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认现场是定罪的必经程序吗?~~~
常看央视的法制类节目,那些刑事案件都有嫌疑人被押解指认现场的段落。请问:指认现场是刑事犯罪嫌疑人定罪的必经程序吗?
因为,我一直纳闷曾经的黑红省长,为嘛没有到某某大酒店某某大宾馆某某办公室指认——“我和某某就是在这开的房,配过之后,搞的权色交易... ...”
犯罪性质不同当官的多是受贿滥用职权什么的与现场没有多大关系且可能是很多次不需要一一去指认模拟
刑事犯罪通过指认现场可以确认口供的真实可信性 有些因为记忆原因口供和现场有可能有冲突要到现场确认 也可排除一些顶包的 都忽略不计了! 照顾面子吧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有监控什么 证据确凿 也没有其他疑点应该就不需要吧 求律师达人解答 一针见血 太多了吧 综合百度意思:明确罪证,有无同谋,是不是替罪羊,是不是伪证。 只有老百姓这样 当官有特权 表示不懂得。。 这个不懂,帮顶啦 當官的定罪都是鬥爭失敗者。百姓定罪請參考,城管小販大戰的處理辦法。小販亡,暴力抗法活該,城管升官。城管歸天就是殉職,小販牆壁那需要什麼證據 好像不是.只要证据充分不需要这么做了....貌似又杀鸡儆猴意思在里面..对市民有个交代.对上头可以算作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