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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夜半遇险,您是想当个受伤的君子还是全身而退的痞子? [打印本页]
作者: 未央。 时间: 2009-10-16 09:59
标题: 夜半遇险,您是想当个受伤的君子还是全身而退的痞子?
以下言论敬请各位设想,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你和兄弟几个在路边小摊吃着夜宵喝着啤酒...
这时候不知道从哪钻出三五个头发五颜六色傻b呵呵没事儿犯Jian的脑残型少年,
说不定哪个火星来的挑事儿上来就骂,说不定还要发生些冲突,说不定您的兜里正好有根甩棍...
那,请做出一个适当的选择,由于本人没有发起投票的权限,大家就用支持,中立,反对的形式好了.
A。(请选择支持) 草泥马,跟老子犯Jian,兄弟们抄家伙干,干完了跑路……
B。(请选择中立) 几个B样也跟老子面前装b,不是牛b么,打电话叫兄弟……
C。(请选择反对) 甭吱声了,今儿老天爷不开眼,非让爷们儿我遇上这事儿……
高中时代打架基本会是多数欺负少数,要么就是双方各自叫兄弟,最后人多了要么JC来了要么不了了之,
大专时期要是遇见事儿了,则基本是先下手为强,不管后果如何先干倒再说,否则被干倒的就是自己。
那么,现在坛子里大多数同志都已经有了一份工作,已经脱离的曾经的学生时代,这样的您遇见情况怎么选择?
如果是我,我选择A。当然,发生矛盾的时候首先要考虑情况,这几个孩子是哪的,有没有可能再遇到等等。
打个比方,某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兄弟叫来过生日也好喝酒也好,附近认识的根本没几个,周围也没什么人,
像这种环境下,往往对自己是最不利的,有话说猛虎斗不过地头蛇,若对方人数相对较少,那我会采取先发制人。
也许诸位会说我下流或是无耻,但这何尝不是最简单最方便的办法呢,难道等对方叫人?难道甘愿挨打?
社会的败类就应该有人出手教训,这话不假但目的决不在此,最大的目的是要最快脱身,最速度解决战斗。
多数学生时代好打架的同志们都应该知道一个铁规则,真打起来了照对方老大身上打,往死了打,
一是能起到震撼作用,二则是哪怕你给人打成了重伤,但至少提前结束了战斗,明天的事儿明天再想。
当然,如果真遇到该种情况,打完了就跑路吧,别犹豫,否则就是等着JC或者对方兄弟的到来,
我不想当个粗人,但是在打人与被打中选择,我会选择打人。所以这种情况,我更愿意当个粗人而非君子。
作者: 吴某人 时间: 2009-10-16 10:06
能不打则不打,如果不可避免地要动手,就不要客气,这没什么好犹豫的
作者: zhendeaini 时间: 2009-10-16 10:10
我总是怕下手太狠了有大麻烦。。。所以能不打就不打。
作者: fu33 时间: 2009-10-16 10:13
楼主所言极是。
作者: smx3ng885 时间: 2009-10-16 10:18
尽量避免 非打不可也是在正当防卫
作者: 孤儿院张 时间: 2009-10-16 10:32
当然是看看 对方的人数和 身形 然后再考虑下 在对方有刀 的情况下有没有胜算 有的话可以不出声直接动手 没有的话起身让开 如有机会 可以顺手抄起个酒瓶什么的 在身后下手
作者: 洛奇 时间: 2009-10-16 10:44
第一选择是保证自己安全,然后要遵守法律,如果别人骂两句就大打出手,最好是实战水平比较高。
作者: 降龙尊者 时间: 2009-10-16 11:13
街上的小混混都是没脑子的,你别惹他们,万一他捅你几刀,你不就惨了。
作者: 九头猎鹰 时间: 2009-10-16 11:13
这种事尽量避免,能跑就跑,跑不了就拼
作者: streetbike 时间: 2009-10-16 11:21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然不打无准备的战~
作者: 花街华少 时间: 2009-10-16 11:23
A。(请选择支持) 草泥马,跟老子犯Jian,兄弟们抄家伙干,干完了跑路……
作者: 冬虫夏草 时间: 2009-10-16 11:26
不招惹事情 不怕事 凡是占个理字
作者: fu33 时间: 2009-10-16 11:31
以下是引用冬虫夏草在2009-10-16 11:26:00的发言:
不招惹事情 不怕事 凡是占个理字
理字怎么讲
作者: batman822003 时间: 2009-10-16 11:34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作者: 瓜牛水手 时间: 2009-10-16 11:51
支持,不过现在的脑残出手非常狠,并不计后果,要量力而为,不行的话,认了也就算了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09-10-16 12:13
我会选择第三种方式,尽量不让自己参与打架!
作者: johnson 时间: 2009-10-16 12:25
迅速撤离,在不远处设下埋伏,痛揍之,最好不露脸,然后走之,寻仇无地,气之,回家后暗自乐之,而后快
作者: rock7337 时间: 2009-10-16 12:45
RY+甩棍
上!
