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怜的百姓···可耻的职能部门···可敬的队员们!我记得当年哪里有试过,反扒联动队。。。两个公安带队,志愿者若干名。周末开工、、、
猎鹰反扒联盟就是以故意伤害罪被判了,怕怕啊……



谁给保障呢
受伤了能评个“见义勇为”吗阿飞的小蝴蝶 发表于 2014-10-18 11:36
呵呵 其实我个人还是不建议 民间组织做这个
一来 危险! 二来 下手太重 容易犯事!!

极限回忆 发表于 2014-10-18 09:35
没用,遇到小偷能怎么着他(她),打他违法,打死犯法。遇到带刀的呢?
阿飞的小蝴蝶 发表于 2014-10-18 11:36
呵呵 其实我个人还是不建议 民间组织做这个
一来 危险! 二来 下手太重 容易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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