-5-5 22:23
下面引用由
8991542
在
2007/04/13 09:56pm
发表的内容:
真的还是假的 如果是真的话 LZ你的 鹰爪在哪里买的???呵呵 我也要
鹰爪我店铺就有,大家可以去看看
作者:
仙剑奇侠传
时间:
2007-5-5 23:21
不知道 老板您买多少钱啊
作者:
dpjin
时间:
2009-2-12 14:44
脑袋一热,付出不少代价啊
作者:
wing_chen1
时间:
2009-2-14 23:05
LZ真猛男也,出门泡妞都带这么多东西。
作者:
大虾
时间:
2009-2-14 23:56
楼主厉害 你难道就不怕太重了?
作者:
dpjin
时间:
2009-2-15 10:44
这种当还中,精虫上脑了
作者:
寻找现实
时间:
2009-3-3 22:28
说到这个,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我也遇到一个网友,相册看是美女,聊了下 发现是离婚的。没认识多久叫我去她那。心里就想 去了被打劫光了再当猪仔卖了就惨了
戒色!
作者:
新人报道
时间:
2009-3-3 22:34
呵呵!!混分 不做评论!!一对两我有自信,一对.........
作者:
黑色哀歌
时间:
2009-3-3 23:25
什么呀 这样就会被骗过去了。。
作者:
莫龙
时间:
2009-3-3 23:35
晕,真实经历吗?
作者:
wm2014
时间:
2009-3-4 15:55
楼主随身这么多东东呀,真晕。。佩服
作者:
hunterjian
时间:
2009-3-4 16:00
楼主出门都是全副武装啊,佩服!
作者:
爆炸牙
时间:
2009-3-4 16:54
出门泡个妞都装备这么全啊!牛的
以后泡妞绝对要自己做主,去什么地方我说了算
虽好,再打个的开的远点
作者:
paopaodou
时间:
2009-3-5 18:34
这年头没有天上掉馅饼的,真掉下来也要躲,不然会被砸死……
作者:
wing_chen1
时间:
2009-3-5 19:02
现在这种情况很多,我是指色诱
作者:
单钓妖姬
时间:
2009-3-28 05:46
不错不错·挺好
作者:
ly6969
时间:
2009-4-26 14:01
LZYY程度相当不一般,呵呵
作者:
sxt0823
时间:
2009-4-26 14:20
这个弟兄随身东西还不少!
作者:
股海博弈
时间:
2009-4-26 14:21
鹰爪是不是就是别人给我说的爪子啊?这个东西有些危险
作者:
玛莉莎
时间:
2009-4-26 15:34
楼主,,我只想问下 你用的是什么喷子?流射还是喷雾啊???有那么大威力吗 制服4个人啊
作者:
擎天一棍
时间:
2009-4-26 22:44
色字当头啊,千万注意危险。
作者:
csb42
时间:
2009-4-26 22:46
哇噻
楼主一敌七还能潇洒的离开
佩服
作者:
xmkiller007
时间:
2009-4-26 22:49
怎么版主也发转帖了??
作者:
耳总。聪聪
时间:
2009-4-26 23:57
太多东西了吧。 不过真厉害。 干了那么多
作者:
wangyy-xp
时间:
2009-11-25 21:23
本故事纯属虚构 如有雷同 纯属巧合
作者:
孤风65
时间:
2010-1-17 18:48
一看楼主就知道是个泡妞老手,出去泡妞的人一定得先有个准备才行 呵呵 小心行得万年船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10-1-17 18:54
这个贴子不知是出自何人之后,看着比较精彩,但“尝尝老子的辣椒提纯剂吧,我差点笑出了声”这句有点太离谱!虽然身上有诸多装备,但在一对七的情况下还有心思想笑,呵呵,我现在笑笑还差不多!
作者:
Dream3r
时间:
2010-1-26 11:11
lz出去泡妞还全副武装 看来很有经验,。,。
作者:
yanguanqun
时间:
2010-1-28 06:19
..................................
作者:
justin9702
时间:
2010-1-28 12:07
小心驶得万年船
作者:
列兵
时间:
2010-1-28 12:43
呵呵~ 很精彩的文章
作者:
qq6244069612
时间:
2010-1-28 13:33
一般带一个甩棍就行了!怎么带这么,不沉吗?
作者:
秋水123
时间:
2010-1-29 15:41
文章主人 不知道是去卖货 还是去泡妞,哈哈
作者:
yq365743150
时间:
2010-2-2 23:26
LZ 你狠 呵呵 有机会向你学习
作者:
毛爷爷万岁
时间:
2010-2-6 20:54
不是吧 您带这么多杀气干嘛啊?
