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lking 发表于 2012-9-9 13:54

<br>得饶人处且饶人

寂寞解毒药 发表于 2012-9-9 14:12

<br><font size="5">猫郎也是挺有名的商家,好好解决好会更的民心滴,</font>
<br><font size="5">楼主别太动气,有机会打个电话说清楚就得了。</font>
<br><font size="5">躲着、拖着不解决问题伤的永远是商家。</font>

yybob602 发表于 2012-9-9 14:45

这做得真是……

海洋制单 发表于 2012-9-9 14:57

为什么不给换呢

老李 发表于 2012-9-9 15:27

有点过头了吧,这样是骂人啊楼主。

金字塔团长 发表于 2012-9-9 15:37

<br>看下来事情很简单,换个打击头就行的事。
<br>个人观点就是对代理就是需要严格,要对得起这个代理的身份。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2-9-9 15:4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金字塔团长</i>在2012-09-09 15:37:00的发言:</b><br/>
<br>看下来事情很简单,换个打击头就行的事。
<br>个人观点就是对代理就是需要严格,要对得起这个代理的身份。</div>
<br>
<br>他不是代理,我是第二次说了

善良的死神 发表于 2012-9-9 15:4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金字塔团长</i>在2012-09-09 15:37:00的发言:</b><br/>
<br>看下来事情很简单,换个打击头就行的事。
<br>个人观点就是对代理就是需要严格,要对得起这个代理的身份。</div>
<br>他是特许商家不是代理

善良的死神 发表于 2012-9-9 15:4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老李</i>在2012-09-09 15:27:00的发言:</b><br/>有点过头了吧,这样是骂人啊楼主。 </div>
<br>还要要求我先删除帖子,他倒是有理了。。。
<br><br/>

-熊猫、 发表于 2012-9-9 16:19

我去,怎么闹成这样了

zcloveqq 发表于 2012-9-9 16:49

呵呵,老话无商不奸。

杰宝猪 发表于 2012-9-9 16:57

。。。。 签名还是改了把

不吃鸡面 发表于 2012-9-9 17:00

强烈希望尽快和解

zgyak47 发表于 2012-9-9 17:04

年轻,性格有些偏激,如此方式办事在社会上会吃亏的、

hmhmhm39 发表于 2012-9-9 17:05

换个头不难吧,怎么成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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