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vilut
发表于 2012-9-9 09:43
楼主做的有些过火了,希望你能够和平解决
拂晓行动
发表于 2012-9-9 09:4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恶鬼门徒</i>在2012-09-09 09:40:00的发言:</b><br/>
<br>有点过了....
<br>
<br>管理员介入吧,猫总再怎么说也有着蚂蚁商盟的称号。调节一下,把这事尽早解决了吧.....
<br></div>
<br>哈哈,我就喜欢看人家掐架我就喜欢幸灾乐祸
天亮了
发表于 2012-9-9 09:50
<br><font face="黑体" color="#000000" size="4">有点脑子的商家都不会让百十块钱的事儿发展到麻烦管理员介入的程度,宁愿自己吃点亏也早解决了,呵呵,</font>
<br><font face="黑体" color="#000000" size="4">给换一个打击笔头损失不大吧?我还是愿意相信疼钱疼到熊胖子那样程度的人还是在少数的</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09-09 10:26:12编辑过]
阿东0460
发表于 2012-9-9 09:5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恶鬼门徒</i>在2012-09-09 09:40:00的发言:</b><br/>
<br>有点过了....
<br>
<br>管理员介入吧,猫总再怎么说也有着蚂蚁商盟的称号。调节一下,把这事尽早解决了吧.....
<br></div>
<br>老鬼说的不错
上帝的龙骑兵
发表于 2012-9-9 09:59
死神兄,猫郎已经自己做了视频,可见这款防身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击破玻璃。材质不是那么硬,击打后产生痕迹,标注是铝材,我们也应该可以想象到。不能算欺诈销售。甚至不能完全算夸大,毕竟,在他手里,确实打破玻璃了。当然,我也不是说你作假,毕竟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宝贝能称心如意,能完美。可是你我都知道,这个是不可能的啊!猫总这个防身笔,我也收了,还在你之前。说老实话,先看到你的视频,我不觉得惊讶,因为内心没指望能击破玻璃,看来猫总的视频我反而惊讶,看来是我小看了这支笔。说老实话,我觉得,这个东西也就可以了。我不是商家,猫朗也从来不给我优惠,论坛熟悉的都知道,我从不贩卖任何东西,说话一向还算比较中立,听一句劝,现在这样闹,其实真的意义不大了。个人感觉,现在看猫总连夸大宣传都不能完全算上,兄弟前面的帖子也确实火药味有点重。现在做生意不容易啊,奸商的帽子被扣上,他肯定也恼火不是?都消消气,你发个帖子,说明下前面由于心情不好,话说重了。猫总给你换个打击头。合则两利分则两败,好好商量不是很好嘛。都别发火了,不值当啊!
rskabc
发表于 2012-9-9 10:07
这事还没有完结么~~~
为棍而来
发表于 2012-9-9 10:1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上帝的龙骑兵</i>在2012-09-09 09:59:00的发言:</b><br/>死神兄,猫郎已经自己做了视频,可见这款防身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击破玻璃。材质不是那么硬,击打后产生痕迹,标注是铝材,我们也应该可以想象到。不能算欺诈销售。甚至不能完全算夸大,毕竟,在他手里,确实打破玻璃了。当然,我也不是说你作假,毕竟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宝贝能称心如意,能完美。可是你我都知道,这个是不可能的啊!猫总这个防身笔,我也收了,还在你之前。说老实话,先看到你的视频,我不觉得惊讶,因为内心没指望能击破玻璃,看来猫总的视频我反而惊讶,看来是我小看了这支笔。说老实话,我觉得,这个东西也就可以了。我不是商家,猫朗也从来不给我优惠,论坛熟悉的都知道,我从不贩卖任何东西,说话一向还算比较中立,听一句劝,现在这样闹,其实真的意义不大了。个人感觉,现在看猫总连夸大宣传都不能完全算上,兄弟前面的帖子也确实火药味有点重。现在做生意不容易啊,奸商的帽子被扣上,他肯定也恼火不是?都消消气,你发个帖子,说明下前面由于心情不好,话说重了。猫总给你换个打击头。合则两利分则两败,好好商量不是很好嘛。都别发火了,不值当啊!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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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目前情况是闹僵了,双方都在斗气,没人愿意主动解决问题,需要第三方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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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等待第三方出面了
莎莎
发表于 2012-9-9 10:19
淡定些,这些事其实私下里解决更好
阿贡
发表于 2012-9-9 10:28
其实如果真气不过,我觉得两位约个时间座下来喝喝茶,实在不行就一人一根甩棍,谁打赢了谁说了算。
懦弱初中生
发表于 2012-9-9 10:31
超级小猫
发表于 2012-9-9 10:31
打个例子,甩棍自己爆测损坏了,你找商家退换,能答应吗?
铭哥
发表于 2012-9-9 10:3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阿贡</i>在2012-09-09 10:28:00的发言:</b><br/>其实如果真气不过,我觉得两位约个时间座下来喝喝茶,实在不行就一人一根甩棍,谁打赢了谁说了算。 </div>
<br>真是闲了蛋疼
似氺流年
发表于 2012-9-9 10:34
应该不行吧
猪猪开天辟地
发表于 2012-9-9 10:36
木JJ还让不让人做真男人了
hwtwan
发表于 2012-9-9 10:51
<font color="#000080" size="4">这个签名......真的有点过了......他删了你QQ,但不能冲动人身攻击啊.</font>