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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4月6日棍友小区内被人恶意捅伤,寻求棍友帮助和声援 [打印本页]
作者: goddrink 时间: 2014-4-8 22:59
标题: 4月6日棍友小区内被人恶意捅伤,寻求棍友帮助和声援
本帖最后由 goddrink 于 2014-4-11 15:57 编辑
2014年4月6日下午16点15分,在闵行区莘东路373弄莘松九村小区内,一辆雪铁龙轿车由于为了避让前方出小区车辆靠边停住,然而后面一辆依维柯从轿车后方快速插上,仗着车大,顶在前方出小区车辆前,并把它逼退,这样僵持大约五分钟后,前方出小区车辆无奈倒车让路才渐渐通行。
进入小区车辆理因避让出小区车辆,轿车对依维柯逼退其它正常出小区车辆的不道德行车做法非常愤慨与之理论,因为站出来指责对方不道德行为(在轿车车主无丝毫防备的情况下,都是一个小区的本就没有防备)依维柯车主没等对方把话说完,打开车门,手里捏着小刀,下来直接往轿车车主太阳穴猛捅,轿车车主躲过太阳穴,被捅伤额头,顿时血流满面,(后经医院诊断,为1.5cm创口,缝4针,深及头骨)紧接着依维柯死命压住轿车车主的头颈不让对方动弹。轿车车主一手拿手机钱包,一手拿钥匙,没有还手,被打的失去平衡后,发现眼镜飞了,于是挣扎着去保护眼镜,挣脱后左手摸到满脸是血,就跌倒在台阶上。至始至终轿车车主未还手。依维柯车主打完人叫嚣着“就是要打死你,找打,不就是赔点钱吗?”,并逃离现场。
我们的社会需要正义的声音,请大家声援,惩治造事者,弘扬正气,确保大家的平安。
经事后调查,肇事者上海市闵行区莘松九村50号601室:贾舜阳
4月9日最新情况:
现双方已录口供,肇事方只承认打人不承认动刀,承认是钥匙捅的,并说反咬对方也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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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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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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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者创口
作者: ghostpeg 时间: 2014-4-8 23:09
我擦 ~~~ 这不是治安事件了,是刑事事件了。 动刀子了,还逃逸 ~~~~ 小区有摄像头吧,一定要让这丫吃牢饭。呼唤@织田信长 兄弟给你支支招~~~
作者: yy19780111 时间: 2014-4-8 23:14
还有这事,开依维柯的简直太找打了
作者: yy19780111 时间: 2014-4-8 23:15
敢问发帖棍友和受伤这人是什么关系
作者: yy19780111 时间: 2014-4-8 23:16
当时怎么不拔棍相助呢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4-4-8 23:16
都已经查到对方详细资料了,跑不了的,报警解决吧
作者: crisschan 时间: 2014-4-8 23:18
这是要坐牢的啊,拿刀子直接桶脑袋,这种人应该不是第一次啊,怎么会还没坐牢
作者: 洞幺 时间: 2014-4-8 23:27
报警吧。
或者@@@@@@
作者: 土豆泥 时间: 2014-4-8 23:30
现在这样随便动刀子的人太多了 真防不胜防
作者: sunnet 时间: 2014-4-8 23:30
有全部记录的话。。直接报警。让那个打人者接受应有的处罚。坐牢还是拘留或者罚款等法院判吧。
作者: niuniu87333 时间: 2014-4-8 23:45
报警吧,至少拘留。
作者: 青岛尖兵 时间: 2014-4-8 23:47
可怜的兄弟,安全第一
作者: Bolant 时间: 2014-4-8 23:51
卧槽,就在我家附近
作者: ☆血鹦鹉☆ 时间: 2014-4-8 23:51
我现在理论时手都是放在腰带上的小改上面,不行就直接喷,这年头不要命的多了去了~!
作者: ☆血鹦鹉☆ 时间: 2014-4-8 23:52
还有碰着这种2B让个毛线,大不了都不走。这种人就是被让惯了,是我就不走~!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14-4-9 00:13
縫4針的話,算是輕微傷,不一定夠得上坐牢。但他動刀了而且嘴裏喊著“打死你”,並且在受害者沒有動手的情況下用刀猛刺受害者頭部,可以說已經有殺人的主觀故意。這個事情肯定是報警處理,而且我覺得這算是公訴案件沒辦法私了,也不建議私了。警察在取證完後會直接移交檢察院起訴。看起來證據確鑿沒什麼爭議。
作者: 顶顶身体好 时间: 2014-4-9 00:17
这年头二B太多了。
作者: xmj 时间: 2014-4-9 00:31
慰问!!
