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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血的教训(真实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easytofly    时间: 2009-4-21 13:14
标题: 转:血的教训(真实事件)
 
 4月18日,南京街头发生一起抢劫案,两名外地来宁歹徒尾随银行取款出来的梁女士,抢走其挎包。路边市民闻讯纷纷围追歹徒,一位市民出其不意踹飞一歹徒手中钢刀,随后该劫匪被制服并被按倒在地,另一名劫匪逃走。就在大家看守歹徒和报警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原先逃走的那名劫匪又偷偷折返回来,突然从人群中冲出,拔出藏在腋下的匕首,接连刺中三人,导致一名五十多岁的见义勇为者死亡,一名七十多岁的见义勇为者和事主重伤。由于歹徒持有利器并造成惨重伤亡,众人不敢再堵截,两名劫匪向北逃窜。

教训1:现在抢劫和偷盗基本都是团伙作案、分工明确,所以在对付其中一个时,一定不能放松警惕,要高度注意歹徒同伙的动向;
教训2:坏蛋都有刀有枪,好人却都一般都赤手空拳,这是最可气的,所以好人也要有基本的自卫手段,保护自己和家人。如果本人当时在现场,一定从歹徒身后偷偷靠近,对其膝盖侧后部着力一棍,就基本能够解除其威胁。如果有防狼喷雾一类的东西对其脸上一喷,再朝持刀手腕上来一棍效果也很好。这样见义勇为者就不会白白牺牲了。
教训3:偷袭是最难防范的,同时也是最有效的进攻方法。当时见义勇为的市民都沉浸在抓获劫匪的兴奋之中,没有注意到其同伙从背后的偷袭,如果有所防范,是不会造成如此惨重的后果的。

后记:仅仅到4月20日,两名劫匪已被抓获,南京警方办案效率还是很高的!
另一方面,南京的治安和社会风气还是相对较好的,民风相对淳朴,这么多人见义勇为,甚至还有七十多岁的老人,这种情况在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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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XB    时间: 2009-4-21 13:18

同意 遇到这事 棍友要出手相助啊
作者: hunterjian    时间: 2009-4-21 13:34
这些天杀的贼!
作者: 喵喵    时间: 2009-4-21 13:36
以下是引用TXB在2009-4-21 13:18:00的发言:

同意 遇到这事 棍友要出手相助啊

这是肯定要的
作者: tonyct    时间: 2009-4-21 14:00
这就是大家人心得了冷漠啊,都有三人受伤了,其他人还不群而攻之,却经常去围攻城管和警察,这不是想着他们在这么也不会伤害自己吗?怪哉
作者: sxt0823    时间: 2009-4-21 14:19
希望逝者能够安息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09-4-21 14:49
顶六楼!欺软怕硬的老百姓啊。。。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09-4-21 14:50
不要让英雄流血再流泪!!!!不要让法律只约束善良的人!!!
作者: pk10101100    时间: 2009-4-21 14: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johnson    时间: 2009-4-21 15:03
确实是个教训
作者: xmkiller007    时间: 2009-4-21 15:04

掏出GAS25,狠狠的打!
作者: shzam    时间: 2009-4-21 15:06
普通市民要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出手出棍
作者: 想当恶棍    时间: 2009-4-21 15:07
把这两个贼斩立决!!!
作者: easytofly    时间: 2009-4-21 15:17

歹徒疯狂刺倒3人后,其他市民都赤手空拳,当然不敢再上前围堵,这是普通人正常的反应,不能苛求,毕竟他们不是李小龙也不是黄飞鸿,应该追问的是为什么好人都赤手空拳?相关法规到底管制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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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外星人123    时间: 2009-4-21 15:29

所以强烈要求市民携带甩棍合法化
作者: 五松    时间: 2009-4-21 15:37
见义勇为的都那么大岁数啊。好人啊
作者: 困獸之鬥    时间: 2009-4-21 15:47

遇到这种事情,估计我会观望的.......唉...流血又流泪的情况我可不希望看到,还是低调一点吧
作者: lao_dao    时间: 2009-4-21 15:48
现在抢劫者的心理简直无从揣测,抢个挎包还是未遂,都不够判刑,非要搞成故意杀人,你们说这俩家伙是不是精神病院出来的?
作者: 擎天一棍    时间: 2009-4-21 16:01
确实还要注意背后的啊。
作者: xmkiller007    时间: 2009-4-21 17:51
最好人手一棍!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09-4-21 17:54
合法化不太可能,只能是灰色、低调、没发现就没事。。。。
作者: 不硬不行    时间: 2009-4-21 18:15
看样子随身带武器有备无患
作者: WWE丶首席↗    时间: 2009-4-21 19:18





