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lking
发表于 2012-9-9 13:54
<br>得饶人处且饶人
寂寞解毒药
发表于 2012-9-9 14:12
<br><font size="5">猫郎也是挺有名的商家,好好解决好会更的民心滴,</font>
<br><font size="5">楼主别太动气,有机会打个电话说清楚就得了。</font>
<br><font size="5">躲着、拖着不解决问题伤的永远是商家。</font>
yybob602
发表于 2012-9-9 14:45
这做得真是……
海洋制单
发表于 2012-9-9 14:57
为什么不给换呢
老李
发表于 2012-9-9 15:27
有点过头了吧,这样是骂人啊楼主。
金字塔团长
发表于 2012-9-9 15:37
<br>看下来事情很简单,换个打击头就行的事。
<br>个人观点就是对代理就是需要严格,要对得起这个代理的身份。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2-9-9 15:4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金字塔团长</i>在2012-09-09 15:37:00的发言:</b><br/>
<br>看下来事情很简单,换个打击头就行的事。
<br>个人观点就是对代理就是需要严格,要对得起这个代理的身份。</div>
<br>
<br>他不是代理,我是第二次说了
善良的死神
发表于 2012-9-9 15:4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金字塔团长</i>在2012-09-09 15:37:00的发言:</b><br/>
<br>看下来事情很简单,换个打击头就行的事。
<br>个人观点就是对代理就是需要严格,要对得起这个代理的身份。</div>
<br>他是特许商家不是代理
善良的死神
发表于 2012-9-9 15:4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老李</i>在2012-09-09 15:27:00的发言:</b><br/>有点过头了吧,这样是骂人啊楼主。 </div>
<br>还要要求我先删除帖子,他倒是有理了。。。
<br><br/>
-熊猫、
发表于 2012-9-9 16:19
我去,怎么闹成这样了
zcloveqq
发表于 2012-9-9 16:49
呵呵,老话无商不奸。
杰宝猪
发表于 2012-9-9 16:57
。。。。 签名还是改了把
不吃鸡面
发表于 2012-9-9 17:00
强烈希望尽快和解
zgyak47
发表于 2012-9-9 17:04
年轻,性格有些偏激,如此方式办事在社会上会吃亏的、
hmhmhm39
发表于 2012-9-9 17:05
换个头不难吧,怎么成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