作者: 守护 时间: 2014-4-9 00:38
靠!直接亮刀子,可恶
作者: 虎太郎 时间: 2014-4-9 00:43
遇事我基本都是右手拿棍 棍头朝上的 不行抬手耍出 下去就一下 小区里先出后进是道理 碰上这样的驾驶员啥话也不要说等他下来 提棍上去就敲
作者: zhj878 时间: 2014-4-9 00:54
声援有个p用,报警啊
作者: 不能被他人迷惑 时间: 2014-4-9 01:36
草草草,一上來就下死手,太陽穴啊,人渣,快報警
作者: 雨夜孤行 时间: 2014-4-9 02:05
哎 被打者 。。。。。。。。。。
咋说呢?
作者: 无奈的苹果 时间: 2014-4-9 05:19
这么二的第一次见
作者: Yuán 时间: 2014-4-9 06:20
惨无人道
作者: 雒神 时间: 2014-4-9 07:06
生活在大城市压力大啊
作者: 红池流星 时间: 2014-4-9 07:11
对这样的人,我随身带的戈博马克2会让他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刀
作者: 辉煌 时间: 2014-4-9 07:26
有过过节吧
作者: 东方骐骥 时间: 2014-4-9 07:52
“轿车车主一手拿手机钱包,一手拿钥匙,没有还手,被打的失去平衡后,发现眼镜飞了,于是挣扎着去保护眼镜”命都要没了,这些东西还不松手,还保护眼镜......
作者: caib 时间: 2014-4-9 07:54
这种事情报警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作者: 一直在努力 时间: 2014-4-9 07:55
算是恶意伤人事件了
作者: 独立日 时间: 2014-4-9 08:19
如果报警有效的话,楼主也不会在这里要求声援了,可以发到有影响的论坛里,天涯,猫扑,上海贴吧。
作者: 星光使者 时间: 2014-4-9 08:25
真缺德啊……
作者: 阿东0460 时间: 2014-4-9 08:35
楼主已经报警了吧 要不也不可能搞到对方的驾照 警方目前是怎么处理的呢
作者: 战神再现 时间: 2014-4-9 08:39
只希望你们那的监控好点
作者: 七指狼 时间: 2014-4-9 08:42
报警了,他就完了
还是有开车的。一下就抓住了
作者: 阿答 时间: 2014-4-9 08:45
这年头还敢这么横 等着被刑拘吧。。。
作者: goddrink 时间: 2014-4-9 09:01
现阶段情况:
现双方已录口供,对方只承认打人不承认动刀,并说我方也动手,派出所已通知双方明早9:00到派出所场调解处理再说
作者: goddrink 时间: 2014-4-9 09:04
轿车车主无丝毫防备的情况下,都是一个小区的本来就没有防备上来就下死手
作者: 沉默的武士 时间: 2014-4-9 09:23
故意伤害!找律师,坚决不同意调节!目的就是一定要把那傻B关进去!
作者: 滴丶哒哒 时间: 2014-4-9 09:26
有前科的吧 故意伤害 ? 先拘了 然后狠狠坑他一笔 不是有钱么
作者: 沉默的武士 时间: 2014-4-9 09:29
还有!楼主为什么不反抗?!虽然事后也许会更占理,但假如对方当时下的死手,楼主岂不是现在已经。。。,这种事必须要反抗!你不知道对方会做到哪一步,在危机面前,岂能做任人屠宰的羔羊!这个今后必须引以为戒!!!