作者: 音速天使 时间: 2009-10-16 13:00
对脑残我一向不客气。
作者: fu33 时间: 2009-10-16 13:03
以下是引用johnson在2009-10-16 12:25:00的发言:
迅速撤离,在不远处设下埋伏,痛揍之,最好不露脸,然后走之,寻仇无地,气之,回家后暗自乐之,而后快
有见地,阴险也。
作者: 悟空 时间: 2009-10-16 13:17
毛主席教导我们:“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一棍放倒,转身就跑”
作者: 三栖特种部队 时间: 2009-10-16 13:19
能不打就不打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09-10-16 13:24
永远是A,毛主席说,枪杆子里出政权。
武力是解决矛盾的最快最好办法
作者: ze2bin2 时间: 2009-10-16 14:02
麻痹的 他出手恨 老子更狠 直接朝头砸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09-10-16 14:18
以下是引用johnson在2009-10-16 12:25:00的发言:
迅速撤离,在不远处设下埋伏,痛揍之,最好不露脸,然后走之,寻仇无地,气之,回家后暗自乐之,而后快
握爪~~~~~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09-10-16 14:23
某公司,倚仗势力,欠潜艇金钱若干,至今两年有余,索要,借口未还。
计划购弹弓一只,击敌门市及私家轿车玻璃,为防摄像,远距偷袭。。。。
苦练技法,以图复仇。
有些事,尤其是对不起潜艇的事,是要付出代价的。。。

作者: 八神雕 时间: 2009-10-16 14:25
犯不着为了几个傻蛋浪费咱们宝贵的时间跟精力。
作者: 音速天使 时间: 2009-10-16 14:39
以下是引用核潜艇在2009-10-16 14:23:00的发言:
某公司,倚仗势力,欠潜艇金钱若干,至今两年有余,索要,借口未还。
计划购弹弓一只,击敌门市及私家轿车玻璃,为防摄像,远距偷袭。。。。
苦练技法,以图复仇。
有些事,尤其是对不起潜艇的事,是要付出代价的。。。
现在车坏了似乎都有保险在操作,对于事主应该只是不方便,浪费时间而已似乎不不能达到让他费钱的目的
作者: 音速天使 时间: 2009-10-16 14:43
现在交易区似乎有人在出弹弓,潜艇可以考虑收个试试。
作者: cccmws 时间: 2009-10-16 15:06
不会先动手的,如果对方动手,决不妥协。。
作者: ldl_007 时间: 2009-10-16 15:08
如果是有兄弟伙一起或者一个人,打:如果带着家人,走人了。
作者: Assassin 时间: 2009-10-16 15:43
能避免就避免,
不能避免就打,另外也要考虑双方的力量比例
作者: 冬天鸡鸡真冷 时间: 2009-10-16 16:04
以下是引用花街华少在2009-10-16 11:23:00的发言:
A。(请选择支持) 草泥马,跟老子犯Jian,兄弟们抄家伙干,干完了跑路……
我也选A
作者: 人在江湖1986 时间: 2009-10-16 22:04
楼主不能看着几个黄毛小苕比较嚣张,人家还没碰你就上去打吧,这可是主动惹事啊。据我所知,这样先打了别人是占了主动,除非你以后别出现在他们视线中,看到了绝对拿刀往死里砍。我有过这样的经历,莫名其妙的被几个人在路上拦着打了,后来我拿刀回去把那几个砍了残废,丫的还有两个跑了掉到水沟里,老子当时心里是特别的火!我觉得还是打反击好点,现在做人也低调了,只要不是别人先动手,别人再怎么嚣张再怎么说脏话骂人,只要没来打我,我就不出手。
作者: 咸菜下稀饭 时间: 2009-10-16 22:10
还是看情况而定,而且千万不要自己先动手,不然就理亏罗。。
作者: owen_1230 时间: 2009-10-16 22:24
我会选择装孙子!!然后跟着他们,记住他们的住址!把他们一个一个的XX掉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09-10-16 22:29
以下是引用owen_1230在2009-10-16 22:24:00的发言:
我会选择装孙子!!然后跟着他们,记住他们的住址!把他们一个一个的XX掉
风格很想黑道风云的李四
作者: 神經病 时间: 2009-10-16 23:16
我一般就会选择A......
不过也要看情况
作者: ze411718061 时间: 2009-10-17 01:38
现在的孩子下手太狠
作者: 冬虫夏草 时间: 2009-10-17 01:54
以下是引用fu33在2009-10-16 11:31:00的发言:
理字怎么讲
有理 有节 有度 这么说你明白了吗?就是说不要主动找事情 一旦别人招惹你 也要保留风范 保持克制 不到最后不要动手 但是动手就要心黑
作者: 老甩甩 时间: 2009-10-17 11:26
先看打的打不过再说 打得过的话 惹急了就打 否则不打
作者: 风流狼子 时间: 2009-10-17 11:28
出手不留情,留情不出手!出手不伤人,不如被人伤!
作者: 老甩甩 时间: 2009-10-17 11:32
以下是引用风流狼子在2009-10-17 11:28:00的发言:
出手不留情,留情不出手!出手不伤人,不如被人伤!
出手不留情的话 你也得准备法律不留情了
打完就跑 才是王道 跑不了 而且对方有想杀你的话 必须杀到对方死
作者: lijun690928 时间: 2009-10-17 15:21
怎样对自己安全就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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