作者:
liuqi1519
时间:
2010-2-12 23:20
呵呵。风流过后,就是倜傥啊。
作者:
tyty009
时间:
2010-2-13 09:40
我说啊 你们都没看见 转帖 俩个大字吗 楼主可没干过这些事
作者:
woai晴朗
时间:
2010-2-14 10:27
我的东西不算警械,爪子虽然有缩定装置,但是刃长才短短的6.4厘米,整个长度不超过18厘米不能算管制刀具
您身上带的这些东西都是警械,那爱默生的爪子即使在国外都算是军警器械。这些东西绝对是管制器具,随便哪样都够拘留15天的。
作者:
烟斗客
时间:
2010-6-29 21:22
一笑而过~~~~~~~~~~~~~
作者:
苍茫误此生~
时间:
2010-6-30 00:39
哈哈!LZ那妞有我美么?
作者:
枫少
时间:
2010-6-30 01:57
无语了。以后别上当了,亏了带了家伙。要是没带就认倒霉,乖乖把钱交出来吧。
作者:
走音
时间:
2010-7-21 09:27
很精彩 ~~
作者:
sollking
时间:
2010-7-22 14:22
我是冲着这个id过来看看的,呵呵,好夸张阿,都成了孤胆英雄了
作者:
伦敦上空的鹰
时间:
2011-2-27 00:00
全国哪都有钓鱼的啊,
作者:
九臂麒麟
时间:
2011-3-14 20:22
楼主,你继续YY,看什么时候醒来
作者:
节爱
时间:
2011-6-19 17:46
管制不是5cm么?
作者:
鱼死网破
时间:
2011-6-19 17:53
厉害。。。。。。论坛强人真多
作者:
布图杠烟
时间:
2011-11-16 22:10
都是色心惹的祸 女的主动和我聊天约出去的 我都不理
作者:
mahuiyu911
时间:
2011-11-29 20:33
色是刮骨刀
作者:
铁甲钢拳
时间:
2011-12-30 14:14
支持 文章写的好啊 必须支持~~~~~~
作者:
caib
时间:
2011-12-31 16:09
遇事不要冲动。
作者:
棍出不仁
时间:
2011-12-31 16:32
今天看的都是别人挖出来的老帖
作者:
七步断长鸿
时间:
2011-12-31 16:48
虽说是祖坟贴,但我还是头一次看。甩棍不是金箍棒,没那么厉害的。还什么一棍一个,居然还听见骨碎声。我也打过人,那是不可能的。
作者:
惟一思恋
时间:
2011-12-31 19:00
绝对的假,感觉是拍电影一样,真实遇到这情况,。怎么死得都不知道
作者:
有同感
时间:
2012-1-12 11:58
我出门家伙也不少。
作者:
steam_ice_frog
时间:
2012-1-12 12:07
帮顶!!!
作者:
骑虎狂奔的兔子
时间:
2012-1-12 12:13
写的很精彩
作者:
shgaxtl
时间:
2012-1-12 12:50
精虫上脑害死人啊
作者:
铁甲钢拳
时间:
2012-1-14 21:53
写得真好。
作者:
魔力火把
时间:
2012-3-11 21:04
攻击性武器多啊,我身上八件装备,就甩棍,喷雾,强光手电可以攻击人
作者:
冲上去理论
时间:
2012-3-11 21:27
传说中得“移印”
作者:
我为GAS狂
时间:
2012-3-11 21:54
好文章阿 ……
作者:
千山居士
时间:
2012-3-14 21:22
确实值得借鉴,辣椒水要随身带啊!
作者:
小淡定
时间:
2012-3-14 21:23
额 ....这个比较厉害 - - 楼主真那么牛逼啊
作者:
大华123
时间:
2012-3-15 21:35
记住了,你的命从现在开始是我的了,知道我QQ吧?记得主动联系我
哈哈哈 好给力的一句话啊··· 哈··
作者:
天漠虎峪
时间:
2012-3-17 23:29
不解释啊。。。。
作者:
老李
时间:
2012-3-17 23:36
假的简直驴操样
作者:
一个人的兄弟连
时间:
2012-3-17 23:47
武侠小说!
作者:
小锄头
时间:
2012-3-19 12:11
呵呵,楼主出门泡个妞还带那么多家伙啊?不过还好带了
作者:
wyk007
时间:
2012-3-19 17:46
看过了,顶一个!
作者:
天王mark
时间:
2012-5-21 19:15
路过
作者:
朔月
时间:
2013-8-7 10:50
楼主这经验。。。还有这写意的文笔。。
作者:
nht10
时间:
2013-8-10 15:03
楼主莫非就是救世主!
作者:
TUXI
时间:
2014-5-21 08:25
小心 小心
作者:
ct823
时间:
2014-5-21 22:51
有点像小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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