           早就提到过了,停止任何情形手无寸铁情况下的见义勇为,

            就算有甩棍,也要拉开距离......   说句不好听的,70多岁跟着凑什么热闹啊,
作者: jianghao0081    时间: 2009-4-21 23:00
 劫匪已经抓到了
应该直接就枪毙
就地正法
看看以后谁还敢抢

作者: morbidcowboy    时间: 2009-4-22 01:30

不是他们效率高,而是他们的地盘死了人,还上了新闻,超级大的压力,他们可以随便抓个差不多的关起来重刑逼供
作者: duanyu1121    时间: 2009-4-22 14:02
哎 悲剧啊 太不好了
作者: wm2014    时间: 2009-4-22 15:00
好多见义勇为的老人呀,,年轻人都死哪去啦,,晕了。。
作者: 猛虎王    时间: 2009-4-22 16:40
以下是引用xmkiller007在2009-4-21 15:04:00的发言:

掏出GAS25,狠狠的打!

 狠狠的支持,
作者: 邯郸老狼    时间: 2009-4-22 21:15
看新闻了,只是好奇为什么见义勇为的都是老人?
作者: 夜雨    时间: 2009-4-22 23:48
年轻人的血性去那了`
作者: huairen868    时间: 2009-5-8 22:48
值得深思啊
作者: tsxb    时间: 2009-5-9 18:36
以下是引用easytofly在2009-4-21 15:17:00的发言:

歹徒疯狂刺倒3人后,其他市民都赤手空拳,当然不敢再上前围堵,这是普通人正常的反应,不能苛求,毕竟他们不是李小龙也不是黄飞鸿,应该追问的是为什么好人都赤手空拳?相关法规到底管制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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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语中的
作者: drake    时间: 2009-5-9 19:01
出门不带刀,见义勇为会挨刀啊。血的教训哦。
作者: 昆仑一口气    时间: 2009-5-9 21:46

光天化日,盗匪横行
作者: andy_8112    时间: 2009-5-10 01:36
南京市这样,我很喜欢,市民民风相当好,虽然街头冲突多点,但是对待歹徒大家还是都很积极的,这种时候我建议棍友主动加入,一定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作者: 某极    时间: 2009-5-10 09:29

"该追问的是为什么好人都赤手空拳?相关法规到底管制了谁?"
很明显,只要没发现,管不了谁~其本上行凶后才发现~
作者: 神經病    时间: 2009-5-11 02:49
以下是引用TXB在2009-4-21 13:18:00的发言:

同意 遇到这事 棍友要出手相助啊

同意,....
作者: 我最传奇    时间: 2009-5-12 18:10
        快使用  甩棍  吼吼哈嘿, 横劈  反劈  都要用  砸啊
作者: 小鬼头    时间: 2009-5-12 20:27
歹徒也有义气救朋友   哎还讲正义的人在做什么哟?
作者: 刀锋1103    时间: 2010-2-17 18:44

很多时候,国民都是怕事的,真的希望能生活在向南京这样的城市.....
作者: 功夫男儿    时间: 2010-2-17 23:19
那位市民身手不错,一脚踹飞歹徒的钢刀.
作者: 随随便便    时间: 2010-8-10 17:53

之前的打贼致死视频 说的要是这两个畜生那该多好
作者: 舞动的月刃    时间: 2010-8-10 23:45

所以说现在出门带个棍带个喷喷还是很有必要的!可惜天杀的政府限制这些防卫用品,到头来伤的都是被害人,歹徒都没事走人!
作者: Firephoenix    时间: 2010-8-11 07:02
说的是,什么以防这些东西落入不法分子手中。。。TMD不法分子想要干点什么你再管制也没用。 小孩冲动了买不到甩棍和喷子也会拿水果刀。哪个更危险? 有些国家枪支也不管制 也不一定 犯罪率有我们高。
作者: hebexjw    时间: 2010-8-11 13:02

是啊。。。好人都没武器,坏人才这么嚣张啊
作者: 霹雳强    时间: 2010-8-11 13:32
该出手时就出手啊!!!!!!!!!
作者: nikon    时间: 2010-8-11 13:44
教训深刻!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10-8-11 14:18
这个贼还真讲义气啊!
作者: 铁甲钢拳    时间: 2011-12-30 14:25
不要让英雄流血再流泪!!!!不要让法律只约束善良的人!!!
作者: jinshandazi    时间: 2011-12-30 19:07
以后要多注意。。。。。
作者: 阿东0460    时间: 2011-12-30 19:19
以下是引用easytofly在2009-4-21 15:17:00的发言:

