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黑
发表于 2012-11-30 10:39
别丢人了。还回去吧
杂谈管理员
发表于 2012-11-30 10:42
<br>如果是开玩笑的话建议楼主尽快说清楚,有些事情是不能开玩笑的
向前
发表于 2012-11-30 10:44
有点过了,东西贵了。
向前
发表于 2012-11-30 10:44
便宜也不能拿!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2-11-30 10:46
<br>网络有风险,显摆需小心
<br><font face="Verdana"><a href="http://bbs.2500sz.com/bbs/thread-6842024-1-1.html">http://bbs.2500sz.com/bbs/thread-6842024-1-1.html</a></font>
<br>
小螳螂
发表于 2012-11-30 10:47
曾经支持,如今。。。。。不能这样啊!但愿是你自己买的。。。。。。
随便看一看
发表于 2012-11-30 10:49
<br>这个你不会又据为己有了吧??
<br>希望你尽快归还
落羽藏空
发表于 2012-11-30 11: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独立日</i>在2012-11-30 08:06:00的发言:</b><br/>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拿了别人的东西,还要来炫耀!喜欢可以自己攒钱买,利用职权,谋取别人的财物,你和那个和你过不去的峸管领导有什么区别!你这已经是违法行为了。
</div><div class="quote">支持、快递实很辛苦。。不过不能把欢乐强加于别人的痛苦之上。都知道这不是个小数目,换位思考物主是什么样的心情?对于棍友来说就好像自己的清白被玷污了一样</div><br>
保家用棍
发表于 2012-11-30 11:06
你自己买的吧?话说 就算是玩笑 也开得有点过了。。。。<div><br/></div><div>不支持这样的行动或者玩笑啊。。。</div>
告诉你我爱你
发表于 2012-11-30 11:08
以后不用中通快递了
饿鬼萌兔
发表于 2012-11-30 11:2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向前</i>在2012-11-30 10:44:00的发言:</b><br/>有点过了,东西贵了。 </div>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向前</i>在2012-11-30 10:44:00的发言:</b><br/>便宜也不能拿!<img title="点击查看大图" border="0"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align="middle"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21.gif" /> </div>哥,被你笑喷了
SuperWolf
发表于 2012-11-30 11:3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大烙馍</i>在2012-11-30 08:24:00的发言:</b><br/>你这让以前支持你的兄弟情何以堪... </div>
<br>情何以堪啊!
dickbill
发表于 2012-11-30 11:38
<br>怎麼老是順別人東西啊
<br>
<br>賣家買家都遭殃
告诉你我爱你
发表于 2012-11-30 11:49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秋风滑落</i>在2012-11-30 08:08:00的发言:</b><br/> 死神,你拽!!NAVY之后又是ASP,还不是普通货色!但这真的拿不得啊,物主追查起来是要负责的! </div>
<br>是ASP的talon
恶鬼门徒
发表于 2012-11-30 12:00
想吸引人眼球成为焦点,不是这样子搞法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