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狼子
发表于 2013-8-2 22:54
我还以为你来呼吁大家考招警,然后没收棍子呢
星光使者
发表于 2013-8-2 22:57
百米赛跑12秒,你厉害!!
9金刚9
发表于 2013-8-2 23:02
是我喝多了吧?
baobiao009
发表于 2013-8-2 23:25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黑吃黑。。<div>别真抢的时候 强奸不成反被日!</div><div>友情提示准备个RY更理想</div>
瞌睡的熊
发表于 2013-8-2 23:29
<br>等楼主床下EKA攒的多了,大伙组团去打土豪
阿飞的小蝴蝶
发表于 2013-8-2 23:48
哈哈哈 好办法!! 下次叫上我!!
雒神
发表于 2013-8-2 23:50
抢到了便宜出
雨夜孤行
发表于 2013-8-2 23:5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咏春小刘</i>在2013-08-02 22:15:00的发言:</b><br/>
<br>既然敢犯事,就不怕捡肥皂!<img title="点击查看大图" border="0"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align="middle"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14.gif" /></div>
<br>小心你的菊花哦,宝贝!
为棍而来
发表于 2013-8-3 00:27
想法邪恶~~~
青岛huihui
发表于 2013-8-3 00:45
想法虽然好,重点是要去实践,去做。等你进去的消息
水水姐
发表于 2013-8-3 01:57
太淫荡了。。太无耻了。。。
爽歪歪
发表于 2013-8-3 07:04
大家组团去劫镖……
诸葛倍儿亮
发表于 2013-8-3 08:03
办个假证装警察大摇大摆的没收,然后对当事人死乞白赖的进行批评教育,最后看他们认罪的态度决定罚款数额,估计比单纯的抢棍子来钱快
大林村
发表于 2013-8-3 08:21
<br>果然有理想
愤怒的小胖子
发表于 2013-8-3 08:51
好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