作者: goddrink 时间: 2014-4-9 09:34
怎么反抗啊?那小子捅完一下,一溜烟就逃,这边满脸都是血,眼睛都被血迷住了,追上去,可能又会被拿刀乱捅
作者: 上海小黑 时间: 2014-4-9 09:52
报警,把事情经过放到著名的网络平台上。给警方照成舆论压力。然后忍耐等事情过去了,在花点钱找人把他家孩子打残废。让他痛苦一背子。
作者: 我爱罗。。。 时间: 2014-4-9 09:56
其实吧 为啥犯法要罚款的
作者: 上海小黑 时间: 2014-4-9 10:06
估计这家伙在警察那有关系。不然伤成这样早就被拘了。他们找你调节建议你全程录音,必要时可以找警务督察介入。找法律援助 ,
作者: 天天特价 时间: 2014-4-9 10:06
这种人渣,就该先喷后打
作者: 金眼鹰 时间: 2014-4-9 10:17
我只想说,不还手的确悲哀。
作者: fy1989920 时间: 2014-4-9 10:23
警察只能调节的话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
作者: 镖师十四 时间: 2014-4-9 10:30
棍友遇到人渣了。前几天开车也遇到一恶心家伙,差点没打起来
以后还是需要提高警惕,一旦下车理论,就得做好动手的准备,别的不说,RY或沙豹先旋开保险盖,对方一动手就喷他丫的
作者: hando_s 时间: 2014-4-9 10:34
果断刑事案件,不接受调解。
让对方去吃免费的饭。
作者: 小龙:-D 时间: 2014-4-9 10:44
调解?黑幕啊黑幕 这是持刀伤人逃逸 重罪 还手都可以打死他
作者: 小龙:-D 时间: 2014-4-9 10:47
你要徒手不小心打死他 对方无还手之力你还打就防卫过当 要么打死他都不犯法 这种犯罪我看都是直接抓走 判刑 完事
作者: goddrink 时间: 2014-4-9 10:52
我们调解配合警方工作还是去的,看对方态度,如果对方拒不承认故意持刀伤人逃逸的,态度依然不知悔改,直接让警察处理
作者: 酒醉丶微醺 时间: 2014-4-9 11:13
第一,小区进出口肯定是有监控的吧?先去把当时的监控拷贝出来!
第二,对方这么嚣张,估计是有点关系和背景。
第三,既然是棍友,怎么反应能力这么差?不反抗不说,对方下车了就应该提高警惕了,任何时候都要记住一点:一定要保持距离,不能让对方近身。对方开门下车径直冲向你了,要么退,要不退迎上去的话,你应该做好动手准备了啊!
作者: 甩出快感 时间: 2014-4-9 12:05
这是故意杀人啊!
作者: 蚂蚁新人 时间: 2014-4-9 12:07
混蛋人渣 枪毙都不冤
作者: 虎翼 时间: 2014-4-9 12:20
拿刀子直接桶脑袋——直接想致人死地啊
作者: 鬼泣 时间: 2014-4-9 12:25
我操,太嚣张了
作者: 量子混沌者 时间: 2014-4-9 12:49
这动手原因太简单了吧。。还是防着点好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14-4-9 13:19
小區門口一般都有視頻監控的。而且這個承不承認無所謂的,都是以驗傷為准的。驗出來是刀刺傷就是鐵證。當然,有視頻有人證那更好。警察怎麼解決要看了,可能他會建議私了,因為省事。這個事情如果換了是我絕對絕對不會私了,百分百要對方留個案底。私了就是賠錢,對方一開始就叫了“打死你不就賠點錢?”,應該讓他長長記性。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14-4-9 13:41
你要搞清楚這事情根本不是“調解”,持刀故意傷害屬於公訴案件,弄成調解說明警察是偏幫肇事人的。除非你們自己為了錢要求調解,私了。不然的話這個肯定是要移檢的。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14-4-9 13:49
本帖最后由 织田信长 于 2014-4-9 13:52 编辑
1、不要再在警察不在場的情況下和肇事方及其家屬有任何私底下的交涉。
2、在警局進行交涉和處理要全程錄音,去弄一支錄音筆,或者手機錄音功能。
3、如果肇事方私底下上門鬧事(你沒看錯如果對方真的在警局有關係,他可以弄到受害人的家庭住址),準備好攝錄影像作為證據。
4、對方看來不是第一次經歷這種事,很可能以前已經留過案底,應付起來比較老練,實在不行建議諮詢專業法律人士。
5、不要私了!為了幾千塊錢被捅一刀不值得!務求要對方坐牢!哪怕是刑事拘留!!