歹徒疯狂刺倒3人后,其他市民都赤手空拳,当然不敢再上前围堵,这是普通人正常的反应,不能苛求,毕竟他们不是李小龙也不是黄飞鸿,应该追问的是为什么好人都赤手空拳?相关法规到底管制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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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 +1
作者: 小鸭内    时间: 2011-12-30 19:32
以下是引用xmkiller007在2009-4-21 15:04:00的发言:

掏出GAS25,狠狠的打!

有25????????我的是26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30 19:37
以下是引用TXB在2009-4-21 13:18:00的发言:

同意 遇到这事 棍友要出手相助啊

别人我不敢说,如果我有能力我一定出棍!~
作者: 老萨    时间: 2011-12-30 20:02

一名五十多岁的见义勇为者死亡,一名七十多岁的见义勇为者和事主重伤。



年轻人哪里去了  男人哪里去了  棍友哪里去了
作者: caib    时间: 2011-12-30 21:58
这种人要直接打死。
作者: 千山居士    时间: 2012-3-9 11:17

很多时候感到就跑是对的,这种歹徒,也要干到他腿断或撕裂,然后闪人。
要做无名侠客,不做成名英雄。
作者: 魔力火把    时间: 2012-3-10 13:45
建议大家购买防刺背心,以防万一
作者: 一个人的兄弟连    时间: 2012-3-10 13:59
肩膀上给一棍 然后暴打之
作者: 亮仔    时间: 2012-3-11 11:14

哎 社会的风气不好!
作者: 要命的小方    时间: 2012-3-12 18:33

一般人的本能就是这样,当一个人倒地,很多人围观,又谁会放哨呢?
 没有这样的教育,所以有这样的惨剧
  愿逝者安息
作者: lxw333lxw    时间: 2012-4-12 15:21
最后一段话说绝对了,或许只是机缘巧合而已,不可绝对~~~
作者: 海洋制单    时间: 2012-4-12 15:30
以下是引用easytofly在2009-4-21 15:17:00的发言:

歹徒疯狂刺倒3人后,其他市民都赤手空拳,当然不敢再上前围堵,这是普通人正常的反应,不能苛求,毕竟他们不是李小龙也不是黄飞鸿,应该追问的是为什么好人都赤手空拳?相关法规到底管制了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21 15:28:34编辑过]

+1
作者: 苍默    时间: 2012-4-12 15:34
没武器最好别见义勇为,除非你天生神力
作者: 初生牛肚    时间: 2012-4-12 15:38
当有人比你先一步行动见义勇为时,你自己可以先不出手,等在一边戒备,看歹徒有没有同伙。
作者: 九臂麒麟    时间: 2012-4-12 21:05
回来的小偷胆子真大
作者: 天王mark    时间: 2012-5-21 18:49
路过                                
作者: 丶七月七日晴    时间: 2013-4-5 21:10
以下是引用外星人123在2009-04-21 15:29:00的发言:

所以强烈要求市民携带甩棍合法化

嗯啊!+1~        
作者: 甩棍阿华    时间: 2013-4-5 21:21
老帖子了。。。。。
作者: 阿答    时间: 2013-4-5 21:55
平时应该穿防刺背心见义勇为。。。
作者: 丢丢    时间: 2013-4-6 01:19
路过·····瞟一眼······
作者: 泡泡熊    时间: 2013-4-6 09:43
好人不长命 杯具啊 
作者: 我爱罗。。。    时间: 2013-4-6 09:45
以下是引用TXB在2009-04-21 13:18:00的发言:

同意 遇到这事 棍友要出手相助啊

关键咋分清好坏啊
作者: 闽C    时间: 2013-4-6 10:02
以下是引用外星人123在2009-04-21 15:29:00的发言:

所以强烈要求市民携带甩棍合法化

可以有
作者: magatron    时间: 2013-4-6 10:10
歹徒再折回攻击的例子比较少见啊,估计此人怕同伙被抓把自己抖出来 所以拼了
作者: 新裤子    时间: 2013-4-17 10:15
想起来了视频自行车哥们
作者: 梨樱丶    时间: 2013-4-23 15:36
恶贼,自有人收拾你们···
作者: poly1986    时间: 2013-5-12 15:58
故事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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