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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注意]关于棍子的使用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秋水天    时间: 2009-4-27 18:58
标题: [注意]关于棍子的使用问题

相当多的棍友收棍缘由就是工作需要、防卫、护身等情况。这就涉及到棍子的使用问题,而甩棍的巨大威力,一旦使用是很难控制的,一旦造成一定后果,面临的就不是棍子被收了。所以了解一些有关法律规定也不是毫无用处的。
出棍就可能造成对方受伤甚至残疾、死亡。那么怎么才能合法、有效的使用棍棍呢,这个就涉及刑法正当防卫了。
有些棍友也提到了正当防卫,那么到底什么是正当防卫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构成正当防卫:有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发生,为了保护本人、他人和国家集体财产免受不法侵害,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防卫行为,防卫不能超出必要限度。
呵呵,正当防卫不是那么好掌握的吧。正当防卫还有一种形式叫“绝对正当防卫”,意思是对这些行为实施防卫,不论造成对方什么后果都不负刑事责任。对象包括正在实施的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对这些人不用考虑后果问题。
什么是超出必要限度呢?通俗讲,就是你对他的伤害程度超过了他的危害程度。比如将小毛贼打成重伤。
棍友爱棍,但爱之有道,应该使棍子成为我们的挚友,而不是双刃剑,即伤人又伤己。
特别关注,棍友里面有些是志愿者,向你们敬礼,但同时真诚的希望你们会保护自己。你们才是我们棍友的榜样。

作者: 不硬不行    时间: 2009-4-27 19:11
顶,了解了。
作者: 五松    时间: 2009-4-27 19:19
“绝对正当防卫”这个第一次知道
作者: 清晨    时间: 2009-4-27 19:23

棍子还是比较安全的,相信大家之所以选择棍子而不是其他具有极大杀伤力的武器作为防身之用肯定也考虑过这一层关系了吧。
相比带有利刃的武器,棍子已经很安全了。
作者: 断水流三师兄    时间: 2009-4-27 19:48

别往死里整就是了。
作者: TXB    时间: 2009-4-27 19:58
“绝对的正当防卫”千载难逢 我只知道打完就跑哈哈
作者: 想当恶棍    时间: 2009-4-27 19:59
只要不打头,是打不死人的,棍子相比刀子要温柔的多啊。
作者: 喵喵    时间: 2009-4-27 19:59

别被冲动冲昏脑袋就行了
作者: TXB    时间: 2009-4-27 20:03

见义勇为的时候 一定要记住3点 1.打有准备的仗 2.千万不要受伤 3.一定要记住前2点
所以对敌人一定不要手软 尽量1击制敌  我的观点是宁可陪医药费 自己也不要受伤
弄个内脏损伤 骨折什么的 后半辈子就真的没得玩了 切记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09-4-27 20:22

“绝对正当防卫”?有这种专业名词?
我们学的时候好像叫行使无过当防卫权啊?!

作者: 秋水天    时间: 2009-4-27 20:47
以下是引用小山猫在2009-4-27 20:22:00的发言:

“绝对正当防卫”?有这种专业名词?
我们学的时候好像叫行使无过当防卫权啊?!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一个道理。绝对的专业术语还有“绝对不起诉”。
作者: 秋水天    时间: 2009-4-27 20:49
以下是引用TXB在2009-4-27 20:03:00的发言:

见义勇为的时候 一定要记住3点 1.打有准备的仗 2.千万不要受伤 3.一定要记住前2点
所以对敌人一定不要手软 尽量1击制敌  我的观点是宁可陪医药费 自己也不要受伤
弄个内脏损伤 骨折什么的 后半辈子就真的没得玩了 切记

你把他弄个内脏损伤、骨折什么的,基本上下半辈子也没得玩了。
作者: 喵喵    时间: 2009-4-27 20:59
以下是引用秋水天在2009-4-27 20:47:00的发言:

一个道理。绝对的专业术语还有“绝对不起诉”。

有吗??我把书翻完了。也没找出这个词~~
作者: John暗战    时间: 2009-4-27 21:16
防卫的过度了还要考虑到一个防卫过当问题呢.
作者: 一岁就很狂    时间: 2009-4-27 21:23
有事的时候不要让自己吃亏,其余的都是后话
作者: 光猪六战士    时间: 2009-4-27 21:40

好资料,学习了
谢楼主
作者: wyvern1983    时间: 2009-4-27 21:43
是啊!这个度还是不好把握,所以尽量不要照着要害出打,还是以制伏和阻止对方为前提和目的就行了。
作者: tonyct    时间: 2009-4-27 21:56

如果是一般的口角或者争吵得话,就建议不要用棍了,用RY就好了,除非对方出刀或者对自己实施暴力,自己徒手也打不过,出于保护自己的情况下才用棍吧,用棍一般不建议直接朝头部、颈部、后脑、锁骨、脊椎等重要部位下手,就打打手臂,大腿,前臂等地方就好了。

还有就是打了就立刻逃离现场,并把棍子扔的自己都不可能找到的地方。

作者: TXB    时间: 2009-4-27 22:25
以下是引用秋水天在2009-4-27 20:49:00的发言:

你把他弄个内脏损伤、骨折什么的,基本上下半辈子也没得玩了。

要点是打完跑啊 打这样的人不用留情 佛家都讲杀一救百
再说我们只是让他们没有再做坏事的能力 也算点到为止了
作者: jianghao0081    时间: 2009-4-27 23:15
 只要打不死小偷
基本上没啥事

作者: h77788452    时间: 2009-4-27 23:52
了解了 我也了解了
作者: sxt0823    时间: 2009-4-28 16:55

万不得已才出棍呢,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作者: csb42    时间: 2009-4-28 19:08
总是安全第一吧,无论什么时候
作者: 外星人123    时间: 2009-4-28 21:38
其实我只听说过无限防卫
作者: 安天闲圣    时间: 2009-4-29 12:14
法律啊 现实社会没几个懂法律的!
作者: 96号    时间: 2009-4-30 10:26
好一个正当防卫
作者: 我最传奇    时间: 2009-5-12 17:42
           学习   坚决不打脑袋
作者: sosvista    时间: 2009-5-13 15:28

正当防卫还是要的啊。。不然吃亏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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