作者: 泡泡熊 时间: 2014-4-9 14:12
真是这样就简直不可理喻
作者: goddrink 时间: 2014-4-9 14:36
非常感谢各位,特别是织田信长
作者: 为棍而来 时间: 2014-4-9 15:19
动不动就动刀,这人得治,不然早晚要出大事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4-4-9 15:24
现在这年代你不用担心对方有背景还是怎样,直接法律解决,如果真敢徇私就把证据公布出来发上网,会够他们喝一壶的,尤其是在上海这样的大地方监督会更透明
作者: tjsny 时间: 2014-4-9 15:29
调解个屁,刑事加民事赔偿一起上
作者: 甲壳虫 时间: 2014-4-9 15:45
故意伤害呀,赶快鉴定伤情!轻伤,对方就得蹲监狱!
作者: 假如夏天没有风 时间: 2014-4-9 16:27
不了解情况 不乱说 如果真如楼主所说 那这人要判刑 弄死为止
作者: 瞌睡的熊 时间: 2014-4-9 17:36
当时就报警了吧,送医院,验伤
这个是刑事案件,不调解,人已经找到了就要把他折进去。赔钱有屁用,动刀子要杀你想赔钱就了了
作者: 恋灬俊兮 时间: 2014-4-9 17:44
私了吧。要么留下一千几百万,要么留下动刀的工具。
作者: SuperWolf 时间: 2014-4-9 17:46
金玉良言那,楼主千万不要私了!
人争一口气,要有秋菊打官司的精神!
作者: 虎翼 时间: 2014-4-9 18:00
学习了!!!
作者: 漫漫de游 时间: 2014-4-9 18:24
还说什么呀。直接报警就好了。。。到时他就知道锅是铁打的了
作者: 加曼 时间: 2014-4-9 18:57
册那 该死的硬盘 这是蓄意杀人啊
作者: 家乐4538643 时间: 2014-4-9 19:15
要真是像楼主说的这样这人也太嚣张了,得和他好好走走法律程序了!~
作者: shen少 时间: 2014-4-9 19:15
报警,若没用找媒体,上海这边媒体还是挺有良心的。最次的方法就是以暴制暴了,蒙上脸,打一顿。
作者: 雪狼1984 时间: 2014-4-9 20:15
直接告了,还调解啥啊
作者: goddrink 时间: 2014-4-9 21:01
推荐几个上海媒体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14-4-9 21:20
太特么不是人了,往脑袋上捅!!!!
作者: xpsfjie 时间: 2014-4-9 22:43
不接受调解
作者: 叶小炎 时间: 2014-4-9 23:51
不能私!捅其他地方还能说不足于要命,但他这样直接冲头部捅!!楼主按织田大哥说的那样干,我很赞成!!!
作者: 叶小炎 时间: 2014-4-9 23:52
做不了刑拘,也给他来个治拘!!!
作者: baobiao009 时间: 2014-4-10 00:20
这小B崽子太能装B了
作者: 断水流三师兄 时间: 2014-4-10 09:12
看这意思对方态度好就算了?这是刑事案件好吧?
作者: 上海小黑 时间: 2014-4-10 10:08
他要赔钱也可以。敲他一笔。至少30-50万。
作者: songmingyuee 时间: 2014-4-10 11:49
报警吧,还可以联系别的媒体
作者: 金字塔团长 时间: 2014-4-11 21:38
这货tm太猖狂了,调录像 坚决处置这渣滓,吵个架用的着往脑门上动刀?这不调解,必需以刑事案件来论处
作者: 金字塔团长 时间: 2014-4-11 21:41
这应该先去找文新报社这种的,然后什么柏阿姨啊,上海电台啊都大一圈电话,这种风气蔓延下去还得了?
作者: 老李 时间: 2014-4-11 22:33
我操!敢用刀子?楼主赶紧等着赚钱吧!
作者: newgood 时间: 2014-4-11 22:46
SB。。。。。。。。。
作者: 熊哥 时间: 2014-4-11 23:32
遇见疯狗真倒霉
作者: hy987 时间: 2014-4-12 13:18
真猖狂!
作者: 俗人 时间: 2014-4-12 13:38
持续关注!
作者: 中国龙 时间: 2014-4-12 19:02
这种人。。。。。。杀
作者: Hulk 时间: 2014-4-14 02:22
绝对要严惩啊这都动刀子了
作者: 磨刀石 时间: 2014-4-14 14:00
有骨折吗?
刑事案件要有轻伤的鉴定意见才能认定的。
作者: don2317 时间: 2014-4-14 16:22
直接对着头捅,这不能全是斗殴了啊,有视频的话应该告他谋杀未遂吧?
作者: 实语 时间: 2014-4-14 23:03
刑事案件呀~支持棍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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